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早上七点,窗外的鸟儿已经在叽叽喳喳地闹不停了。

床上的陆清风睁开眼睛,穿好衣服走出卧室,这时母亲刘小慧拎着早点刚从外面回来。

“小风,怎么起这么早?”刘小慧惊讶道,按照以往,他儿子不赖床到八点是不会起的,今天这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要早点去学校,不是最后一个学期了嘛。”

刘小惠觉得昨天开始儿子就有点怪怪的,可就是说不上来,还是点点头,欣慰地鼓励道:“没错,好好加油。”

陆清风冲进洗手间,洗脸刷牙,三分钟搞定,抓起餐桌上的包子,拎起书包,和刘小惠招呼了声就冲出家门。

骑着自行车,看着街边的梧桐树,熟悉的奶茶店、牛奶店、报刊亭,早点铺……

真的回到高中时代,沐浴着和熙的晨光,陆清风心情愉悦,不知不觉就到了学校,看着陵江市一中的大门,来来往往的高中生,充满青春的气息,真想大喊一声,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走进高三10班教室,发现教室已来了不少人,大家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有说有笑。

陆清风刚坐到自己的座位上。一个卷毛就冲到旁边位置,突然从书包里像变魔术的拿出一束玫瑰递过来,塞在他手里,大嗓门一吼:“老陆,校花来了,快去表白?”

还没说完,校花吴梦瑶和几个女同学就走进教室,班里的同学一下把目光集中在陆清风身上,还有不少起哄的,大家都认为接下来陆清风又要表白了,所以和吴梦瑶站一起的的女生不约而同的退后了一步。

陆清风黑着脸看着这傻冒,何阳,自己的死党。

想起这货的,一起翘过课、打过架……,中二的事情没少干过,但人不坏,没干违法乱纪的事,家庭条件不错,父亲是一个干建筑的小老板,只是后来房子出了问题,最后破产了,当然,这是后来的事。

思绪飘回来,这猪队友,有种想一把掐死他的冲动。

不过,也真想给自己一大耳光,自己造的孽啊,好像是正月初五爬山时自己提了嘴,叫何阳帮带束玫瑰花,准备在开学第一天向校花表白,昨天大脑比较繁忙,把这事给忘记了。

靠!手里被迫拿着玫瑰,看着对面的吴梦瑶,不得不承认的确美女一个。

精致的瓜子脸,披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她化了淡淡的妆,肤如白玉凝脂,一身白色的连衣裙,的确长在男生的审美上,不愧是全校男生心中的白月光。

陆清风一样成为众多舔狗一员!从高三开始就坚持不懈地展开追求,高三为了讨好女神,想方设法买礼物,熬夜上网搞兼职,翘课抢演唱会门票……

当他手拿着玫瑰,带着攒了半年工资买的戒指,准备在吴梦瑶大学毕业典礼上直接求婚!当来到典礼现场时,却看到女神直接答应了一个富二代的表白而相拥在一起!

此刻才幡然醒悟,什么高贵、什么矜持,在钞能力面前不值一提,自己连备胎都算不上,还求婚呢,大傻子一个。

舔狗的结局就是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陆清风整理了下思绪,目光在四周搜寻,现在只想看看那个女孩,一个把整个青春都寄托在自己身上的女孩。

果然,夏晚舟瘦小的身影就站在教室门口,像个小透明,纤细的手指正在用力的扣住书包的带子,她紧紧地咬住嘴唇,仿佛在抑制自己的感情,眼睛有些失落的看着陆清风这个方向。

四目相对,她眼神格外惊慌,连忙垂下了头。

陆清风看到这一幕,突然鼻子一酸,以前没在意,还有那么一个女孩在乎自己,喜欢一个人的表情是藏不住的。

喜欢不应该这么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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