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迁醒来的时大雪已经停了,他躺在临时拼凑的板凳上,盖着薄薄的被子。他醒来的第一感觉是一种真实感,因为按道理来讲自己晕倒的那一刻自己已经要醒了,但是现在自己竟还在梦里,况且周围的环境自己没有见过,却感到如此的真实,如果这都是自己大脑的成像,那自己的脑可太厉害了。

第二感就是温暖,他缓缓坐起,往旁边看去,一个看起来有十五六岁的女孩在旁边煮豆腐,她有一头浓密的绿发,这绿之深,仿佛就是黑色,背影瘦弱,穿着朴素。

姑娘回头与郑迁四目相对,噗嗤一笑,道:“道友,你醒了。吃碗豆腐吧!”

说罢,姑娘用陶碗盛了豆腐,端到了郑迁的面前,自己则坐在了他的面前。郑迁看了眼,先没有吃,只是道:“为什么要救我?”

姑娘愣了一下,道:“还能为什么呢?乱世之下,你我同是妖怪,不应该相互取暖吗?”

姑娘的语气很温柔,让郑迁想到了自己的妈妈,他低头无语,想到了短时间内发生的事,不禁潸然泪下。

郑迁哭的样子很奇怪,他没有表情,眼泪往下流,仿佛流泪对他而言是一种无意识行为。虽然没有表情难以辨别对方此时的情绪,但是流泪这种信号让姑娘多少知道了什么。

“怎么了?如果难受的话说出来或许就没事了。”

郑迁便把自己过来的经历说了一遍,最后颤颤巍巍地说:“我为了做到假死,对那个差役进行了鞭尸。我现在还能看到,我拿着棍子,一下两下,打在尸体上,骨头碎掉的声音还回荡在我的耳中。我还用手打烂了他的脸,用他的刀来回捅......”

说着说着,他说不下去了,眼泪顺着脸颊滴落在了碗中,掀起了微小的水滴,最后说了一句:“我太自私了,我是一个罪人......”

姑娘站起来,从身后抱住了郑迁,道:“道友不用如此自责,乱世之中,刑罚无正义之言,在于使用者的意愿。作为妖怪,我们考虑的只是保全自己,每日对着月光吞吐气息,等候换朝之日。”

姑娘的话让郑迁冷静了下来,接着,他赶忙躲开,红着脸,道:“多谢,但是靠的太近了。”

姑娘见他的样子捂着嘴笑了:“看起来你是人与妖产下来的呢,抱一下还脸红。”

郑迁不知道妖和妖之间的互动一般是什么样的,他只知道妖怪之间有一个一个团体,但诸如动物类、植物类、器物类这种大类之间,基本上是不来往的,甚至还经常打架,现在面前这姑娘这么亲近他,估计同是植物类的。

本质上而言灵芝是真菌类,不应纳入植物科,但是专家分析,灵芝妖的体内能分泌吲哚乙酸,一种植物生长素,不同点在于它是灵化的,比一般的更有毒性,更符合植物妖的特点,所以灵芝妖被纳入了植物类妖怪。

郑迁喝了一口豆腐汤,暖暖的感觉穿过了整个身体,和姑娘聊了会天,对方称自己崔千秀,在这里以卖豆腐为生。

“道友的成分很复杂嘛。”崔千秀在郑迁周围闻了下他散发的灵气道,“虽然主成分大多是灵芝妖。”

郑迁能识别到对方的妖气,但不知道是什么变的,对方知道自己是因为灵芝妖灵气的特殊性。

“哎呀现在的灵芝妖可少了,大多数在修炼好前就被人类摘去入药了。”

“是啊,既然你知道了,那也告诉你的原型吧。”

崔千秀伸出左手,动用灵力,一束藤蔓攀爬而上,几个青绿色的豆荚结在了上面:“我的真身是黄豆。”

郑迁看了眼她手上的黄豆,再看看碗里的豆腐,点点头:“你这边看起来做到成本最小化了。”

“今后打算怎么办呢?”

郑迁思考了一下,道:“也干不了什么,我是仙城人,但仙城现在频繁战乱,我在这里也没有个朋友亲戚,以后啊,可能就是四处打游飞,山上找点东西吃也就得了。”郑迁心里说,我倒想看看这场梦要延续多少时间。

“啊?这有点惨吧?”崔千秀想了一下,道,“要不你在这里和我一块住吧。”

“这怎么行,我在这里不是添了一口祸患吗?我虽然向官府投放了一个烟雾弹,但这层迷雾终有消散的时候,到时候不是把你连累了吗?况且这样子什么时候是一站呢?”

听到这句话,千秀乐了:“你是不是忘了,我们是妖怪啊,大不了到时候我们一起归隐,待改朝换代后,我们在社会上又能以新的身份生活,到时候我们也能各奔东西啊。再说了,你在这里,可以帮忙啊。我力气小,你可以帮忙上山砍点柴,或是拿到后厨,或是拿出去卖都可以。”

这一串话将郑迁说服了,主要是没有让他在这里白住,至少有办法答谢她。

这时,作坊的门开了,进来一个公子,穿着青色衣衫,蓝绿色的腰带,右手拿着折扇,面部不算玉树临风,看起来倒也清爽,说起话来温文尔雅:“姑娘,我来吃豆腐了。”

郑迁一看,这个点大约是凌晨,这时候来光顾应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吧。

崔千秀看到公子,很是激动,两眼放光:“李公子,你来啦!”

“是啊,崔姑娘,就喜欢你......”这位李公子还没说完,看到了郑迁,见他一身脏兮兮的衣服,上面隐约沾了一点血,一阵疑惑,又有点警戒,便问:“这位是......”

郑迁还没有说话呢,崔千秀抢先说话了:“啊,他是我的表弟郑迁,最近,在仙城被人盯上了,来此投奔我了。”

李公子听了,双手握住了郑迁的手:“哎呀,贤弟啊,不容易啊,如今的仙城已经是遍地盗贼了,那陆贼在那称了山寨王后,那里的百姓生活一直不乐观。小生李效贤,就住在这附近。”

嗯?刚见面就和我称兄道弟的,这是想什么?郑迁这么想着,还是客气了几句:“我也是实在没办法,也知道姐姐生活也不易,以后也在这附近做点零活,先度过几年再说。”

“零活?你能从仙城到这五菱城,身段就不一般,这样,府里一个录口供的是我的同学,我可以请他为你谋得半职,你看意向如何啊?”

郑迁一听血都凉了,自己刚刚从那边逃过来,若答应了,上堂见了知府,不得破了案吗?便说:“不必,本身我一直在仙城生活,万一被当作贼人充了业绩,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吗?”

“嗯,有道理。也是我考虑的不周到了。”说罢,李效贤买了碗豆浆,和郑迁聊了会天两人谈的挺投机。

李效贤是一个富家子弟,今年有十七岁,父母叫他在家读书,日后考取功名,但是他不以为然,因为当今的北国已经处于改朝换代的过渡时期,且外国的殖民者猖獗,官场腐败黑暗,考取功名日后可能适得其反。五菱城里的念书人基本上都是奔着做官发财读书的,他们谈论的不是四书五经,而是未来如何捞油水,或是那种居高临下,吃着洋人的点心看着民众受苦的快乐,李效贤和他们谈不拢。

虽然郑迁不是念四书五经之人,但是他学的东西李效贤也没读过,但他知道,这些都是洋人学的东西,在这个年代,懂这个的北国人真的少之又少,这样的人不去辅佐君王,这让他十分痛心。

不一会,天差不多要亮了,李效贤怕家里人发现,就提前走了,郑迁感觉还蛮精神的,便要试着砍柴。后面存着一点柴火,听崔千秀说五菱城的柴火很贵,因为最近有柴的半仙山区域住着一个大蟒精,老是吃人,而且没事干还老欺负其他妖怪。这个地方也就一个江半仙有法术,但人家不会做出行动,动物类妖怪就是挨顿打,植物类妖怪被逮到可能就被打死了,崔千秀还是有些道行的,能活着出去,但是也没少挨打。

郑迁从旁边的小仓库中找到了两个板斧,挑了一个出来,磨利了之后那了个木块打算试试。原本以为自己生疏,容易搞砸,没想到自己以前练的劈砍似乎非常有用,第一次砍柴,却显得非常熟练。这也给他振奋了精神,便道:“那么姑娘,以后我就帮忙上山砍柴吧。”

崔千秀道:“既然你我刚才是以表兄妹称呼的,那么以后平时我们就用这种称谓吧,以免出什么岔子。还有,这个山上很危险,你真的有把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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