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也崇拜感情。
比如在这样寻常的下午偷坐在大厦顶层一边啃着软欧面包一边惬意吹风的时候。
温温的南风从我面颊拂过,远处近处一幢幢叠加的小楼惶惶地砸在眼前,不强不暗的光在刘海的缝隙里刺下来,我眯起眼睛就幻想,未来我会拥有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陪我一起吃饭,一起散步。
陪我一起呼吸这个城市里带着浑浊尘埃的空气。
陪我体验城市的霓虹和荒凉。
陪我度过幸福和孤独的时刻。
陪我看海。
陪我,陪着我。
城市灯火万千,但我们两个人,心意坚定。
也许在外面各有不同的事业,追求,不同的身份、角色,但关起门来在家,就是彼此真实的伴侣。温柔,谅解,体贴地对待对方。
我不知道这样的“他”存不存在,但我早就做好了成为“她”的准备。
就像在夜里回家的时候,路过江边一排一排、一幢一幢、一层一层、鳞次栉比的暖黄色灯光。我想,一处灯光就代表着一户人家,里头就有两个、三个、四个的大人、小人、老人围坐在一起。他们吃饭,看连续剧,聊天,嬉笑,以一个“家”的形式共同耗着琐碎的生活。
我幻想那样的日子,幻想属于我那盏暖黄色灯光下的那个男人。
可事实是,周一至周五,周六至周日,我漫长的每一天,每一天的每一天,它们依旧长得一样——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坐车,一个人睡觉。
我想起豆红依旧没有回我的信息,从早上到现在过去了6个小时,她还是没有音信。
成为妈妈之后她很少再需要我,她有更亲的人了,我即使心里不愿承认这个事实,但已经做好一个人吃晚餐的准备。
整理好嘴角的面包屑,回到办公室,继续工作。
一个下午不过心,不过脑,商业软文洋洋洒洒地从指尖流出去,有时候工作使我感到倦意横生,但我想不出更好打发时间的方式。
世人眼里精贵的时间摊在我身上就荒废了,兴许把它们给任何一个人都比给我有意义。我是这样倦怠懒惰,碌碌无为。
因此竟连怀希这样的人也看得上。
连怀希这样的人!
繁华包围,喧嚣追随,他就是城市里那类被虚名和金钱缠绕的男子。好看的外表,满脸的不羁,对谁都是风流地笑着,好似天底下没有他拿不下的项目和人脉。
因此招全天下都喜欢,整个传媒大厦无论老的少的,说起他的时候眼睛里都泛着光。
瞧瞧,年轻,留洋派,魄力好,家世好,做人轻浮,但做事稳重啊,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整个集团营销小总的位置就轻松稳住。对上姐姐姐姐的叫着,对下就妹妹妹妹的照顾着,每个部门的老总都是他哥,一辆改装的黑轮标致全集团都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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