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产到推广,从推广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陆知鸢都考虑到了,不管是作为陆知鸢的舅舅还是纯粹的商人,谢屿安都嗅到了这里面的商机,他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况且陆知鸢还给他提供了更为优良的棉花籽,可以帮他扩大纺织业规模。
于公于私,于民于国,这都是件好事。
“做买卖的事情我不懂,种棉花的事情我倒是可以帮忙。”二舅妈开口:“我娘家祖籍西北,在那边有很多田地,这棉花籽可以先拿到我娘家那边去种。若是成功,再由大哥进行推广,若是不成,那便当没有这回事儿。省得外头议论,给大哥他们添麻烦。”
“除了棉花还有红薯,原本是要跟二舅舅谈的,既然二舅妈在西北有地,那就跟二舅妈谈。”陆知鸢喜滋滋地挎住二舅妈的胳膊。
谢屿白瞥了她一眼,蹙眉道:“那东西能做什么?吃都吃不饱。”
吃不饱是因为红薯的品种不对。
在临县的最后一天,她突然很想吃拔丝红薯。刀疤脸找了半天给她拎回来一串乒乓球大小的东西。问了县衙里的厨娘才知道,北凉的红薯都长这个样子,最大的也不过两岁孩子的拳头大小,指望这东西吃饱饭显然是不可能的。之所以还种植,是因为山区中不了别的,这玩意儿再不济,也能勉强果腹。
小红薯,外形差,口感更差。问了系统才知道,这种是没有经过改良的最原始的红薯,在部分山区仍有种植,当地人管它叫红薯下蛋。
在北凉,还有很多的老百姓连饭都吃不饱的,例如落霞山上的那些山匪,他们之中,不乏为了一口吃的就上山的。若是能将那些亩产高的新品种红薯带到这里,最起码能解决一部分人的口粮问题。系统还算靠谱,给她传送过来一麻袋红薯。将这些红薯储存起来,等到来年四月可以育苗插秧。
让流萤从马车上取了她带的样品,将样品分为四部分,一部分蒸,一部分煮,一部分做菜,一部分生吃,做好之后给众人品尝。
“这是红薯?”谢屿白睁大眼睛:“鸢儿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我也想知道。”谢屿安咔嚓咬了一口生的,竟不比他吃的那些水果差:“你大舅舅我自问算是走过天南海北的人,从没见过这样的红薯。你一个小丫头,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临县,这好东西你是从哪儿得来的。”
“我师傅留下的。”
关键时候,又得拉那个莫须有的乞丐师傅出来背锅,顺便编了一个乞丐觅食,误入山穴,发现神秘物种,为果腹,将其食之的故事。
谢氏兄弟听得一愣一愣,却又说不出什么不对来。这红薯,亩产可达几千斤。几千斤是个什么概念?这意味着大面积种植后,他们北凉将不会再出现活生生被饿死的百姓。
“这种红薯,不仅红薯本身可以使用,它的茎叶也是可以食用的,用来炒菜或者包包子都很好吃。老去的根茎可以用来喂猪,喂牛,喂羊,总之不会有一点浪费。”
对于谢屿白关心的储存问题,陆知鸢也给出了相应的解答。平原地区可以挖窖储存,山区的可以将红薯晾晒成红薯干或者磨成红薯粉。
听罢,谢屿白深深的吸了口气,压抑住心底的震撼,对陆知鸢行了个大礼:“屿白代北凉百姓谢陆氏知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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