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还要暂时缓一缓,再说说王钦若。
王钦若的不少行径都难以常理论,传说中的鬼蜮,少不了心怀叵测,喜潜伏水中乘人不备时暗中加以伤害。王钦若正是如此,对朝政中忤逆自己的同僚睚眦必报,颇类鬼蜮。
也正是因为这样,宰相寇准才瞧不上他,每以市井小人视之,并坚决将他排挤出了朝廷决策集团之外。
但王钦若的政治哲学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天下不是你寇准家的,而是赵宋家的,只要拿捏住真宗皇帝的七寸,他相信总有自己扬眉吐气的那一天。
王钦若比较擅长的办法可谓下作:就是假手他人达到自己的目的,比如利用派系矛盾来整治陷害政敌,从而将自己仕途中的障碍逐一清除。
于是就出了这样一桩事。
福津尉刘莹携酒餚集僧舍,屠狗聚饮,喝到高兴时,模仿竹林七贤的放浪故事杖一伶官,杖是黄花梨做的,刚硬,又从屁股开始往上打,打了腰子打脖颈,可怜那细皮嫩肉的伶官不经打,当场就一命呜呼了。
案子到了权判大理寺事王济手里。他认为刘莹无端杀人,应当处以极刑,此案提交真宗皇帝最后审核时,正赶上真宗皇帝大赦,因而刘莹改为流放。
这件案子是按照程序一步步办过来的,王济事先不可能知道真宗准备大赦天下,他之前所提交的刘莹应被处以极刑的主张没什么问题,丝毫没有要与皇上作对的企图。
本来这事儿与王钦若无关,不过王钦若觉得此案过于轰动,由于刘莹先被判极刑继而又遇赦,一时成为朝野茶余饭后的谈资,影响力不可小觑,所以他不能无所作为,得想法子将此案与自己发生关联。
他揣测,完全可以利用此案达到自己的一个小目标,那就是恶心一下自己的政敌王济。
谁让王济是这个案件的具体操办人呢。
若说起来,在知审刑院里,王钦若最瞧不上的人是杨大雅,两人互有过节,谁看谁都不顺眼,但仅凭此刘莹案扳不倒杨大雅,却可以扳倒杨大雅非常信赖的王济。
把王济整倒,理论上相当于砍去了杨大雅的一只胳膊。
少了一只胳膊与多了一只胳膊的结果是相同的:诸多不便。
王钦若想起了现任宰相张齐贤。王济曾在朝廷当众顶撞过张齐贤,说什么天下是大宋的天下,不是张家的天下,张齐贤的脸色为此青了三天。而杨大雅与张齐贤也有矛盾。王钦若便举奏杨大雅和王济在刘莹的案子上引用法律条文有误,不该处以极刑,遇赦应无罪释放。
已经涉嫌徇私枉法,应当给予惩罚。
此举正中张齐贤下怀,借刀杀人是成本最低的买卖,便奏请真宗允准恢复刘莹极刑,极刑之议只表明罪责之中,真宗未必一定要杀人,惩戒一下意思意思就好了。
王济遂以渎职的罪名被罢官。
就这样,王钦若因与王济不和,看准了杨大雅与宰相张齐贤关系紧张,借宰相张齐贤之手不动声色地狠打了杨大雅一记闷棍。
王钦若不仅善于利用派系矛盾来整治陷害同僚中的政敌,更善于操纵皇权,瞅准时机向真宗进谗言,让真宗进入某种稀里糊涂的状态,然后假真宗之手来打击政敌。
在这方面,他屡试不爽。
他干的最为得意的一件事,就是借真宗之力扳倒了权势如日中天的当朝宰相寇准。
真宗皇帝景德元年(1004)正旦磕掉了一颗门牙,起初太医用榆皮、白苣、美桂磨成粉后调和猪油,修补进去,结果非常不牢靠,不小心就会脱落。后来还是王钦若从弄来一个民间镶牙师给镶了一颗金牙,这才解决了问题。
王钦若也因此又为真宗立了一功。
如所周知,这年宋与契丹签订了“澶渊之盟”,彼此的关系算是得到了缓和,太平莅临,朝廷“无为而治”,久违的轻松气氛重返人们的日常。
寇准认为促成此盟,多半是他的功劳,每每喜形于色。真宗对此也高度认同,视其为国之栋梁,以此更加看重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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