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其他人一样,于曼丽也有过去。

只是她的过去太过悲惨。

从小就被养父卖到妓院,学歌舞弹唱;后来开始挂牌接客,花名锦瑟,小小年纪,阅人无数,备受摧残;她染上很重的花柳病,气息奄奄。

鸨母想把她扔到乱坟岗去,偏遇着一个忠厚老实的湘绣商人于老板,用两幅湘绣赎了她的身。

于老板延请名医,半年后,她捡回一条命,跟着于老板姓于,改名于曼丽。

不久,在一次往返湘南的旅途中,于老板被三名水上惯匪劫杀,死无全尸。从那时起,于曼丽消失,而锦瑟重操旧业。

她找到惯匪后,总是费尽心机要嫁给他,使尽一切手段逼他休妻、弃子。三个本已金盆洗手的惯匪被她一一攻破,家破人亡。

她每每于新婚之夜下手杀人,将新郎大卸八块才肯罢手,毒辣至极。

连杀三人的于曼丽大仇得报,她也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念,主动向政府自首,认罪伏法,准备以这种方法结束自己惨淡的一生。

这个时候,王天风出现了。

王天风一眼便看中了曼丽身上的特质,她笑得越妩媚,内心就越冰冷,犹如一朵浸染了鲜血的玫瑰花,虽然美丽妖娆,却异常冷静,冷静到冷酷。

这样的女人,天生就是特工。

两年后,于曼丽正式成为力行社成员。

之后一年,刺杀过汉奸,追杀过日特,也抓捕过地下党。

她出手,从没有失手过。

是王天风最信赖的王牌特工。

之所以现在才让于曼丽来上海,就是不想让太多人知道她的存在。

好刀,要用在刀刃上。

现在,正当其时。

……

长生巷,曾家老宅。

曾墨怡收到保安三团电报后,让陆风帮她把电台藏在佛龛夹层里。

收好电台,曾墨怡开始上香。

本来从不拜佛的陆风,也受到了曾墨怡的感染,跟着她点着香,一起拜拜。

见陆风把手中的香插在香炉,曾墨怡嘟了嘟红唇,“阿风,我拜我家先祖,你怎么也跟着拜了?”

陆风抓了抓头发,“入乡随俗,你拜,我就跟着拜了。”

曾墨怡双手背在身后,挺了挺胸,“嗯,孺子可教,上楼,跟你说事。”

曾墨怡身材本来就很好,淡青旗袍勾勒的凹凸有致,这么一挺胸,身材更加傲人了。

陆风的眼睛再也收不住了,下意识地上下打量起来。

曾墨怡瞪了陆风一眼,红红的嘴唇翘得很高,“看什么看,跟我上楼。”

陆风的胡思乱想被曾墨怡的话打断,连忙说:“是,是……”

……

曾墨怡二十岁,陆风二十三岁。

如果在和平年代,这样的一对青年男女独居一室,一定是在谈情说爱。

而在这个乱世,无论是情窦初开的曾墨怡,还是有着些许念想的陆风,都把这份情感暂时埋在心底。

太多的事要做,不是男欢女爱的时候。

曾墨怡指尖撩了撩发丝,“阿风,明天晚上,日本海军情报总部机关长上野村夫要在夜上海为纯子接风,到时候,我们丽机关都会去。团长发来消息,力行社明天会有动作,让我们时刻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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