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突突……”

ak-47独有的枪声,响彻在大明,好似在朝世界宣布自己的到来。

“啊,不……”

“快跑!

仅仅片刻的功夫。

剩下的十余个骑兵,还没来得及求饶,便接连惨叫的被打成了筛子,摔落马下!

落马后,还未死去的骑兵哀嚎不断,不断的哀求、呼救。

赢季则面色不变,始终冷静沉着的端着ak,看到还在地上扑通和惨叫的骑兵,便走过去‘砰、砰’的补上两枪。

让对方彻底解脱!

那冷酷无情的样子,哪里有一个现代人初次杀人的模样?

在踏上明末土地上的那一刻开始,赢季便有了双手沾血的觉悟。

这个乱世,若想不被人杀,就得先学会杀人!

尽管如此,但是此刻,看着面前不断飞溅的血花,和接连倒下的骑兵,赢季还是觉得心跳有些不受控制的加速,但赢季却强忍着这种第一次杀人的不适感,不断切换弹夹,扣动着扳机。

直到将所有还活着的骑兵补完枪,保证再无活口之后。

赢季强忍着恶心,将所有人身上都搜刮一遍,直到确认没落下任何有价值之物后,这才满意的回到马车。

“忘掉刚刚的事,继续赶路吧。”

赢季将摸尸得到的一点碎银扔给车夫,如是说道。

车夫如同被吓傻了一般,呆滞的看着赢季,双手下意识的接过了碎银后,才回过神来。

‘咕噜’一声。

车夫咽了口唾沫,震惊的看着赢季。

满脸的不敢置信。

竟然独自一人,片刻的功夫,就将那几十个鞑子骑兵都给杀光了!?

这哪是人啊,这是神仙吧!

要知道,随着建奴日渐势大,现如今就算是宁远城里的边军精锐大多时候都龟缩不出,畏建奴如虎。

换作以往,几十个鞑子骑兵,可是要至少二百多个官兵才能抗衡的啊!

就这,还不一定能全都留下。

因为边军很穷,所以有多少骑兵,大多都是步卒。

而步卒又天生被骑兵克制。

所以想要留下精锐的鞑子骑兵,至少也得将近十倍以上的步卒才行。

就这,还得要有一定数量的弓箭手,不然很大概率会被冲散绞杀!

可是赢季呢?竟然一个人就办到了!

车夫满是崇拜的看着赢季。

“公子您,莫非是神仙下凡?那可是好几十个鞑子骑兵啊!”

“就算是一队百人的官兵,也得被冲散杀光了!”

“可是公子您,竟然就这么轻易的都给灭了?”

“哈哈哈!杀得好,杀得好!这群鞑子在咱们大明边境烧杀抢掠、无恶不作,都是该杀的畜生!”

“公子您是能杀鞑子的大英雄,这钱我不能要,您快收回去!”

车夫先是崇敬的说道,随后便是露出兴奋的笑容,连忙就要把碎银还给赢季。

赢季惊诧的看着车夫,没想到还是个性情中人。

也是,我华夏从不缺少血性男儿。

赢季心中感叹一声,随后目光深邃的望向北方,淡淡说道:“鞑子?呵,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不会、也不能再进犯边境了。”

不管是鞑子,还是建奴,他迟早都是要收拾的。

话音一落,赢季便翻身上了马车。

根本没有要收回那碎银的意思。

无奈之下,车夫只得将碎银收下,然后小心的架着马车朝赢家堡而去。

一路上都在安抚马儿,生怕颠簸了赢季。

随着马车继续前进。

约莫走了一个时辰左右的路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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