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时后,林心园区。
时间已经接近下午。
陈骁昏昏沉沉的从空床板上醒来,拍了拍脑门,意识逐渐恢复清醒。
他浑身都是血渍,衣服早就和身体黏在一起了,全身都被黑色的血痂包裹住,简直就像个包浆的血人。
“呕!”
陈骁直接吐了出来。
他进入死亡状态时并不会丢失记忆,只是丧失了部分情绪,变得更残忍、冰冷罢了。
但此时想想,杀了那么多变异人。
陈骁还是有点恶心的。
“我真是太疯狂了。”
陈骁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被劈烂的头颅已经完全恢复了,根本看不出来受过伤。
说起来,他这项能力要比邋遢老头强太多了。
邋遢老头有五条命。
而陈骁等于拥有不死之身。
陈骁撕开血痂,将衣服脱个精光后,大步冲进厕所。
陈骁迫切的需要洗个澡。
站在淋浴下,头顶的花洒锈迹斑斑,碰一下就摇摇欲坠,也不知道还能不能使用。
陈骁抱着试探性的态度拧开水龙头。
哗啦!
幸好这里有水,而且水势很大,浇灌在陈骁的皮肤上,带来冰凉的触感。
凉水很快就冲下去了大片污血。
水温很低,冰的皮肤有些刺痛,每个毛孔都传来了不适感。
但陈骁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只想赶紧冲个澡,然后换身衣服,再找个地方美美的吃一顿大餐。
他的肚子已经从上午饿到了现在,感觉胃都快收缩了,一阵阵的疼痛。
随着凉水的冲洗,陈骁很快就洗清了身上的污血,头发也用水冲了冲,只可惜这里没有洗发膏,也没有肥皂,只能简单的做个清洁。
但这也足够了,
陈骁关上水龙头。
混着污血的水早已染红了厕所的地面,正不断地涌进下水道。
陈骁没有管这些,径直走出厕所,却盯着那一身被鲜血染红,此时拧成团,扔在地上、快要凝固了的衣服。
陈骁再扭头看一眼四周,到处都是光秃秃的,除了有张床板外,连个窗帘都没有。
“尼玛的,我大意了。”
陈骁顿时发了愁。
“我该穿什么好呢?”
……
十分钟后。
一个赤条条的人影爬到了1号楼,2层的一处阳台上。
秉持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
陈骁认为,即使偷衣服,也不能在自己居住的3号楼去偷。
万一被发现,那可就丢大人了。
而且,他仔细观察过环境,最后决定就是这家了。
1号楼,2单元,201。
首先,这是二楼,比较好攀爬。
其次,201的阳台上只挂了几件男装,看来应该没有女性,所以即使被发现,也不用担心被当成流氓。
最重要的是,201的阳台窗户是黑色的,从外面根本看不清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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