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醒来的时候,床上的玉石项圈已经全部都不见了。莺歌走进门来,将上次我遗留下的吊坠,和这次四爷送给我的项圈通通打包到一个箱子里,然后就准备带着我离开了。

来到院子里,车已经停好了。莺歌将我和东西都放在车后座上,这才挽着四爷的胳膊表达自己的不舍。走之前还当着四爷的一众下属给四爷的留下了一个亲吻。

四爷将莺歌的手推开,脸上略微有些不喜,莺歌见状也不敢再放肆。等她上了车,车子就立马发动起来,小洋楼渐渐消失在眼前。

一路上莺歌频频往后看,好似真的非常不舍。不过,女人果然是善变的。等她下了车,送走了四爷的手下后,又扬起开心的笑容,提着东西抱着我得意洋洋地回到了百花馆,百花馆的时老板在里面等着她。我想起来之前时老板好像拜托过莺歌,想要见四爷一面来着。

在小洋楼,我并没有和莺歌时时刻刻待在一起,所以也并不知道她有没有在他们的房间里和四爷提起过。不过,我看莺歌一脸淡定的样子,估计应该是提了吧。

回到百花馆,莺歌先回到了她单独的休息间里,将我和提着的大包小包的东西放下,这才去见老板。我对他们的谈话并不感兴趣,就坐在房间里等着她回来。

过了没多久,莺歌就推门进来了。今天莺歌是不需要登台演出的,她只是来和老板说一声而已。看这样子,该谈的已经谈了,于是我们又回了家。

回到久违的家,我心里才觉得安心。自从我看见四爷的私人牢房里面那血淋淋的刑具之后,不知怎么地,平日里在小洋楼楼里面待着,我总感觉有些担惊受怕。而回到这里,特别是晚上窝在莺歌怀里的时候,我的心才慢慢踏实下来。

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强迫自己要忘掉那天看见的景象。随着日子慢慢过去,四爷也没有想起再找我和莺歌去小洋楼,我这忐忑的心才慢慢平静下来,渐渐将这件事情忘掉。

莺歌也估摸着,短时间内四爷可能不会再找他,所以放心大胆的将四爷送给她的首饰大多变卖成了钱,只给自己留下了一两样。

这是个清醒的女人啊!在小洋楼里,我看她的表现,还以为莺歌沉迷在其中呢。结果现在一看,那完全是做给别人看的呀。

厉害厉害,所以我确实比不过大多数的女人的心机。

不过,平淡的日子依旧没有过多久就被一个男人的出现而打破了。这天晚上,当我和莺歌踏着月色回家的时候,老远又闻见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说真的,最近一段时间,我闻到血腥味的次数非常的频繁,所以我有些见怪不怪。

不过,在家门口闻到这个味道还是需要小心谨慎一些。我用爪子拍了拍莺歌抱着我的手臂,又转头对她喵呜喵呜叫了两声,示意她在原地等我,而我则跳出她的怀抱,打算前去看看。

这一次就没有上次那么惊险了,至少这个男人他意识很清醒,靠在我们的大门口,好像在等着我们回家。

他应该不会注意到一只猫的行为举止吧,我慢慢走上去,悄悄地打量这个男人。咦,这不是之前救的那个男人吗?他怎么又来了?

“小猫是你啊,莺歌小姐回来了没?”男人看见我,有些惊喜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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