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英台看到许长卿的反击,内心十分的欢喜。
她捏着小侍女的手,高兴的喊道:“快看快看,许公子的反击太棒了,让他们欺负许公子,活该!”
小侍女强忍着自己手被捏痛的痛处,挤出一副笑脸:“小姐您说得对,许公子厉害。”
然而,小侍女却在心里吐槽:‘说你喜欢许公子你百般不承认,看到许公子出风头,比谁都高兴。
简直跟一个小迷妹一样,要是在场没别人的话,估计你能撒着欢的跳到许公子身上!’
另一边的马文才,也发现了祝英台激动的样子。
他不爽的皱起眉头,喃喃道:“什么时候祝英台和许长卿有交集了,看着情况两人关系不一般啊?”
“这许长卿不就是长得英俊点,气质优雅点,文采高一点……”
“说到家世,他根本不能和我们马家比!”
一颗名为嫉妒的种子,在马文才的心中发了芽。
此时,忘仙亭的掌柜,看着许长卿这两句根本不是啥好话的对联,尴尬的拼命往回找补道:“许公子,你这对联,还挺有玄机啊。”
许长卿这人也是实诚:“没有玄机,就是字面意思。”
常宏志一时间被噎的不行,只能说道:“那……那我就先收下许公子的墨宝了。”
常宏志赶忙挥挥手,让人把许长卿的对联抬下去。
这下子好了。
他根本不敢把这幅对联挂出来。
而且,他本来想借许长卿名头的想法也彻底泡汤,反而让自己成了笑话。
好在,梁乐咏及时帮忙打圆场道:“许公子,对联的事情我们先放一放。”
“这次诗会,我们很有幸的请到了才女闵晓月用古琴为我们助兴。”
说起这个闵晓月,在大夏的名声,比许长卿还出名。
才女,神女等名头多的都可以用箩筐装了。
而闵晓月之所以这么出名,是因为她有一项冠绝大夏的绝技。
古琴。
曾经有一位京城的大贤,这么评价闵晓月。
单论古琴者,古往今来,闵晓月可得头筹。
虽然这多少有些夸张的成分在里面,但也说明了闵晓月的琴技多么的不凡。
无数的达官贵人,想要邀请闵晓月为其演奏一曲,以此来作为谈资。
而闵晓月第二个不凡的地方,就是她从来不看达官贵人的脸色,全凭心意做事。
于是,原本在京城定居的闵晓月,为了摆脱茫茫不断的邀请,也为了精进自己的琴技,在大夏朝四处游历。
最近,她刚好在白州府一带。
恰好听说这里要举办诗会,而且许长卿还要参加。
闵晓月在京城时就听过许长卿的名字,也看过许长卿写的《春江花月夜》,对许长卿非常好奇。
便答应了梁乐咏的请求,来白州诗会弹一曲。
闵晓月对许长卿刚才反击梁乐咏和常宏志的举动,只能评价说有趣,但远远达不到惊艳的程度。
甚至觉得有些不配第一才子的名头。
闵晓月长叹一声,心道:如果这白州府第一才子就是这水平,那自己这次算是白来了。
这时,只听梁乐咏说道:“闵姑娘,麻烦您现在就为我们弹奏一曲吧。”
梁乐咏的言辞之中,尽是谄媚。
毕竟双方的名声,身份之间差异太过巨大了。
周围人也一同附和道:“对的对的,麻烦闵姑娘了。”
“久闻闵姑娘盛名。”
“今天能听闵姑娘弹奏一曲。三生有幸。”
在场众人心里的想法几乎是完全一样的。
能现场听闵晓月弹奏一首,绝对是可以吹一辈子的谈资啊。
闵晓月看着众人殷切的眼神,长叹一声,双手抚上了古琴。
清脆的琴声缓缓传出。
当然,现场之人中,也有想法不同,那就是许长卿。
许长卿……是真他妈的不懂音乐,他上辈子最多也就听一些流行音乐和一点点戏曲。
这辈子更是宅,常听的是门外普通百姓唱的山歌。
用许长卿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山猪吃不了细糠。
他听着闵晓月的琴声,莫名的有种昏昏欲睡之感。
闵晓月一曲弹了近乎两刻钟,才停下手。
琴声刚停,周围就传来雷鸣般的掌声。
喝彩声不绝于耳。
“此曲简直是天上仅有,地上绝无啊。”
“我这辈子也没想到能听到这么好听的古琴。”
“闵姑娘的琴技,冠绝古今啊。”
一直到众人的称赞接近结束,作为主办人的梁乐咏才出来说道:“闵姑娘的琴技,实在令我等自愧不如,汗颜啊。”
“多谢闵姑娘能够赏脸参加我们的诗会,三生有幸啊。”
夸赞完,正欲退回去的梁乐咏,眼角的余光猛地瞥到一旁无动于衷,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昏昏欲睡的许长卿。
下意识的问道:“许公子,你认为闵姑娘的琴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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