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出。

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

“很久没人这么叫我了,还有点久违,”唐进余闻言亦笑,“但‘天莱’是‘天莱’,和我爸那边没什么关系。”

“江湖称号嘛、江湖称号,以前在国外的时候就听说过你,印象特深刻。我说我今天看你觉得眼熟呢?原来是‘皇帝仔’!百闻不如一见哪,那次在香港,说起来也是我‘横刀夺爱’——”

横刀夺爱抢了你的拍品。

他正说得兴起。

对面却不知怎的,恍惚像被一刀捅了心窝子。语气一凛,陡然开口打断他:“哪里的话。价高者得是拍卖会的规矩。只是在我看来,溢价远远超过拍品价值本身,也就不值得反复抬价而已。各人有各人的标准。”

“也是。”

周筠杰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说话间,抬头一看,头顶烈日熊熊。

自己却仍穿的白衬衫西裤、滑稽地单脚撑地停在路边,又起了收线的心思。正要找机会挂断电话,唐进余倏而却抢在他前头出声,另起话题,淡淡问了句:“今天看周先生的女友,不像是圈里人?”

他指的当然不会是娱乐圈。

至于是什么圈子——周筠杰很快便会过意来。又有些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膀。

只是,原本瞬间便到嘴边的那句“也不过就是试试”,却不知为何——大概因为汗湿的手心让他想起些啼笑皆非的场景?许久没有过的现实荒诞,给无聊的生活增添不少趣味。他单手把住车把,反反复复端看着空下来的右手,看了掌纹看手背,就是吊着人胃口不回答。

沉默良久。

“你也说是圈里人。圈里人,都在一个圈子里,太知道互相的底细,谈恋爱目的也就都太不单纯了。”

最后,只憋出一句认真且严肃的:“All right,总之,我是在认真地向生活取材,和她一起……虽然还算不上是确定关系,但的确还算有点意思,可以继续。”

“……她知道你是周筠杰?”

“当然,”周筠杰道,“我虽然有点细节上的隐瞒,倒也不至于连名字都不告诉她。老实说,我们还是相亲认识的。”

相亲认识,正在接触。

也就是说双方互相知根知底了。

很好。

这个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答案。简直好得不能再好。

唐进余挂断电话,沉默片刻,忽然面无表情地一抛,顺手便将手机扔到旁边副驾驶座。不想用力太猛,新买的手机竟直撞到车门上,发出“砰”一声响,又弹回来,骨碌碌滚到脚垫上。

万把块的手机,在他这像路边捡来的石子,丢就丢了,孤零零躺着,也没人去捡。没别的作用,倒是把车外头、刚打便利店里买完冰棍回来的方圆吓了一跳,一副呜呼哀哉的表情上了车。

看着地上那手机,捡也不是,不捡也不是。

半晌,估摸着是为缓和气氛,却又忽的含着冰棒、囫囵不清地指着靠唐进余那边的车窗、大喊了一声:“哟,球球!”

球球。

意同秋秋。

是当年他们宿舍人称呼“楚辞秋”这傻妞的简称。

唐进余压根不信。

不知怎的,却仍像被他唬了一下,忍不住在这惊叫声中微侧过去脸——当然,没完全侧过去。

再转回时,那右下角裂开个缝的手机却已递到他面前。一瞬间,将所有欲盖弥彰的、并不为他所承认的心情尽数亮了个一干二净。他索性也不再装什么温文尔雅,嘴角一抽,接过手机,又随手扔到不知何处去。

是迁怒。

毫无疑问。

方圆看在眼里,却也没拦他。

只叹了口气。想着今天在食堂里瞧见的“修罗场”,无语凝噎望青天,顿觉沧桑不已。

时过境迁呐——

“我就想不明白了,”他唯有感慨,“怎么咱203这么些年,出的人才个个都浪得出奇——比你穷的比你浪,比你丑的也比你花。进哥,打死我都想不到……痴心汉诶,做痴心汉这事儿竟然轮得上你?”

“……”

“球球有特别漂亮吗?”他掰着手指头算,“你别生气,我说真的,不算顶顶漂亮吧?”

“……”

“还是说看上她学历?但那也不至于啊,我上次跟你们吃酒,连穆戎都谈了个哈佛的女朋友,你不至于接触不到吧?阿姨认识那么多王太太程太太的,估计个个都出国镀了层金,家里也一个比一个有钱。球球……我记得家里就一般吧?”

说来说去。

其实翻译过来仍然是他听烂了的那几个问题。譬如,你到底看上她哪,至于这么念念不忘吗?也譬如,相见不如怀念,干脆还是换一个吧?

道理嘛。

是个人都能听懂。

唐进余也没觉得自己多深情,是以依旧是用往日里应付旁人的口吻,应付着这多年没打过交道、却阴差阳错深知内情的老同学:“我没觉得非她不可,”他说,“她也可以谈新的……只要别在我眼皮子底下谈就行,我没意见。我只是膈应。”

“你要不喜欢她的时候就不膈应了呗。”

方圆笑:“说实话,从前……进哥,真的没发现你有这么喜欢她。还以为你只是觉得好玩。”

“是挺好玩。”

唐进余没否认这点,点了点头。

说话间,他的视线沉默扫过窗外:路旁不时有T大的学生相携走过,情意浓时你侬我侬,两个人粘成一个一样,搂着臂弯、贴着肩膀。他看遍许多人,每一个人的脸都陌生,却都带着相似的情意。好像也感染到他——莫名其妙又回到许多年前。那个时候,艾卿还是个虎头虎脑的大学生,而他已经是即将要毕业的、狗到极点的大四老人。

那还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来着。

他先到。

故意躲在一个拐角的地方看她,亦几乎是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她:臃肿的白色棉服,土气的人工毛领裹着一只喜庆又讨巧的小圆脸,脸蛋红扑扑的,手也被冻得红扑扑。手捂着脸,嘴又去“呼呼”吹着取暖,应接不暇。

但说实话,即使在美化过后的回忆里,在他平生看过的美人中,她依然不算太美——至多是种不拔尖的美吧。是那种典型的南方少女的模样,不算高,黑长发一股脑蓄到腰间,缎子一样。但他依然在看她的第一眼就记住了她。因为她有双会说话的、扑扇扑扇的大眼睛。连笑着看你的时候,眼睛底下都是水汪汪、浅盈盈的。

真漂亮啊。

那时他走到近前去,亦忍不住直盯着她的眼睛。

平生第一次,竟生出种莫名的惶惑感觉——不知是不是因站在Q大的校门底下?来来往往,都是旁人眼中、未来的社会才俊,他一身潮牌,平时引以为傲的搭配,几万块的鞋踩在脱泥的地板上,反而觉得是自己糟践,混不吝的模样像极了个社会上的街溜子。

于是他站不是走也不是,在第一声招呼之后就生了退意。

心说以后再不泡这么牛的妞,打算借口溜走,她却在他转身前忽然伸手,又一把拉住他。

“我都快冻死啦!”

她说。

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毫无芥蒂地、伸手把他抱了个满怀。又在他还没回过神来之前,极其自然地拖住他手,拉着他往路边摊走。

“还以为你不来了,”她熟络又温柔地招呼他,“走走走,我们去买烤红薯吧!”

不然,再等下去,手都被脸捂热啦。

他当时晕晕乎乎想。

她是天才里头的土鳖,他是疯子里的土豪,好像搭配起来,也不错……是吧?命里缺土是这样的。原本想吃米其林,不过,烤红薯也不是不可以。

他毕竟吃不了一辈子的。

消遣而已,迁就一下也无妨——

可说来也怪。

“大概就跟戒烟一样吧。”

唐进余收回眼神。

从方圆手里抄了根还没拆的冰棍,突然又冒出来句:“就跟当时戒烟一样。听了一次话……这辈子头一回,听进去了,后来就再没捡起来过。也馋,烟瘾偶尔也犯,但每次动了心思再抽,摸到手里,还是觉得别扭。”

“……”

“不过说到底这是我的事,”他说。牙齿被冰得痛,唯有捂着腮帮子说话——倒依稀有点年轻时候的样子,失了稳重,反而清俊。想了想,又补充,“对她,我一向没什么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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