弗朗莎太太的手段很利索,当他蹑手蹑脚回到自己的门前时,那把锈迹斑斑的钥匙已经无法履行它的职责了。一把漂亮的、崭新的新锁出现在门上,它光滑锃亮,耀武扬威地嘲笑着卡隆.多伊奇,宣告着菲特尔街56号对他入住申请的拒绝。
他像个犯错的孩子一样站在门口发呆、流泪,但转瞬间他又暴怒如雷地大吼:“您不能把房子租给别人!你不能这样!”他一边宣泄着自己的不满,一边用尽气力锤砸着那扇不近人情的门。
这一次门顺从地打开了自己,一个高大黝黑的混血男人热情地站在门后看着他,然后一把将他拽进门内。大约五分钟后,男人心满意足地擦掉手上沾着的一点点血迹,将死狗一样的卡隆.多伊奇连同他的行李一起丢出门去。
现在他成了流浪汉,一个失业了的流浪汉,埃伯兹这座城市的寄生虫。
他并不清楚自己的伤势,或许肋骨断了,或许没有。他渴望疼痛或失血能使他昏迷,哪怕只是短暂的晕厥也好,但没有,他自始至终保持着绝对清醒,甚至记得自己挨揍时的每一个细节——与之相对的,他已经快要完全忘记自己过去长什么样了。
他摸遍了身上的每一个口袋,企图找到点值钱的东西,但只摸到了半截潮乎乎的香烟。他不确定这根烟的来历,却清楚地记着已经被抽掉的那半根的口感:发涨,迷失,以及脑部的震颤。想到这儿,他的骨头似乎发出点舒服的痒意,像是一位丰满的女子正用腰肢与他缠绵,诱引着他将那香烟含入口中。他照做了。
熟悉的感觉再一次涌上心头,灰蒙蒙的颗粒会涌入他的肺部,挤进他的血液,冲入他的颅内,将一切着有色彩的记忆抹灰,将一切暗淡无光的记忆点燃。他感觉自己“充盈”了,就像一缕烟霭,轻而无力,距离飘去人世之外只差一步,只差那么一步……但骨头上挂着血和肉,使他的身体再一次沉重地落回地面,沾了一身土。
他叹了口气,将那支压根没被点燃的香烟重新塞回兜里,然后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轻车熟路地从衣服内衬上撕下一块补丁,从补丁里掏出了几枚零钱。他不记得自己以前有没有吸烟的习惯,但现在开始他学会利用尼古丁帮助自己更好地思考了。
“给我点儿东西,”他摩拭着那几枚刻有女皇头像的铜里尔,用歌唱一样的语调自语道,“什么都行,我缺了些什么。告诉我,一个苦命的人该去哪里安置他的灵魂?”
那枚黄灿灿的扁平小玩意没有理会他的询问,而他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只有一个地方不会拒绝一位满身脏污的绅士,那就是一个同样藏污纳垢的“臭水沟”——臭水沟这个词其实是个爱恨交加的孽称,那地方的正式名称叫做“飞光”,或许是埃伯兹这座无情城市所有下流无耻的聚集地,热情收留每一位被老婆赶出家门的丈夫,不学无术的青少年,浑浑噩噩的糟老头,或是失去了曾用名的恶魔——只要他们的兜里还有一枚小钱。
他满心怀疑自己曾是那里的常客,因为他是如此熟悉那里,以至于第一时间想到了这个好地方。即便是市场经济业已涌入人们的生活的如今,酒吧这个舶来词也并不常出现在伟大帝国的日常生活中,人们更愿意去“粉红色的后巷”挥霍,而不是和一群水手或满身臭汗的搬货工呆在一起。
也正因此,“飞光”的酒保才显得不凡。在他残留的印象中,卡莎.妮昂丽丝这个女人是个极其优雅的青年人,梳着没人见过的黑色卷发,永远穿着一身紫红的围裙。她调得一手好酒,看起来就像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但据说曾有醉汉对她动手动脚,被她一枪打爆了脑袋,事后就连警察也拿他束手无策——这个女人站在埃伯兹的阴暗中,没人知道是谁在庇佑她。
卡隆.多伊奇不确定十二枚铜里尔能买多少酒,或许只够买一杯最劣质的“鬼佬”(喝起来就像是有人在对着你的脑袋尖叫),但那并不重要。在他孤独地死去之前,他想要找点儿趣味,找点儿或许能让他重燃生欲的乐趣。
他顺着鱼腥味儿走到码头,海风尖啸着扑向他,让他眼中泛起了和海水一样苦咸的泪花。整个世界都随之模糊了,就像是一张混了水的颜料盘,红色与绿色的所有一切都变得艳俗可爱起来。他小心地避开那些混血的码头搬运工,但还是有人看见了他,远远地嘲弄他的姿态。他并不理会,只是自顾自绕进仓库旁边的一条小道。三次左拐,一次右拐,然后那间小屋就会进入他的眼中,这一切他都是如此熟悉。
可“飞光”门关紧闭,并不欢迎任何人的到来。他跌跌撞撞地扑到门前,看到那扇复古风格的铁门上挂着一张告示,可他没有半点心思去看卡莎歇业的理由。他软软地躺倒在地,尝试着感受地面的质感,却只感到了一种无可言说的悲伤。
这时他想起了飞光这个名字的由来,那来源于一颗彗星的名字。在二十六年前,那颗彗星飞过埃伯兹的上空,天文学家给它起了这个名字,并声称它还会再一次回来,因为它几百年前曾来过一次,或许几千年之前也来过。那群书呆子并不确定这颗彗星是否遵循某个周期,因为动乱中的帝国丢失了太多观测资料,但卡隆.多伊奇认为这实在不可理喻:只因为一个人天天要喝一小杯苹果酒,就断言他第二天必然会喝下那杯酒吗?或许飞光只是兴起而至,或许它只是与人类萍水相逢,或许飞光再也不会回来。
大约半小时后,正在胡思乱想的他感觉到后颈像是被某人拽了起来。他不确定卡莎有没有这么大的力气,但紧闭着双眼的他并不清楚是谁在这样做。他感觉到对方将他扶正在座位上,递给了他一杯冰凉的东西,但他依旧不想睁开眼——直到对方结结实实地给了他一巴掌为止。
“哦,真抱歉,”卡莎面无表情地说,“我只是在打蚊子。要再来一杯吗?”
他看了看自己手里的玻璃杯,又感受了一下喉中的火辣与甜蜜(以及脸颊的火辣感),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喝掉了一杯东西。他不确定那是什么,但感觉不坏。“再来一杯。另外希望你不要介意我只带了十二枚零钱。”
卡莎古怪地看了他一眼。“你想喝多少都行。”
“真的吗,你请客吗?那再来两杯,”酒精似乎起了作用,又似乎没什么作用,反正他感觉自己的话又多了些,“这玩意真不赖,叫什么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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