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海像是半个月没开过荤腥的饿狼一般,逮住一头肥羊就狼吞虎咽。
眼看着一整盘的红烧肉一块一块的被他给吞到嘴里,林父林母也坐不住了。
这要是这么吃下去,自己还吃啥啊?
于是,他俩也急忙行动了,一块一块的不停,很快,一整盘的红烧肉全被夹了个干净。
而其他的菜,则一口没动!
林倾城有点傻眼了,自己这可一筷子都没吃呢?怎么一块都没了?
“爸妈,叔!你们都吃光了我还吃什么呀?”林倾城气愤道。
林父笑呵呵道:“你想吃随时都能让小秋给你做,但我们不一样啊!”
“是啊!”林母点了点头:“这红烧肉真的不一样,很有特色,和我以前吃过的那些完全不同,但我也形容不上来...”她的神色有些纠结,支支吾吾了半天,才道:“反正就是好吃!”
“对,就是好吃!”林父赞同道:“小秋啊,我从十多岁就开始闯荡社会,走南闯北风风雨雨那么多年,上到人均过万的餐厅,下到路边的苍蝇馆子,我吃过的红烧肉没有一百也得有八十,之前,我一直认为,瑞丰斋的红烧肉色香味俱全,已经无可挑剔了,可今天你算是打破我认知了,你做的这个红烧肉,可比瑞丰斋的好吃多了!”
“谢谢叔叔阿姨夸奖。”
陈秋咧开嘴笑了笑,自己做的食物被人认可,这种感觉太让人愉悦满足了。
而这时,林长海也叹了口气道:“倾城,我承认,他的红烧肉做的比瑞丰斋的好吃,但是,这可是一辈子啊,红烧肉再好吃,它也有吃腻的那一天,找男人,还是要找有能力的,就算他努力,一个月挣个万把块钱,够你花的吗?你买个包都大几万了。”
林父不悦道:“我刚刚说了,我挣的钱已经够倾城花一辈子了,她在钱这方面,不需要依靠任何人。”
“话虽是这么说,但谈婚论嫁,还是要门当户对啊!”林长海语重心长道:“陈秋,你也别怪我说话难听,你每个月挣得那点钱,还不够清月给车加油的呢,这江城的房价那么贵,你干一辈子也买不上啊,还有车,不说别的了,买个差点的,四五十万的,你也买不起,你俩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那一个月一万块的工资还不稳定,你怎么给她幸福?”
林长海分析的头头是道,他的话,倒也不是没有道理。
最起码,戳中了陈秋的心。
人为什么要有野心?
明明都一晚已经触碰到日收过万的门槛了,为什么还要想着去开店扩大规模?
正是因为,陈秋不想再过曾经的那种生活了。
前世,上大学,一个月几百块的生活费省吃俭用,想要买个心仪的键盘都要攒好几个月的钱,更别提看到身边朋友换上了新鞋子新衣服心底的那种羡慕。
人终究是感性的动物,口口声声的说着不爱慕虚荣,但实则内心却嫉妒的发疯。
踏入社会后,早出晚归,熬夜加班,就为了那七八千的工资,面对上司的刁难和暗讽,还要赔着笑去讨好人家,连辞职的勇气都没有,怕的是失业后找不到工作连房租都交不起。
深夜时,看到朋友圈的好友又有谁结了婚,谁买了车,谁又曾梦想仗剑走天涯自驾318,自己却躺在十平米漆黑的出租屋里点根烟像个小丑一样点个赞评论一句:替我自由。
承蒙老天眷顾,重活一世,陈秋不想再那么憋屈的活着了。
当努力得到回报时,漆黑的深渊终于亮起了一束光,自己,也会更努力。
“陈秋?陈秋?”
林倾城的声音,忽然将陈秋拉回现实,她挽着陈秋的胳膊,担忧道:“你怎么了?”
陈秋轻笑一声,摇摇头道:“我没事。”
林长海悠悠的点了根烟吞云吐雾,烟雾中,他目光深邃,淡淡道:“我这也是话糙理不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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