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妮莎-达克尼斯是酒馆的女儿。
她的父亲是公国里某个不起眼的小酒馆的老板,而母亲则是负责处理进出账目的会计。自懂事起,她就是一直在自家开的酒馆中长大的。
明亮的灯光,复古的摆设……酒客烟斗衍生出的迷雾缠绕在墙边的烛火上,为黄色的光晕增添了一份迷离的色彩;四周的墙壁上挂着几幅貌不惊人的油画,酒渍和长年的烟熏让它们都稍微变了颜色。
对每个人都温和笑着的有些胖的父亲,坐在酒馆吧台后擦拭着酒杯的母亲,还有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为客人们端茶送水的哥哥。在这个热闹而狭小的地方,儿时的温妮莎常常身穿着亚麻色衣服,抱着玩具熊布偶出现在酒客们面前——多是因为一些小事情要来找爸爸妈妈——而这时候总会有人上来逗弄眼前这个可爱的小不点儿。
“莎莎,小姑娘……你为什么只穿这种棉麻做成的衣服啊?是不是爸爸妈妈太抠门,不肯给你买新衣服啊?”
有酒客通红着脸,啪地一声把酒杯放在桌面上,这样大着舌头问她。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善意的哄笑,父亲挠着后脑勺干笑起来,被旁人用戏谑的眼神上下打量个不停。其他人则是兴致勃勃地看向这边,等着这个七八岁的小姑娘的回复,其间偶有不胜酒力的人倒下的声音从人群中传出。
“因为……”
在父亲和母亲的眼神中,温妮莎读出了些微的窘迫之意。在酒馆中,常有这种喝醉了的客人说一些胡话,处理不好的话会影响自家酒馆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不过长年的耳濡目染之下,虽然并不懂得这个道理,温妮莎却还是明白自己下一句话的分量的。
于是,她在心里狡黠地笑了一声,面上却还保持着孩童特有的那种天真神气,如是说道:“不是呀,叔叔。爸爸妈妈对他们自己是挺抠的,很少置办装束,却给我买过很多衣服。不过,我只中意这一件,你知道为什么吗?”
她捏了捏自己的衣角,一手抱紧了自己的熊宝宝玩偶,笑着反问了那个绑着头巾的大胡子男人一句。
“不不、不知道。”
酒意上涌,那男人像一头熊一般摇头晃脑,看样子是已经听不清楚温妮莎说的话了。只不过,她的下一句回答并不是说给这个行将陷入昏睡之中的酒客听的。
“——因为这件衣服是妈妈亲手给我做的呀。是有再多的钱也买不到的衣服,是我最喜欢的一件。”
温妮莎嘻嘻笑着,这样回答道。
““““哦哦哦哦哦!!!””””
在她说的话被周围的人们都听清楚了的时候,酒馆中爆发出一阵惊叹般的欢呼,接着响起的是此起彼伏的掌声……温妮莎笑嘻嘻地回过头去看自己身后的父母,眼中带着一丝邀功般的神情,却发现只有自己的母亲和哥哥两人在为自己鼓着掌。而父亲的身影,则是急匆匆地跟随在两个身穿着黑色罩袍的男女身后,迅速消失在酒馆的侧门里……
“……爸爸?”
她幼小的心里升起一股难以抑制的好奇。在向兴致高昂的酒客们鞠躬道别之后,温妮莎和母亲还有哥哥两人道别,飞跑向父亲消失的那个侧门里。那时候的温妮莎尚不明白这一举动对她而言有着什么样的意义,但是……
※
“后面的事情我记不太清楚了。”
温妮莎调皮地吐了吐舌头,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可能是因为我年纪太小的缘故,现在回想起来只有那个男人对我笑了一下、然后就带着他的女伴径自离开的场景。至于是剑灵这种事,是那个女人擅自做出来的举动——那么漂亮的一个大姐姐,摇身一变就出现在了天命王的肩膀上,显露出一把金色长剑的样子——我当时真的是吓了一大跳。要说的话,我的老爸只是一个普通的酒馆小老板而已,为什么会认识这样的人也确实让我觉得很纳闷……”
“——你老爸的身份确实很神秘也对啦,不过我更想知道你真的确定那个男人是天命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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