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 她来借本笔记马上就走,有时会在他家呆上半天。他家二楼是谭子恒的地盘,厨房客厅厕所在一楼,谭尽想找个由头上去都难。

所以, 即便是林诗兰一周来几次,她依旧对他的存在毫无察觉。

冥思苦想后, 谭尽决定改变他家客厅的格局。

沙发、电视, 电视柜被他全套移到了二楼的楼梯附近。

家里一贯没人说他。谭尽如此大动干戈,他们也没来问他为什么要把家具搬来搬去。从此以后,沙发被谭尽霸占, 林诗兰要上楼找谭子恒, 总能看见他。

而且, 活动区域变成客厅后, 离门最近的谭尽自然地变成了开门的负责人。

门铃一响, 他便懒洋洋地溜达过去, 问一句:“谁呀?”

林诗兰老实地报上姓名。

谭尽给她开门后,林诗兰通常会问:“我来找子恒哥学习, 他在家吗?”

如果谭尽回答在, 林诗兰会点点头,往二楼走;他要回答不在,她就不会进门,直接回家。

他们的对话也仅停留在这两句了。

六月, 谭子恒高考结束后, 林诗兰更常来找他了。

她每次背着一堆书来他家, 仿佛要学个昏天黑地,但他哥屋里的学习氛围却明显比之前松弛了许多。楼上的阵阵笑声传进谭尽的耳朵里,不知谭子恒说了什么逗她发笑,他们听上去好快乐。

放假了,林诗兰不再穿校服。

她自己的衣服大多风格休闲,各种短T恤配上一条宽松的裤子,她素净的脸上不抹脂粉,显得干净秀丽又青春无敌。

她不像上学时,扎着一丝不苟的马尾。林诗兰通常长发披肩,或者绑两个简单的麻花辫。

谭尽觉得她的麻花辫造型很可爱。

每次她梳那个发型,他都很想多跟她说两句话。

“我来找子恒哥,他在吗?”

门外,露出少女的半张脸,麻花辫尾巴的翘起来,精灵俏皮。

回答一个“在”字之后,林诗兰就要走了。谭尽望着她的小辫子,想要搭话,又不知道说点啥。

她歪着脑袋,奇怪地看着支支吾吾的他。

谭尽也想效仿他哥,说点俏皮话惹她发笑。脑子一抽,他语出惊人。

“他在。呵呵,你来找我哥假学习啦?”

“啊?”林诗兰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假学习?”

一双微愠的杏眼盯着他看,谭尽四肢冰冻,嘴角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先是出言讥讽,现下笑里藏针。沉默的对视中,林诗兰对谭子恒的弟弟不好的印象,渐渐复苏了。

她可不肯吃闷亏,嘴皮子一动,便把那话给他噎了回去。

“我假学习也是学啊,比不学习的好。”

“……”

谭尽没想到,林诗兰有关注到他不学习的事,四舍五入,她已经充分注意到他了。

他脸皮厚,被说“不学习”也不生气,甚至他还很高兴,自己终于在林诗兰那里有了存在感。

这天之后,谭尽开始有勇气和林诗兰搭话。

这天之后,林诗兰心中,她与谭尽正式结下了梁子。

林诗兰穿新裙子,在小区门口碰到谭家兄弟,她跟谭子恒打招呼。

谭子恒没注意她的裙子,路过的谭尽倒来了一句:“你穿新衣服啦?”

她感觉他说这话没安好心,警惕地摆出防御姿态:“关你什么事?”

摸摸脑袋,他说:“没啥,就是树下卖西瓜的大妈跟你撞衫了,提醒一下。”

林诗兰愤怒叉腰。谭尽快乐傻笑。

过几日,谭尽买了新球鞋,摆在电视柜上欣赏。

路过的林诗兰抓住报仇机会,扫了眼他的鞋,轻飘飘丢下一句:“这鞋假的吧。”

不给谭尽辩驳的机会,她已溜出大门。

互怼的次数多了,连谭子恒都察觉出了他俩的不和。他有意错开他们,让他们少见面。

暑假步入尾声,谭子恒被他理想的大学录取。

谭子恒临行前,林诗兰拿出自己攒了大半年的钱,送他一个钱包。

她把自己的心意画在小纸片上。

那张纸片被夹进钱包里,一并送他了。

高二。抱着要和谭子恒考到一个大学的决心,林诗兰继续刻苦地学习,把自己投入题海。

谭子恒去大城市后,林诗兰也不必再到谭家了。

谭尽以为先前他们斗嘴,是关系变亲近的信号。林诗兰的冷落让他回归了现实,她并没有要靠近他。

有时林诗兰在学校或者小区门口,偶遇谭尽,哪怕离得很近,她不会搭话。失去“谭子恒”这个唯一的交集,他们又回归了生分。

高二暑假,放假的谭子恒回雁县住几周。

得到消息的林诗兰迫不及待来谭家找他。

按门铃,又是谭尽开的。

他一脸兴味盎然,沿用之前跟她说话的风格,吸引她的注意。

“哟,这什么风把你刮来了?”

林诗兰压根不搭他的茬:“你哥在上面吗?”

谭尽刚说个嗯,她立马头也不回地上楼了。

一连几天,都是如此。

只不过,林诗兰不知道:每次她一按门铃,谭尽不论在做什么,都会立刻停下手中的事,用最快速度跑步到门口。

有次,他正在吃橘子,门铃响了。

谭尽着急忙慌咽下橘子瓣,橘子在喉咙一卡,把他卡得岔了气。他一边拍着胸脯,一边冲向门口。

用一贯的悠闲姿态替她打开门,他喉中不适,打了个嗝。

林诗兰问:“你哥在吗?”

谭尽点点头,挥手让她往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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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55章 结怨录(2/2)

她走了两步,感觉他的行为和平时不一样,说不清是因为什么,林诗兰返了回来。

“你怎么了?”

谭尽正想回她“没事”,一张嘴,又打了个嗝。

橘子吞得太快,害他打嗝不止。

发现了谭尽的不舒服,她招招手,让他到沙发坐下。

林诗兰有一套管用的止嗝方法。她看他嗝得难受,没功夫跟他慢慢解释,直接上手。她站立在他身旁,左手中指塞住他的左边耳洞,右手中指塞住右边的,两手的大拇指再抵住他的鼻子,将鼻孔堵住。

她的手冰冰的,却很软。

谭尽乖乖地坐着,一动也不动。奇异的姿势,她的双手在他的脸上展开,封住他的听觉与嗅觉。

他紧张极了,两只手抓紧沙发的布料,垂眼看着地板,不敢看林诗兰。

空气稀薄,谭尽打着嗝,声音被捏得细细的。

他小声问:“你要憋死我吗?”

“是啊,”她说:“把你的嘴闭上。”

领会到,她的指令是字面上的意思,谭尽照做,憋气闭嘴。

不一会儿,林诗兰松开手。

谭尽大口喘着气,抚着自己的胸脯调整呼吸。

气顺之后,他惊奇地发现,嗝止住了。

林诗兰眼中有得意的神采。

她抱着手臂,等待着谭尽的道谢。

他脸上,薄红未消,大概是缘于先前的缺氧。

眨眨眼,他脸颊小红痣艳艳,嘴唇艰难地动了动,说出的,居然不是“谢谢”……

他说:“真希望,你不找谭子恒了。”

一整天,林诗兰在脑中反复回想着谭尽的这句话。

每个字拆开,她知道意思。合在一起,她又猜不太准。

回家后,躺在床上仔细琢磨,她最终悟了。

谭尽,不想她再接近他哥。

——所以,他想表达的是:他讨厌她!他家不欢迎她!

这个结论,林诗兰越想越确信,越确信她就越气。

——凭什么啊?!

谭尽有那么讨厌她吗?为什么?

因为她每次按门铃,他要开门,所以他很烦?

因为她找他哥写作业,说话太大声,打扰到他看电视?

因为她身为外人,占用了谭子恒陪他踢球的时间?

好像都有道理。

但再怎么说,她刚帮完他,他就对自己恶语相向,发泄怨愤了吗?!

好吧!他看不惯她,她也懒得理他。

合不来的人,以后不来往就是了。

林诗兰在心里,把谭尽这个人物,盖上了“不友善”的印章。

高三。

林诗兰全力备考,心无旁骛。

这一年的雨季,雨水充足得令人害怕。

高考,林诗兰正常发挥,考上了她妈一直希望她上的专业与学校。那是全国名列前茅的一流大学,她为她妈赚足了面子。

收到录取通知后,林诗兰睡了很长很香的一觉,梦里雨声不绝。

七月一日,林诗兰的生日。

林诗兰不过生日。

这个日子她不记,她妈妈也不记,但谭子恒记得。

之前生日,谭子恒亲自送过她帆布包。高中毕业这一年的生日,他送了她一串水晶珠串,有心地托他弟转交给她。

一拆开礼物盒,见到珠串的第一眼,林诗兰就喜欢它。

手串的颜色,正是她最喜欢的颜色,怎么能送得那么正好呢?

林诗兰迫不及待把它戴到手腕上。

“帮我谢谢子恒哥。”她冲送货的谭尽喊。

谭尽落荒而逃。

这份礼物,他捂了一个高中。

最终,借由他哥的名义,交到他喜欢的人手里。

他见到她开心的笑容,不知道她是喜欢礼物,还是喜欢送礼物的人。

不能细想……

他早知,林诗兰与谭子恒心意相通。

说他哥送的,她至少愿意戴一戴它。

林诗兰。

谭尽总是悄悄地望着她。

门铃叮叮咚咚响,组成她的名字。

小树林的火光中,藏着她的名字。

篮球场的观看席,写满她的名字。

他总是在心里,偷偷念着她的名字,再偷偷埋起来。

“林诗兰,生日快乐。”

18岁生日的那场雨。

她笑的时候,他也在笑。

本章完

第56章 誓中结(1/2)

送出的手链, 不是谭尽暗恋故事的结尾。

他被自己第一志愿的大学录取,那所大学和林诗兰要去的大学离得特别近。就算她去向大城市,谭尽仍旧追随着她的脚步。

送出的手串, 是他们故事的开始。

——原本是那样的。

同年的7月中旬, 南屿市遭遇特大水灾,雁县是受灾最严重的地区。

雁县地处低洼,背靠大山, 三面环水。

洪灾期间,山洪爆发, 雁县通往外界的道路桥梁被尽数冲毁。全县断电断粮, 救援工作难以进行。

避难的雁县居民,几乎全部躲进了地势较高的石化厂。

谭尽的父母在逃难的路途中, 与谭尽失散。他们担惊受怕地呆了两天,以为儿子已经凶多吉少。

第三天, 新一波避难的人来了,谭尽也在其中。

他不仅没死,还救了一个女孩回来。

林诗兰在水灾中失去了母亲。谭尽找到她的时候,她被困在一辆小轿车的车顶, 神情呆滞。洪水淹到她的脚腕,她却不肯离开那辆车。

“我妈让我等着她回来。”林诗兰对他说。

谭尽四顾, 轿车周围已是一片汪洋。他狠下心,将她拖上自己的浮板。风雨飘摇, 她伏在他的肩头,哭声撕心裂肺。

石化厂里呆了不少的人, 这里却没有存储的食物和水。

雁县宛如一座孤岛, 大家焦急地等待着, 没有人知道救援何时能够到来。雨声不绝于耳, 对死亡的恐惧在人群中蔓延。

被谭尽带到石化厂后,林诗兰一直呆在角落,一言不发。

期间,有一个穿校服的女生路过她。没人注意她们的时候,女生往林诗兰的手里塞了半包饼干。

那人是谭尽的同班同学,苏鸽。

三模作弊,被全校通报后,苏鸽再没有在镇子上露过面。奶奶死了,爸爸被她亲手推进井里,苏鸽本来也不打算活过这个雨季。

呼啸的狂风暴雨里,人人自危,唯独苏鸽气定神闲,面容镇定。

她借着给饼干的时机,看清了林诗兰的样子。

——她正看着地面发呆,脸蛋白白的小小的,长睫下的阴影让苏鸽联想到蝴蝶破碎的翅膀。

原来这就是谭尽喜欢的人,他拒绝她告白的原因。

苏鸽停留了太久,林诗兰抬起头。

匆忙将饼干往她手中一塞,不等林诗兰说话,苏鸽便走开了。

次日,水位暴涨。

雁县附近发生巨型滑坡,河道下游,涨起的水迅速倒灌,淹入镇子。

房屋塌陷、道路分崩离析、树木连根拔起,被冲走的人们漂浮在大水中无异于一颗小石子……泥水卷起它所看见的一切,无情地带走。

滚滚洪流涌进石化厂,无措的人们被迫往厂里的更高处逃。

谭尽走在林诗兰旁边。他淌着水,加快步伐,留心观察着升高的水面。

突然,他听到队伍前方的爸爸急促地喊了声他的名字。

抬眼的那一刻,耳朵也接受到信号。

谭尽用尽全身力气,把林诗兰往身后重重一推。

洪水冲毁了石化厂的设备。仪器内部突发短路,储存在管道中的大量易燃原液被瞬间点燃。

霎时间,整个厂子沦为焚化炉。

林诗兰看见,石化厂高高的天花板。她仰面向下倒去,一串爆裂橙色的火团在她的眼前炸开,下一刻,厚厚的灰色烟云模糊了视野。

哭声,尖叫。

眼泪,血流。

上面是烫的火,

苏鸽从楼梯摔下来。

由高处往低处坠落,她想起春节,家家户户燃放烟火。

天空中的烟花,拖着长长的尾巴掉下来,落进沉沉浮浮。

死是黑色的。

黑色的水流压住她的身体,裹着她去往更深的黑暗。

肺里的空气用尽,她生命即将消散的前夕,一股微弱的力量逆着洪流扯住了她,而后,生生地将她拽了回来。

苏鸽睁开眼睛,看见林诗兰的脸。

林诗兰的两只手抓住她的胳膊,因为极度用力,表情扭曲。她很想告诉林诗兰:不用花费那个力气啦。

一张嘴,苏鸽吐出了一大口的血水。

林诗兰不断地与她说话。穿透了风雨声,她温暖的话,落进耳朵里,如此清晰。

“再坚持一下,我拉你上来。”

最终,林诗兰成功把她拉上了铁质爬梯。

设备平台窄小,原本是给工人短暂休息的地方,现在却容纳了三个人:林诗兰、苏鸽,谭尽。

石化厂的爆炸,得谭尽相助,林诗兰只伤到了皮肉。而苏鸽和谭尽,都被大面积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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