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赵金秋上山打野猪,当时刘晓旭正因赵金秋瞒着她攻击野猪而心如焦炭,跟赵金秋急切争论时,赵金秋趁她不注意,赶在她转过头的一刹那间,迅速将舌头伸了进去!
那是她此生第一次感受到接吻的滋味,事后每次回忆起来,总是觉得那种滋味既美妙又复杂,甜中带涩。
在短短的七、八十秒钟里,一次次带着她坐上云霄飞车,直通天宫。
她和刘晓芸毕竟是不一样的,刘晓芸视赵金秋如草芥、粪土,她却从一开始便已发现了赵金秋身上的诸多闪光点。
赵金秋在她心中,其实是一个相当具有男性魅力的人,风度翩翩,英俊潇洒。
常言道:哪个女子不怀春,哪个男子不钟情。
这几个月以来,无数次午夜梦回之际,当日在山上赵金秋强吻她时的场景,一幕幕重现,每次都如是在她心上抹了蜜糖一般,甜甜的,痒痒的。
就像此刻她对赵金秋说的,那种滋味其实她很享受。
屋内充斥着刘晓旭身上的寂寞香气,外面天寒地冻,遍地积雪,但屋内却暖如盛春,刘晓旭特有的迷人体香与酒气混杂在一起。
一身朴素着装的她,此刻仿佛仙子降下凡尘。
居高临下一般的深深凝望着躺在床上的赵金秋,格格娇笑,柔声道:“金秋,我喜欢你。”
赵金秋目瞪口呆,跟面前的刘晓旭深深对视,冥冥之中,脑海中如有电闪雷鸣一般。
噼里啪啦的声音在耳畔萦绕来去,已经分不出那是外面的鞭炮声,亦或是心底的声音!
她……她居然喜欢我?
赵金秋平时对刘晓旭虽然一口一个“小姨子”的叫着,但他毕竟不是刘晓旭真正的姐夫,其实内心多半只将刘晓旭当作一个即将长大成人的小丫头而已。
这小姑娘虽然跟刘晓芸是一奶同胞的亲姐妹,性格脾气却是天壤之别,这小姑娘温柔似水、善解人意,赵金秋对她真没那种想法,如果非得有个身份定义,可能是那种惹人喜欢的邻家小妹妹。
赵金秋跟他们兄妹三个打交道这么久了,即便说不上是生死与共的交情,可也是彼此都对对方十分了解。
天呐,闹了半天,刘晓旭居然喜欢自己,到底藏得是有多么深啊!
霎时间过往的回忆一幕幕涌现,其实如果细心甄别,不难发现,刘晓旭对自己的那种似海之深的刻骨柔情已经超出普通关系了。
“这样……这样不好吧?”赵金秋微微一笑,嘴上虽然显得翩翩公子温润如玉,但却很懂风情地将双手放在了刘晓旭那沉甸甸、软绵绵的上。
刘晓旭早已醉得不知所云,纤细蛮腰有如杨柳随风摆动一般,说的一字一句,那可全都是压抑在心底许久了的肺腑之言。
“喂,赵金秋同志,你知道不知道?我好喜欢你呐!”
“喂,赵金秋同志,我知道你又有钱又厉害,人人都对你竖大拇指,但就算你真是我姐口中的废物,我也想跟你长相厮守,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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