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鹰,酒,给我。”汉子盯住酒坛,死灰的双眼好像又有了一些色彩。
葛鹰是五日前来到这里的,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不过,他也不会在意自己来到了哪里,反正,他已没有了家,没有了牵挂,没有朋友,仇人倒是好像不少。
可是,人,不管在哪,怎会没有仇人呢?而且他,也从来不是一个怕人寻仇的人,反正,已一无所有。
就连曾经唯一拥有的那柄刀,好像也已离他而去,尽管,它还抱在他怀里。
只有喝得最痛快的时候,他才能感觉到它好像还陪在自己左右。
酒坛子,终于递到了他的手里,但他并不像平常酒鬼那样迫不及待地往喉咙里灌,而是撑着门站了起来,一手抱刀,一手抱酒,颤颤巍巍地迎着风走了出去。
直走到矮墙下,一脚踢飞黑驼会那俩半具尸体,飞身上了矮墙,倒躺而下,举坛而饮。
此时,风铃正好晃响三下,当!叮!当!
“真是个奇怪的人。”少女嘀咕一句,转身回了店里。
小镇,又一副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该喝酒的,已又继续喝酒,该吃肉的,已夹动竹筷,就连栓在屋柱上的那几头骆驼,也已欢快地摇晃起脖间的驼铃。
直到黄昏时刻,风冷时候,沙漠里又响起阵阵驼铃,长长一排驼队,一字排开,来势汹汹,在镇口停下。
当中一个光头大汉,翻下驼背,手中弯刀一指矮墙上已经坐了起来的葛鹰,朝两边众人命令道:“围起来!”
扑!扑!扑!
一众光膀纹臂大汉,把矮墙团团围住。
光头大汉也不废话,怒喝一声:“杀!”
瞬时尘沙飞扬,人影四起,刀光如月明。
葛鹰没有动,但飞起的道道人影却已如雨落,滚到地上咿咿呀呀叫疼。
“飞石打秃鹫,果真好玩。”
沙漠中,走出来一人,抱剑牵马。
剑黑如墨,白马似雪,但马儿显然已倦乏到了极致,双眼无精打采,也难怪,再好的马儿也经不住沙漠的折磨。
但那柄剑,却锋芒闪闪,那个人,也神采奕奕,正是要去往天山的阮红梅。
“找死!”光头和其余没有倒下的光膀汉子,立马挥刀朝阮红梅杀来。
阮红梅冷眸一凝,大喝一声:“枫林晚”!单手甩出墨麟,剑去如风,旋成流星飞火,剑回如影,只一甩一旋,冲来的汉子还来不及挥刀去挡,尽数破喉倒地。
剑意,杀意。
“谢谢”,葛鹰嘴上说出这两个字时,面无表情,这两个字好像就已是他的全部神情。
“我们,扯平了。”
阮红梅看也不看葛鹰一眼,牵着马,走进驼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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