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微微蹙眉低头瞧,那钉子其实十分钝,倘若穿鞋,再略小心些,未必会被它害。

可惜他是赤脚。

鲜血漫入焦黄木板缝隙,曹南宗干脆长裙一摆,席地坐在木桥边,脚伸出桥板外,静静看血溶于水,朱红坠碧波。

“曹南宗!”

一声厉喝唤得曹南宗回首,只见光怪陆离的夜市灯光下,夏归楚搡开人群,脚步狂乱地朝他奔来,alpha的拥抱来得莽撞又用力,曹南宗几乎被勒得喘不过气来。

他伸手拍拍夏归楚的后背,掌心摸到一片汗湿,热腾腾的躯体在曹南宗怀里大口呼吸,心脏跳得仿佛触及他的心脏。

“阿楚,”曹南宗微笑道,“我又不是小孩,还怕走丢,这么急干什么?”

道理都明白,可一晃眼人就不见了,打电话也没人接,夏归楚先回了趟民宿也没找到人,叫他怎能不慌吗?曹南宗这个不称职的本地人,根本不熟这一片,戈兰也从来不是治安多好的地方,担心他出事理所当然。

“你没事瞎跑什……”一句话还没说完整,夏归楚打眼瞧见曹南宗的脚,简直眼前一黑,“你这脚又是怎么回事!”

“小伤,”曹南宗轻描淡写,“血快凝住了,哎你说得对,有时是该穿鞋。”

夏归楚哪有心情和他说这个,暗暗咬牙切齿,在心里把“曹南宗大傻x怎么总是不把自己当回事”骂了个千百遍,握住他脚腕细看脚心,饶是有心理准备,仍被血窟窿吓得手有些抖。

摸遍全身也没找到处理伤口的工具,夏归楚当即打算拦腰把曹南宗抱起来,曹南宗却推开夏归楚,只扶着他手臂,单脚站了起来,说赶紧回去吧。

夏归楚深吸一口气,尽量平稳道:“回去个屁,这得去医院。”

他抿紧唇,半搀半背,将曹南宗架住,两人三足地往民宿走。血将凝未凝,在身后蜿蜒出一条断续的小蛇,像纸上挥洒的朱砂。

“咦,”曹南宗打量夏归楚,奇道,“那画呢?”

夏归楚没好气地答:“扔了。”

曹南宗摇头道:“那样好的画,又是老同学送的,怎么扔了?”

还惦记那破画呢,夏归楚有点心烦,拿那么一幅画,慢慢走时还好,着急找人的时候立刻碍手碍脚,还怎么找人?虽然是有点对不住老齐,下回请他搓一顿赔罪得了。

“黎先生挺有意思的,你以前眼光很好,”曹南宗还在讲,听不出喜怒,“只是今天才知道,原来我才是拿替身剧本的那个。”

夏归楚拧眉停住脚,莫名奇妙道:“什么替身?”

“黎先生都告诉我了,你和他交往过,”曹南宗的手攥住夏归楚的臂膀,不似平时温凉,竟有些烫,“其实你也不必隐瞒,你该知道,我并不小气。”

夏归楚冷眼瞧着,他倒宁愿曹南宗小气一点。故意吊起一边嘴角,他轻浮地说:“人家替身要像的,你和他哪点像?”

曹南宗竟似真的思索起来,忽而点头道:“确实,我远不如黎先生潇洒。”

本是为了刺他,却换来这种自贬的话,听得夏归楚烦不胜烦:“闭嘴吧你。”

曹南宗没有闭嘴:“我也奇怪,既然不像,为什么你给他纹了紫莲花,又给我纹一个,难道你看谁顺眼,就送谁一朵?”

自顾自说完,曹南宗不等夏归楚回神,甩开对方一个人扶着栏杆,一瘸一拐往前走。他知道自己现在很不对劲,失血和疼痛似乎带走了他体内善于控制和忍耐的那部分。

可批量生产的东西,他就是不想要。他也有权不想要吧。

“你发什么疯,”夏归楚觉得这简直不可理喻,伸手猛地拽住曹南宗的胳膊,自己担心了一路曹南宗的安危,曹南宗却在这里讲这些屁话,他禁不住冷笑道,“我是给老齐纹过,那也比你不喜欢还硬要留乔闻达在身边要好吧!”

曹南宗豁然转身,一拳砸中夏归楚将他击退几步,夏归楚双目通红,不可置信他竟然真和自己动手。

“那枚钉子该划破的是我的脚腕,这紫莲花我不要了,你爱送谁送谁去,我不稀罕。”

一番动作,曹南宗的脚底又流血了,不可能不疼,可他却丝毫没有痛觉似的,目光冷然,像尊专职杀伐的天神,杀得夏归楚片甲不留。

紫莲花代表入世之行,出世之心,也有暗恋的意思。

南宗难得发火,恭喜他会发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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