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一家人就都忙碌开来,三丫把厨房的桌子擦了擦,又拿了筷子摆好。
郭秀秀把锅里的焖鸡肉盛出来,连汤带肉的整整一个大盆子冒着尖儿的鸡肉。
米饭在陆寻峰的准备下,一碗一碗的冒着小尖尖。
特别是陆成那一碗,堆得跟小山一样。
“爸,您的饭太少了,我这太多了给您扒一点。”
“不不不,我在家闲着,不饿的,少吃一点。”
陆寻峰的那一碗饭,明显松松的,虽然有一点小尖尖,但是是很松散的。
陆成二话不说,把他的那一碗饭扒了一大勺给他爸。
陆寻峰看到他的儿子给他扒饭,眼睛红了红,“哎,好了,好了,很多了,够吃的了。”
陆成又把一块鸡肉,夹到放在陆寻峰的碗里:“爸,吃鸡肉!”
“呀,中!”
“妈,吃鸡肉!”
“哎,中,中。”
“二哥,你吃肉,吃得多多的!”
三丫夹了一个鸡腿放在陆成的碗里,“这鸡腿是全是三丫的,给,你吃。”
三丫激动的两眼放光:“两个都给我吃?”
“对!全是你的!”
陆成又把鸡腿夹到三丫的碗里。
随后一家人吃得美美的。
用餐时都是扒饭声音,和筷子的轻细声音。
夜色微沉的时候,陆成又带着猎人的猎枪及工具上了山。
他知道,在这红薯收成的时候,就是野猪频频到村里人地里抢食的时候。
在晚上差不多一点多的时候,一群野猪又在拱了一户人的红薯。
但是野猪刚刚拱了一会会,就让巡查的陆成给逮了个正着。
他马上对准了一头野猪,“砰!”
“这野猪太狡滑了!竟然让他们跑了!”
陆成故意声音喊得响亮。
而他几乎就是脚步飞快的到了倒地的野猪面前。
他悄悄的把野猪扛起,而那一群野猪早就逃之夭夭了。
陆成扛了这一头野猪准备放在上次的山洞里。
再就是马上用脚把地里染血的地方悄悄处理了。
掩盖痕迹,这是他擅长的事。
随后扛了野猪就离开。
他自从第一次握了这杆枪,就握住了财富的门道。
虽然一枪命中了,但是现在距离上一次吃野猪肉,才不到半个月。
所以全村的人盼着吃肉,但是村民们的生活没有他家的拮据。
他先为自己一家人准备一点财富。
而且如果他神枪手的能力,只为一个月十元的猎户职位?
那是万万不能的。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再把野猪确定的赶走了后,大概不到四点钟左右,陆成就回家找来黑布,把整头野猪都包裹了起来。
找了平板车推着出了山。
这平板车自从上一次借了后,那个张伯就说了,要用的时候随时来取,就放在门口。
陆成想了,一会回去的时候,给张伯家的孙子捎一点吃的回去。
如果说吃的就得是上次的大肉包子。
那肉包子,葱香四溢,口齿留香。
平板车在山路上走得极平稳。
这也是因为陆成在穿越回来后,一直有训练自己的体能,现在扛这一头二百六十斤的野猪,也是健步如飞。
但是上次走一路,真是累极了,还是有平板车推着方便许多。
在早上不到五点半的时候就到了县城。
又找到上次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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