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沅麟见状,匆忙喝了口水,就拉着妹妹跟了上去。

越发靠近镇子街道,看到街道上人流混杂,又听到自己身后的脚步声,宋玉停下了脚步,主动伸出了手,“抓紧了,要是走丢了,我是绝对不会去找你们的。”

“好,娘亲。”程沅麟立马左手牵住宋玉,右手拉着妹妹,甜甜地应了一句。

他软软的小手落在宋玉的掌心,闹得宋玉不由自主地软下了声音,“走吧。”

宋玉依稀记得禾花村和附近四个村落都坐落在清河镇的四周,清河镇正好是在这五个村落的中心,算得上是这五个村落里头最重要的城镇了,集日里禾花村和其他几个村落的村民都会到清河镇来赶集。

不过现在大家都忙着逃荒,便也无所谓什么集日不集日了,有了东西就拿到镇上来卖,互通有无,准备齐全逃荒所用物资才是。

所以就算今天不是什么集日,镇上也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不怎么来镇上的程沅麟都忍不住张大了嘴,“娘亲,这里好多人哦。”

似乎这孩子打定了主意每句话上都要加上娘亲这俩字。

宋玉忍住了反驳的心,说:“走吧,咱们先去把这半扇野猪肉给卖了。”

她早就将程家给抄了一遍,除了王婆那天丢下的那几十个铜板之外,程家就只有不到十个铜板了,家里还有这么多张嘴巴要吃饭,又还要逃荒,怪不得原主动了卖掉程沅玥的心。

不过现在的宋玉不是原主,当然不能卖掉程沅玥,虽说她已经决心不逃荒了,但家中必要的开支总是要的,而且总是要攒点银钱以备不时之需。

所以她一方面让程沅鹄用铜板去收些值钱玩意回来,看看能不能经系统回收之后卖出去赚点银钱,另一方面,从山上带下来的野猪肉也可以卖掉一些,再顺便到镇上看看如今市面上什么东西紧俏,琢磨琢磨点财路出来才是。

至于带上程沅麟和程沅玥,纯粹是宋玉担心俩孩子自己在家会出什么意外,让他们跟着程沅鹄的话,程沅鹄怕是又会分心照顾他们,还要顾及自己的面子,收垃圾的时候抹不开面,事倍功半。

只是宋玉出门前也没想到程沅麟这小子这么能说,这是她的失败之处啊!

眼下程沅麟倒帮上了她的忙,一听说她要卖掉那野猪肉,立马自告奋勇地说:“好呀,娘亲,我来替你吆喝。”

“啊!?”

宋玉还没反应过来,程沅麟已经一溜烟地钻进了人群里,也不知道找了哪高上一截的地方,站在那就大声吆喝了起来,“各位大叔,大婶,爷爷,奶奶,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我们这有最好的野猪肉!都看一看,瞧一瞧啦!”

他本就是孩子声音,清脆响亮,又特地挑了个高处,声音传得就更远了,不少人闻声便停下了脚步,“野猪肉!?哪呢?”

这年头,能吃上肉已经很不容易了,这镇上也只有王屠户家还有肉卖,不过他们家肉贵,寻常人家根本就吃不起,现在听着这孩子吆喝,该是从哪里打来的野猪肉,想必会比王屠户家便宜些,也许可以看看。

宋玉忙左手拖着程沅玥,右手拽着包着野猪肉的包袱挤了进去,将包袱往地上一摊,就道:“一个铜板五钱,纯天然野猪肉,童叟无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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