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现煮没那么块,沈宁就撑着头看街上的行人,这条街算得上是京城最繁华的接到之一了,商铺林立,行人络绎不绝。
前面这个岔道往西,那更是有名的金街,金银珠宝、玉石宝器,满满都是金钱富贵的味道。
突然,沈宁的目光被巷子里的一角吸引。
一个看起来身体很壮的乞丐坐在巷口的阴影出,目光凶狠的盯着前方的金宝楼,手里拿着一条树根在啃,表情凶神恶煞,像是要吃人。
沈宁遇到的坏人很多,但如此凶狠的倒是少见。
老板端了馄炖上面,沈宁随口问道:“老板,那巷子里蹲那个人好生凶狠,看着不像乞丐啊。”
他虽然衣着破烂啃着树根,但身强体壮,而且乞丐眼里是祈求是贪婪是麻木,独独不该是如此的恨和狠。
老板一天都在这儿做生意,哪儿能看不见那人存在,一脸晦气。
“这人是昨天来的,闯了那金宝楼,硬说人刘老爷抢了他妹妹,闹着要人交出来,结果被金宝楼的打手打了丢出去,昨晚上不知道在哪儿待了一夜,今天又来了。”
“唉,要我说这人也是不识好歹,你看看他那乞丐样子,他妹妹要是跟了刘老爷穿金戴银哪儿不好,非得跟他当乞丐啃树根?这人还是哥哥呢,一点儿都不为妹妹打算。”
玉竹震惊:“那刘老爷多大年纪了?强抢人家妹妹还有理了?”
老板顿时不赞同了,瞅了眼沈宁的容貌,又看看她衣着,到底没说什么脏话。
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得罪不起的。
“小姑娘这话不对了,男人年纪大怎么了,那年轻的能让你吃香喝辣、穿金戴银?刘老爷那么有钱,能被他看上那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福气。”
福气?“强抢民女还福气?这简直荒谬。”
沈宁按住了玉竹:“走吧。”
两人碗里都还有一半的馄炖,但谁都没再吃一口,气都气饱了。
玉竹一路气呼呼的,沈宁却在想那个男人。
她是不认识的,但她知道的金宝楼却出过一个大案子。
金宝楼的刘老爷因为抢了一个猎户的妹妹,把人折磨致死,那猎户杀了刘老爷一家十五口,连一岁的孩子都没放过。
而猎户没拿刘家一分钱,只是带走了妹妹的尸体。
案子太过凶残,皇帝下令大理寺卿和顺天府一起督办,不到半月就抓到了凶手。
猎户在山里被抓,没有辩驳,所有罪都认了,最后被判腰斩。
他身强体壮,就算被腰斩了,一时间竟然也没死,据说他拖着身体活生生爬了几丈远才死,去观刑的人后来还有人被吓疯了。
这件事情后来哪怕过了十来年,被人提起也是心有余悸。
好像就是她大婚那段时间的事情,她被卫从文在卫家门前拒婚,后来又得知沈姝与卫从文生情,紧接着二房闹事,家里一片混乱。
等她知道的时候,这事儿在京城都传了好久了。
沈宁并无救人的热心肠,但她看着自己两手空空,缺一把趁手的兵刃。
够狠够锋利,好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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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临死死盯着金宝楼的牌匾,门口进进出出的人都在他眼中掠过,但他却不知道自己该看谁。
妹妹现在一定很害怕,很恐惧,说不定遇到了很肮脏的事情,可他却找不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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