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琴坐在办公室里,手中捏着一张照片。
照片里的男人露出灿烂的笑容,阳光和煦地照拂在他的侧颜上,美好而淡雅。
“哈哈……才几年过去,当年那个小男孩也能成为让我嫉妒得眼红的人啦!”
戚琴学着安锦的姿态,说起他的台词:“大家好,我是猫饼罐头,因为大家的喜欢与支持,我侥幸获得了许多朋友的喜爱。”
“资本化的音乐一直很糟糕,大家也能感受到这一点,从大概二三十年前吧,我们的世界就很难产出真正伟大的,划时代的音乐作品。”
“我一度认为劣币驱逐良币,是这个时代无法避开的弊病。”
“我只想静静写原创的歌,发在平台上,获得小部分人的喜欢就行,我没什么大的野心,也不想融入娱乐圈污浊的环境之中。”
戚琴握着照片的手越抓越紧:“啧啧,安锦,你这几年活得很自在,很潇洒啊,潇洒得像是一只自由的飞鸟。”
“而我,竟然还在泥潭里挣扎,还迷失在商业竞争的漩涡之中,看不到方向……”
高中清新懵懂的时期缓缓在她眼前铺开。
那时的她刚入学,自恃有权有势,从不把身边的同学放在眼里。
她在学校兴风作雨,把学校当成她一步步实现商业抱负的试炼场,她或威逼,或利诱,收买蚕食学生会,再用好处勾搭上校长,让整个学校成为她一个人施展拳脚的舞台。
本来她该这么愉悦地度过高中三年的。
偏偏安锦闯入了她的生活。
她见过安锦很多次,起先其实没什么感觉。
毕竟她是富人阶层,多惊艳的男人没见过,安锦好看是好看,但身份和地位太差,穿衣打扮还随性,土气,根本入不了她的法眼。
可是,对一个人的好感往往是在一瞬间产生的。
有一天放学,其他同学都走了,就剩安锦和戚琴两人。
戚琴收拾好书包,正要出门,却看到坐在窗边的安锦正一只手拂过盖住双眸的发丝,一只手合上课本,收拾东西。
黄昏的斜阳映衬出暖色的余晖,在安锦绝美的侧颜上留下了金色的印记。
那一瞬间,戚琴感觉自己好像被神灵附身,她鬼使神差地拿出手机,用照片记录下了这美好的一幕。
没错,她手里的这张照片正是当年拍下来的安锦的侧颜。
从那以后,她就对安锦心动了,她开始沦陷在名为荷尔蒙的悸动之中,再也走不出来。
她无法再说服自己安锦对她来说无关轻重。
当她意识到这点之后,便决心要让安锦变成她的男人。
这时的戚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多年来上层社会的思维方式将她带上了一条与众不同的追求之路。
戚琴没心思一点点攻略占据安锦的内心,她也没这个耐心。
她要直接让安锦屈服,让安锦只能选择和她在一起。
现在想来,她有这样的思维模式完全不足为奇,毕竟她向来喜欢以权势欺人,又怎么舍得在男人身上花心思呢!
她本以为安锦会像学生会那群人一样,很快选择臣服。
但安锦没有,他不识抬举,竟然对她的各种暗示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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