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万里在北的路途中,脑袋里就想过了无数想法。

甚至在前不久,闪现了效仿那霍去病,直接捣毁匈奴王室的想法。

在他眼里。

这三千大雪龙骑军。

再加有李广、吕布两名悍将,也不是不可能完成的。

可是。

赢万里总觉得自己的想法哪里有些不对。

要说何处有问题,他一时也答不来,只是直觉里隐隐有这样的感觉罢了。

赢万里虽然二世为人,比前人多了近2000年的知识,但这仅仅只能够让他有先知先觉的利处。

在更加详尽的战略计划,见识多可不意味着战略目光就同样出色。

战略目光这样的东西,大多数都是从娘胎里面带出来的。

有的人平庸无为,可偏偏就有少数人会天赋异禀。

而此时,范增,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当下最顶尖的谋士。

无疑便是那群天赋异禀之人。

赢万里就想听听看,他会有什么见解?

范增皱眉沉思片刻,过了许久,反问道:“倘若没有老朽,公子原先准备如何击垮匈奴?”

营万里也不藏着掖着,直接将自己先前的想法全部告诉了他。

“先生应该明白,自古以来,中原王朝一直最头疼的就是匈奴骑兵。”

“因为他们个个弓马娴熟,几乎人人皆兵,动机性极强就算了,而且从小在漠北长大,作战的地域辽阔,想要将其歼灭击溃,则难加难!”

“就算是先前的赵武灵王,以骑制骑,胡服骑射,会对匈奴们造成一些麻烦,但是从未动骨伤筋,顽疾仍在。”

“后来李牧又以车兵和步兵互相配合,伏击那些匈奴骑兵,虽然第1次打败了匈奴,但是匈奴有了经验,第2次就很难再当了。”

“所以,先前的战法放到当下完全不适用,这些匈奴人来去如风,在他们看来,实在是过于笨重了!”

“本公子认为,对付这群匈奴畜生应该变法,不拘古法,用速度和变数来取胜。”

“噢?此话从何说起?”

听到赢万里的一番话,范增眼前瞬时一亮。

单凭着这份战略目光,就已超出常人很多了,就连范曾如此优秀的谋士,也被赢万里的话吸引了极大的兴趣,迫不及待的想听他接下来的打算。

随即,十六个大字从赢万里的口中缓缓蹦出。

“孤军深入,避实就虚,长途奔袭,直捣王庭。”

这种战术当然是借鉴了鼎鼎大名的霍去病了。

后室皆以为是西方独创的闪电战。

实际,最早的闪电战,鼻祖乃是霍去病。

他经常凭借闪电战的打法,孤军深入,用极快的速度穿插,最后歼灭敌人。

找准敌人的薄弱点,进行灭绝式的打击。

而且,霍去病也曾效仿过匈奴,丢弃所有战略物资,以战养战,这就是取食于敌。

匈奴人是如何对待中原百姓,霍去病就数十倍奉还。

范增越来越震撼。

当赢万里说完最后一句话时,不由得吐出了一口长气,朝着他当即一拜。

“公子此言,老朽必须一拜!”

赢万里连忙扶住了他,嫣然一笑的说道:“当然了,这个战略还未完善,只是一个很粗糙的想法罢了。”

范增却摇了摇头。

在他看来,赢万里的想法简直是天马行空,甚至算得胆大包天。

乍然一听,就像方天夜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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