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楼,孙恕直接包了顶楼,在这里,没有人会打搅他们。
酒过三巡,南宫远喝到兴起,当场抚琴高唱,歌声中虽豪迈,又透着些悲凉,似是郁郁不得志。
孙恕当然也知道,如此大好年华,谁愿意沉溺在风花雪月中了却残生?
他见时机已到,便对张大春问道:“之前说的事情,你考虑得怎么样?”
张大春也很聪明,他明明知道孙恕这么一问,便是不避忌南宫远,而南宫远结交万鹏王的事情,他也知道一些,便说道:“南宫他与十二飞鹏帮有些交情。”
南宫远听到这里,五指重重按在琴弦上,琴声戛然而止,插了一句话:
“我虽认识万鹏王,但却并未与之深交,他找我,不过是想利用我附庸风雅,想着怎么花钱更开心而已,在他骨子里,我这种人,不过卑微得如地上的蚂蚁。”
“我要是透露一丁点此间事情,有如此琴!”
话音一落,“啪”的一声古琴断成两截。
这一举既发出誓言,同时又告诉孙恕,他南宫远不是废物。
孙恕看着被内力震断的琴身,哈哈大笑。
“南宫兄此话言重了,我既然敢当你面说出,自然是信得过你的。”
但没有人知道,孙恕一直秉承着老伯的做法,凡事要给自己留后路,一条不行,最少得三条。
他虽信南宫远,但也不信南宫远。
见气氛有些沉闷,张大春哈哈大笑起来。
“我张大春碌碌无为一辈子,如今能得孙三公子抬爱,求之不得,我这条命,以后就是你的了!”
士为知己者死,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情与承诺。
张大春桀骜不驯,从来不服谁,哪怕是一开始在金枪李家看到孙恕,被迫加入其阵营,也不过是权宜之策。
直到最后见到易潜龙,他老人家说的一道话,张大春才正视起来。
人的生命短短一生如白驹过隙,他张大春难道要一辈子这么窝囊下去?
再说,他张家欠易潜龙恩情,究根结底,是欠孙家的,这个恩情得还,用命来还的那种。
但这远远不够!
孙恕杀金枪李那一刻,才是他这头野马被驯服的那一刻。
强者,就应该跟随强者!
所以,张大春如约来了苏州,他是来交命的。
孙恕盯着张大春的眼睛,对方那眸子里有种躁动,想干大事的躁动,还有一种难以察觉的坚定。
这一刹那,他相信了张大春的诚意,他也相信易潜龙的眼光。
“好!喝了这杯,你我就是过命的交情!”
二人互碰酒杯豪气干云。
南宫远再一次羡慕张大春。
千里马,得遇伯乐。
孙恕灌了一杯酒,面色一凛,喷着酒气低声道:“我要你替我组建一支队伍,人数贵精不贵多,五十人左右,我的要求很简单,足够忠诚!无畏!”
张大春一听,脸色涨红起来,双眼犹如炉鼎一般燃烧着熊熊烈焰。
“包在我身上!忠诚,还有无畏!”
他的确能做到。
因为张家,曾经就是将门之家,麾下忠诚汉子不少,只因党争才落得个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下场,但暗地里,张大春还与那些忠于张家的军汉保持联系。
但孙恕忽然说了一句话。
“我要的是,你的绝对忠诚!”
张大春一愣,随即发出一声癫狂凄厉的笑,手执一根筷子直接插入自己的脖子,就在即将血喷如泉的瞬间,孙恕一把抓住筷子,跟着笑了。
“果然够癫!很好!这是十万银票,暂时用着,不够再找我!”孙恕压下一张银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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