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塔克·司罗伦斯,尽管只是作为晨曦堡的一名骑士,连采邑都还未获封,但是却有着享誉大陆——“鲜花骑士”的美名!

作为一名骑士,或许他并不富有,时常需要接受其领主晨曦堡男爵的赏赐,才能勉强享受还算优渥的生活。

但是,他的武艺却是毋庸置疑的!

不论是在剑技格斗还是骑枪比武,都是此世无出其右的存在,连续三次获得大陆比武大会冠军的荣誉就是最好的证明。

他不甘心,为什么像他这样优秀的人,仅仅只能作为一名边地男爵的封臣讨活。

安托万男爵对他确实很好,在无人赏识的时候,是这位晨曦堡男爵资助了他参加远在若曼的比武大会,自己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屡获冠军!

向世界证明了,弗昂斯骑士之国的美名。

但是,当史塔克向自己的领主大人求亲,想要迎娶她女儿时,却被无情拒绝了。

没有什么比给了你希望后,又亲手将其扼杀更令人绝望的!

自己的努力和付出,在地位身份面前如此一文不值。

曾经的“鲜花骑士”有多受追捧,现在的晨曦堡骑士就有多么的不堪。

或许,对于安托万是要感激的!

但是,为他战死的父亲,和自己代表他赢下的三座比武大会冠军已经足以偿还这份人情了。

弗昂斯已经是一艘漏水的破船,只要再添任何一个窟窿,都将瞬间倾覆。

莱茵大公对自己的许诺是真的!

如今,晨曦堡已经属于史塔克·司罗伦斯!

但这还不是终点,比起那个会被两个骗子,骗得掏出数千金币制做所谓的“新装”,实际上却是在大街上搞“裸体游行”的疯王——查理六世来说。

莱恩大公——腓特烈二世何其勇武,15岁继承家族爵位以来,仅用了20年的时间就从一名伯爵成为“神圣若曼帝国”的四大“选帝侯”之一,莱茵公国的大公。

近年来更是带领麾下雄兵三次主动出击,逼得势头正盛灭国数十,兵威赫赫的罗斯公国不得不收起野心,老老实实的重新坐到谈判桌上,保住了帝国西疆的领土。

一扫帝国内百年来诸邦分制,各自为政的残破局面,即便是在选帝侯中也隐隐有霸主之资,离加冕帝国皇帝也仅一步之遥。

跟着这样的雄主,才能一展自己的才华,弗昂斯的萨兰王室从未善待过自己的家族,自己又何惧背叛之名?

史塔克相信,自己的选择不会错,他腓特烈二世可以做到今天,自己又何尝不可!

一个小小的晨曦堡远不是终点!

不过眼下,虽然晨曦堡交于自己把守,但是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手下又是一帮唯利是图的佣兵。

想要彻底掌握晨曦堡,光靠个人勇武是不够的,自己需要一支真正属于自己的班底。

贵族看不起自己,那就从这群佣兵中提拔,反正曾经的自己也不过是空有一个骑士的名号,没有人比自己懂得,那种位居人下,看别人脸色过活的日子。

最近几日,史塔克白天巡城,晚上便宴请同僚直至深夜,睡得都很晚,今日也不例外。

好不容易在侍从的搀扶下,回到房间,史塔克眼皮子虽然已经在打架了,但是精神还是很振奋。

自己想的果然没错,这帮奥特莱的佣兵果然也过够了刀口舔血的日子,眼下就看自己能给出他们多少利益了。

时间紧迫,趁着这会还有思路,得赶紧研究研究,史塔克使劲拍了拍脸颊,走到窗边,吹了吹冷风,想要振奋一下精神。

“你去帮我倒杯水来!”向侍从命令道,话音刚出口,却见楼下谷仓处突然一阵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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