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老师在给儿女和铜钱兄妹买飞机票,和上次上京都一样的行程。时间是后天早上出发。铜钱有了上次的经验,指挥着二哥准备行李。
楼下是照相馆,经常人来人往的。这时有人来敲门,“快下楼来,听好消息。”铜钱打开门,看到是老苑刚收的学徒赵志强。
铜钱叫着二哥下楼来,看到两个警察叔叔在楼下,笑容灿烂地在说着:“这次案情全清楚了,明天是宣判,你们可以去听宣判。”警察放下通知书不再多说了,高兴的离开。
“明天我也去,看看坏人得惩的场面。”
铜钱和二哥都踊跃报名。
第二天,大哥坐在原告席上,她们一家其余四人坐在听证席上。而被告席上坐了三个人,一个是虎墩子,其余两人不认识。
距离开庭还有5分钟时,一阵人声鼎沸的喧闹,虎墩子的父母和奶奶进来,一边哭一边嚷嚷着,“不是虎子做的,我们不服。”
工作人员宣布肃静后,法官开始宣布判决结果,“虎墩子是主犯,收买张依武放火,鉴于全国严厉打击非法犯罪的现实,判处刘大虎有期徒刑12年,判处张依武有期徒刑十年,判处张大山有期徒刑一年。”
“同时判处刘大虎赔偿原告损失的财物两万元,即日执行。”
这时工作人员带着刘大虎的父亲,把钱交到警官手里,签字画押。看来是警察早通知他带钱来的。
工作人员又把苑忠国请到前台,领取赔偿费。
然后法官宣布此次为最终判决,严打期间剥夺上诉权。宣判结束。
走廊里哭声一片,有虎墩子的母亲奶奶,这两人铜钱都认识,一个村的,整天打扮得时髦,能说会道的,就是不教孩子学好。
虎墩子的父亲,是供销社主任,自觉是村里的首富,还是实权者,现在也丧气地掉泪。
炫耀的一家人,助长了孩子的无法无天。
最可惜的是那个纵火犯张依武,收了一千元送回贫困老家,买了十年牢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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