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兴奋到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的于白,传来一张纸条,‘言辞’惊讶地问道:“你俩昨天在一起住的?”
当时的我,只想着要去维护小狼的清白,遂果断地否定道:“没有啊!别瞎说!”
她回道:“别狡辩了!不然为什么她会穿着你的校服?”
我本想说是因为我去接小狼上学时,发现她忘穿校服了。转念一想,又觉多此一举。因为,她完全可以上楼再取一趟就是了。
我如果继续解释说是因为怕迟到的话,估计就只有鬼才会相信了!
翘课都不怕的人,会怕迟到吗?
正犹豫间,就见于白对我神秘一笑。同时,还朝我晃了晃,手中的另外一张纸条。
这时,我又收来了小狼的“传书”。
“好多人都问我,昨晚是不是和你一起住的。为什么会穿着你的衣服来上学。”
按照我的了解,她一直就是一个十分在乎名声的女孩。
因此,我本能的认为,这些问题,应该会使她烦恼。
于是回复道:“你不承认就是了!这群人真他妈的无聊!”
“话”刚传出,我便收到了于白的“新消息”。
“别嘴硬了!我姐都已经承认了!想不到你也会是一个敢做不敢当的人!”
看着这毫不掩饰的鄙夷之语,我真是有苦难言。
但冷静下来一想,竟还有一丝窃喜。
毕竟,我是要娶小狼的,早晚而已。
睡就睡了,又能怎样?
何况,这种光明正大的感情,才是我想要的关系。
果然,小狼在下一封‘传书’中,坦然道:“没事,我已经承认了。不过我跟闫梦说了,你今天早上是那么的想要,我却没有给你!”
哈!真是个小机灵鬼。这样一来,我就变成“主犯”了。
只能说对于这个“事情”,当时的我,还是比较在乎的。
不然,也不会以男儿之身,去考虑什么主犯、从犯的问题了。
我与小狼,整整在一起睡了五晚。
才被她用穿着我的校服上学的方式,向全世界宣布了此事。
现在想想?,说不定她只是想通过这个办法,消除我心里的“包袱”。为了即将到来的,“最后”一个晚上“造势”。使我可以有勇气“破釜沉舟”,一鼓作气,拿下那最终的“阵地”!
无论是与不是,这都是我的心中所想。
既然全世界都知道了,我若不真干出点什么的话,也太丢男人的面子了,对吧?
中午刚一放学,我俩便决意翘掉了下午的课。
迫不及待地回到了“战场”,随便吃了点东西当做午饭后,便继续开启了,那场尚未完成的“战役”。
不知是“无巧不书”,还是“蓄意而为”。
她家的电话,在那天竟然异常的繁忙。
有一个不知道哪里蹦出来的,据说是她的某个远房亲戚的“大犟种”,断断续续的打来了将近一百通电话!
我真的是一点也不夸张的说,从我俩“糊弄”完午饭后,接的第一个吻开始,一直到他妈的太阳落山、月亮升起,那个该死的电话,压根就没有停过!
如此说来,“一百通”,我特么的都有点算的保守了!
我问小狼为什么不干脆拔了电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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