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老大胸有成竹的表情,我的身体一僵,瞬间便瘫靠在了椅子上。
目光呆滞地望着头顶的白炽灯,任凭那刺眼的光亮,将我的眼神射的涣散。
看出了我的异常反应,老大关切地问道:“你怎么了,孩子?”
同时,他迅速地朝着我的身后,招了招手,指示道:“快去看看孩子怎么了!”
听着老大的吵嚷声,我立即强打精神地重新坐好。揉了揉自己的脸颊,佯装镇定地回答道:“我没事,你继续问吧。”
我知道,从现在开始,我绝对不能有任何事了。
当老大没有丝毫迟疑地说出那句,他会去查看妈妈的脑袋时,我就猜出了所有的真相。
妈妈之所以会突然地消失,是因为她已经被警察抓住了。不仅如此,此刻的她,很有可能就被关押在,眼下的这个派出所之中。
而警察抓她的原因,就只能有一个。
那就是,我的妈妈,杀了我的爸爸!
就在八天前,我逃学去妈妈家偷钱的时候。
我的爸爸死了。
我的妈妈杀的。
所以,此刻我说的每句话,其实都是在给警察提供,可以替我的妈妈,减轻罪责的证据。
即便已经想透了所有的前因后果,可我还是努力地摆出了一副,一无所知的样子。
当小姨按照老大的提示,走过来试图查看我到底哪里出现了状况时,我指了指桌子上的一个水杯,转移话题道:“我想喝水。”
小姨看了一眼那个杯子,犹豫了一下,对老大申请道:“刚才来的时候,孩子的大姨已经在小卖店买好饮料了。我出去一趟,给孩子取进来吧。”
“去吧。”
在小姨去给我取饮料的过程中,老大又随意地问了我一些,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我知道,他其实是想要缓解我,看起来的紧张情绪。
而我一边回答着,他那些无关痛痒的提问。一边在记忆中拼命地搜刮着,足以证明我的爸爸,本来就“该死”的罪证。
是的,我才七岁,就已经可以搭建起一个完美的逻辑了。
只有置爸爸于死地,妈妈才有活着的希望。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刑法第二十条里,有着正当防卫的说法。
只是单纯的以为,杀人就该偿命,欠债就要还钱。
而我要做的,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解救妈妈的性命。
当我的小姨,拿着一瓶可乐返回时,我只拧开随便喝了一小口后,便将那瓶奢侈的饮品,放到了面前的桌子上。
随后立即摆出了,已经准备好,回答下一个问题的样子。
别说只是一瓶可乐而已,就是一瓶琼浆摆在我的面前,也无法在那时,将我的注意力分散丝毫。
老大也喝了一口水,见我神色已然恢复如常,继续问道:“你爸打过你吗?”
我回答道:“打过!就只是因为怀疑,他就拿皮带狠狠地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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