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这?!”
苏流风瞳孔里面满含震惊。
堂堂一位血魔伯爵,居然有龙阳断袖之癖。
这口味是不是稍微重口了点,居然看上一个骨架没挂几两肉的小乞丐。
方冥轻微皱眉,“你那是什么眼神?突然出声又有什么话要说?”
苏流风顿时汗流浃背,忙不迭摇头。
“没,没,我只是震惊于您的仁慈。”
方冥忽然想起,苏流风曾经提到过要把他卖去六号卫星城,那些断袖佬或许会出上一个好价钱,顿时明白这家伙现在在想啥。
眼底透着一抹玩味,方冥上前两步,轻拍苏流风肩膀。
“我不也收了你?多他一个也不多。”
苏流风被吓到了,腿脚酸软,腰膝无力,浑身上下都在哆嗦,脑海里面已经不自觉开始联想某些画面。
这时,红眼乌鸦嘎嘎叫唤,飞扑苏流风面门。
鸟爪蹬踏脸皮,它气急败坏,呵斥道:
“思想肮脏的人类,不要用你没有智慧的大脑胡乱想象。”
来到现世多年,冥府乌鸦早就见识过人类各式各样的花样玩法,猜一猜便知道苏流风正在想些恶心玩意。
抓花了苏流风的脸,乌鸦哥跳到他头上,昂着脑袋,高声说道:
“令使大人准是看中了这个小女孩的潜质,要收她为血侍。”
苏流风捂着花脸,心底却松了一口气。
原来是个小女娃,那没事儿了,伯爵大人好这口倒也正常。
乞丐少女模样大概十一二岁,但长期营养不良,或许她的年龄应该再大些。
旁边,林知行颇为意外,“大人这就要开始培养血侍了吗?!”
血侍,诞生于血魔一族奴役其他种族的鲜血咒术。
此咒名为新生血咒,一名血魔施展新生血咒,将会分享少许自身的生命力,帮助目标生命快速变强,并转化为血侍。
强大的血魔往往不会轻易挑选血侍,极为看重资质和战力。
“血侍倒还远远算不上,”方冥顺水推舟,摇了摇头,“得看看她够不够资格。”
乌鸦跳着脚丫,踩着苏流风的脑袋,赞扬道:“妙啊!原来您是要招兵买马,在现世悄然发展一个属于您的地下势力。”
方冥很满意乌鸦的脑补和救场,挑眉给出一个赞。
乌鸦点啄小脑袋,满嘴恭维和奉承。
乞丐少女眼神透着懵懂,她不明白为什么才几天不见,走出流民营地的方冥摇身一变,很受探员尊敬,就连那只极其怪异的乌鸦都像只舔狗一样上赶着巴结。
不过,这并不妨碍她抓住救命的稻草。
她用力点头,捏紧拳头,“我一定让方冥大哥满意!”
方冥既然保下了小乞丐,就不可能放任她如野草般死去。
流民的生存环境实在太恶劣,一鼓作气改变整个大环境,方冥做不到,但是,趁机做出一些小小的尝试,还是可以的。
三色伞公司等级制度分明,从上到下处处透着阶级差距,人人都想往上爬,爬上去坐在高位,当那人上人。
可是,方冥拥有前世记忆,骨子里只认炎黄血脉,他清晰记得古老的华夏曾经在近代经历百年屈辱,却又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打出举世震惊的立国之战,活出巅峰第二世。
读书的时候,历史课本上描绘着那样一群充满理想主义的先辈,他们奋斗,拼搏,牺牲,从来就不是为了自己,方冥的爷爷、外公也曾是那些先辈中的一份子。
长大后,他依旧不曾忘记那句话:“读书,不是为了成为人上人,而是要这世上再无人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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