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衣服鞋帽不说,这顿饭,硬生生让她吃出了差距。

十年前,她失踪的时候20岁,女婿仔18岁,她已经当了老兴堂两年的家,在深水埗一带,虽不说是呼风唤雨,但也算是叫得上名字,提她名字大小古惑仔都会给她一两分面子。

她高兴的时候,就叫小石榴,不高兴的时候,就叫石榴仔,跟太爷爷私下里更喜欢叫女婿仔。

以前女婿仔就是个四眼书生,一直闷头读书,要么就跟在她身后闷声不吭的做事。她说让他干什么,他问都不问一声,就去干。

现在可不一样了,她叫好几声才能叫动,看起来还很不甘愿。也敢从她手里抢东西,她捏着,他敢接连抢两次。还说她,嫌她是个不会外文的乡巴佬。

这些动作,这些话,放在十年前,他敢动一下,敢说一声试试?

她分分钟教他这个排骨仔做人。

现在情况不明朗,她以前认识的那些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有什么变化,就算是有脾气,也得忍着一两分喽!

十年时间啊~谁能跟她说一声,她这十年,到底去干嘛了?

宋毅回来了。

“东西放好了,一会儿你看看还有没有需要的,我去让人买。”宋毅一边说,一边坐在方宗棠右手边,拿起碗筷吃饭。

她已经吃好了,放下碗筷站起来。

“你慢慢吃,我去休息下,不要打扰!”方宗棠眼角飞快的扫了宋毅一眼,见他低眉顺眼的埋头吃饭,脚步不停的往房间走。

忙着签约的事情,就写了四千,小可爱们凑合看看,爆更已经在来的路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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