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把垃圾收在袋子里,声音又脆又甜,她很少有这么活泼的时候。
“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拒绝人,你这是把人给吓跑了。”
盛骄阳也有些得意,一直在笑。
“那要怎么拒绝?”
“方式不对的话,对方可是会穷追猛打,必须得把短板暴露出来,让对方觉得不值得才会及时止损,走得远远的。”
“任何一个人都喜欢,都是因为看到了你的好,才会喜欢你,没有人想要成为被拖累的那个。”
林夏咬了咬嘴唇,眼睛里闪着细碎的光。
“那我呢?”
盛骄阳正在往三轮车上放烧烤炉子和调料,少年的力气很大,一手就能把八成的东西都给拎完,弯腰的时候轻薄的短袖露出了一截精壮的腰身,充满了力量感,让人觉得脸红心跳。
空气里似乎都散发着荷尔蒙的味道。
桌椅板凳全都放在大爷那里。
“你是个种子,正在慢慢发芽,是个小太阳,会发光发热。”
然后他走过来揉了一下林夏的脑袋。
“你从来都不是哥哥的累赘,你是我的青春。”
看到小丫头出神,他扯起嘴角笑。
“怎么样?是不是书读多了我说话听起来很有水平,你也要多读书,这样写作文的时候才能拿满分。”
林夏点了点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的心怦怦跳着一阵一阵的浪潮汹涌,久久不能平静。
盛骄阳也是她的整个青春。
烧烤摊子越来越火爆。
林夏的小卖部本来就卖不了几个钱,好几天才有个买盐的,下班时间有人来买饮料,几乎没有一个熟客。
她干脆就把冰箱清空了,全部用来放肉串,这样可以赚的更多。
早上去进货,两个人上午也要穿串,下午也要穿串,串好的串放在冰箱里就不会坏了。
全天都在忙碌,非常非常累,但是日子过得很充实。
经常在睡梦中,林夏还在背单词,背唐诗宋词,背数学定理,背物理法则。
知识大密度高容量强冲击的往脑子里面塞。
真不知道盛骄阳是怎么把这么多的东西都学会的。
盛骄阳也困的睁不开眼睛,但是林夏背错了的时候,他突然间就像三魂七魄瞬间归位,瞬间清醒了,手指轻轻敲林夏的头一下。
“背错了,重新来。”
林夏不知道哪里背错了,盛骄阳就会把正确的复述一遍,让她再背。
忙到这样的程度,脚不沾地两个人只能睡七个多小时,但很神奇的是,林夏居然还看完了暮光之城。
厚厚的一本英文小说,上面填满了她的批注。
音标,汉语翻译,一词多用。
看完了暮光之城,她居然也能看得进去鲁滨孙漂流记了。
人可真是多变的。
之前她对鲁滨逊漂流记嫌弃的不得了。
可能是因为最近突飞猛进,识字比较多了。
有时候看着看着,她感觉她和盛骄阳两个人像极了鲁滨孙和星期五。
盛骄阳是那个无所不能的鲁滨孙。
而她,是傻乎乎的星期五。
两个人在荒岛上烧锅子,煮羊肉,钓鱼,支帐篷,学英语…和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好像啊。
不过星期五没有她聪明。
她学的很快。
盛骄阳喜欢英文和中文小说搭着看,看暮光之城的时候,看三国演义。看福尔摩斯的时候看红楼梦。
她准备看福尔摩斯,搭着看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比红楼梦稍微简单一点。
因为三国演义就是这个国家打那个国家,那个国家又打另一个国家。
红楼梦里人说话太弯弯绕了。
她不懂福尔摩斯是什么意思,还以为是还珠格格里福尔康福尔泰的外传。
捧着手里塑封的书,林夏心里充满了期待。
“如果福尔摩斯让苏有朋演就好了,我肯定天天晚上守着电视机看。”
盛骄阳捧腹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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