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的凌晨,李国滔拿起公文包,里面准备了今天的辩论资料,二审基本就是最后的机会了,一定要好好把握,委托人把所有希望都放在律师身上了,这是律师最基本的职责,也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江小白跟在李国滔的后面向车库走去,平时江小白都是坐地铁去上班的,今天难道要李国滔送吗?今天太忙了,可没有时间,李国滔说:“小白呀,你还是坐地铁去上班吧,今天没时间送你。”

“谁要你送了,我跟你一起。”

“跟我一起?你知道我要干嘛去吗?”

“知道呀,今天陈浩案件二审嘛,去法院。”

“你怎么知道的?”

“不要以为你李大律师不告诉我,我就不知道了,我也一直在关注这个案子呢,我也有自己的门路。”

“好吧,不过我可听说这次庭审是半公开的,并没有邀请你们这些媒体记者吧!”

“我今天就是坐在旁听席上的听众,不是记者,我倒要看看他们怎么审判,不过,我带了这个。”江小白晃了晃手中地录音笔。

“好吧,那你可要安宁点,不许闹事。”

“放心好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轻重还是分得清的,赶快走吧,李律师,时间可不多了!”

“走,走”,李国滔打开车门,两人上了车,一溜烟的向法院驶去。

到了法院,被告知今天的法庭在二楼,两人上二楼找到了今天审判的法庭,李国滔走到被告人律师桌子旁,已经坐了一个小伙子,这是律师事务所派给李国滔的助理,可见,事务所对这个案件也是相当重视的。

江小白走到旁听席一个靠前的位置,她要全程录音庭审过程,作为她后面写新闻的材料。

张婷和她爸爸,还有陈浩的父母也是早早来了,坐在旁听席上静静地等待。

从递交申请到开庭只用了三天时间,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所以旁听的人不多,本来就是不大的法庭,旁听席上还没有坐满。

很快,检察院的律师,公诉人员也来了,现在就等被告人陈浩和法官了,李国滔忙着整理面前的资料,他没有时间看检察院的律师是谁,不管是谁,今天都要通过辩护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机会。

陈浩在两名警察的押送下进入法庭,进入法庭地那一刻,陈浩看到了旁听席上的张婷,还有张婷的爸爸,自己的父母,看着这些家人,心里突然暖和了起来,微微的笑了一下,这是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真诚的微笑。

张婷看到陈浩进来了,也微微的一笑,这一笑是对陈浩的鼓励,也是对陈浩的期盼,她希望陈浩可以坚持下去,不要放弃,不要气馁,我们所有人都会努力的,一定可以成功的。

紧接着,法官,审判员,书记员等一干人进来了,书记员喊道:“起立”,所有人都站起来了,法官说道:“6.26特大贩毒案现在开始二审,有请控方律师举证,辩方律师辩证。”

“据公安局提供的证据显示,在犯罪嫌疑人陈浩的身上,家中和办公室,搜索出三包毒品,均携带有被告人的指纹,据此,我们提交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人藏毒贩毒罪。”控方律师开始列举证据。

李国滔站起来开始辩论:“我想再次说明的是,这所谓的三包毒品虽然都有被告人陈浩的指纹,但是,要分开而论,其中身上搜查的那包毒品是被告人被面包车上的人挟持后发现的,所以,极有可能是面包车上的人诬陷被告人的,不能作为呈堂证据。”

“但是,到目前为止,面包车上的人还没有抓获,并不能认定为是陷害。”

“既然相关嫌疑人都还没有抓获,那凭什么就认定是被告人私藏的呢?更不能以此作为证据判决嫌疑人。”

“说得好。”旁听席上有人喊道,都在议论纷纷这说的没错呀,太有道理了,“肃静,肃静”,法官拿着法槌敲了敲桌子喊道。

“有请双方律师继续控辩。”

“那么在被告人家中发现的毒品,携带有被告人的指纹,这个证据是毫无疑问的。”控方律师开始举证第二个证据点。

“被告人家中发现的毒品是公安局缉毒大队的人在搜查中发现的,这点没错吧?”李国滔辩论说道。

“没错。”

“据被告人女朋友的陈述,当时,缉毒大队的警察进屋搜索前为了防止破坏现场,拒绝其进入屋内,让其在门口等候,然后,缉毒大队的警察进屋搜查,这没问题吧?”

“没有问题。”

“当时缉毒大队的警察搜索了整个房间后并没有发现,结果是在门口的鞋柜上的公文包里发现了毒品,记住是在门口,这都对着吧?”

“对着。”

“根据被告人女朋友的陈述,当缉毒大队的警察在屋内搜查的时候,接了一个电话,这个有通话记录为证,当时,她离开门口打电话去了,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门口是没有人的。”

李国滔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那么在门口没有人的这段时间,会不会有人将毒品放进被告人的公文包呢?”

“有可能呀!”“对呀,那会没人的嘛”“说不定一直有人跟着他们呢”,旁听席上的人们再次议论纷纷,法官无奈的又拿起法槌敲了敲桌子,喊道:“肃静,肃静。”

控方律师马上提出疑问:“那么请问辩方律师,你所说的这些是自己猜想的还是有证据呢?有证据的话请呈上来。”

“当时是在楼层的门口,并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监控视频。”

“那就是说是你的猜想了,这不能作为呈堂证据。”

李国滔没说话,这确实是他的判断,并没有十足的证据。

控方律师继续说:“在被告人办公室发现的毒品,据我们所知道的,被告人的办公室是独立办公室,平时除开同事进去外,并没有其他人进入,并且,在被告人的办公桌的抽屉上并没有发现其他人的指纹,也就是说,没有其他人动过被告人的抽屉。”

“没有指纹并不代表就没有人动过,这个常识大家都知道的。”

“我们的缉毒大队警察也检查了,门窗并没有被撬过的痕迹,所以,就排除了被栽赃的嫌疑吧。”

“据我所知,被告人被抓上面包车的时候,身上装的有手机,而手机背面写的有被告人的工作地址,据被告人陈述,当时,面包车上的人有拿他的手机,因此才泄露了工作地址,让人有了陷害的机会。”

李国滔停顿了一下,继续说:“据我们所知,被告人的工作地址是写字楼,写字楼最多的就是窗子,在面包车上的人知道被告人公共地址的情况下,极有可能通过其他楼层的窗户进入到被告人的办公室放置赃物,然后再清除掉痕迹,查也是查不到的。”

“公安局的缉毒人员已经检查了所有门窗,并没有发现任何疑点,所以说你说的可能那也是不存在的。”

李国滔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是无话可说,一时法庭陷入了寂静,法官见双方律师辩论结束,说:“下面请问双方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李国滔说:“从我对被告人的了解,被告人是接受了国家良好教育的重点大学毕业生,在学校也是品学兼优的学生,之前只在警察在学校宣传的时候听说毒品,其余对毒品一无所知,希望法官大人看在被告人良好的过去基础上,给予适当的考虑。”

法官听完点了点头,这一刻李国滔还是希望至少可以少判几年吧,不过,法官判决是依靠法律规定的。

李国滔继续说:“仅凭三包毒品有被告人的指纹就认定被告人是6.26毒品案的主犯,我认为还是太牵强了,据新闻报道,这是一桩涉及5公斤毒品的大案,而这三包只能算是微乎其微的一部分,希望法官大人可以考虑对被告人轻判。”

法官最后问道:“双方律师还有什么要陈述的吗?如果没有的话,现在休庭,一个小时后宣判”,说完,就出了法庭,陈浩也被带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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