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又坐了一会,沈默拍拍屁股起身道:“回去吧,说不得要熬个通宵了。”

沈京‘哦’一声,爬起来唉声叹气道:“熬通宵也是写不完的。”

“把你的功课给我看看。”沈默伸手道。

沈京递给他一看,原来是将千字文抄写一遍。沈默再看看自己的,竟然也是同样的要求,两人不由苦笑道:“学规一共是七十八个字,一百遍便是七千八百字,再加上这个,今晚要写八千八百个字。”

沈京便掐指头算道:“到明天上课还有七个时辰,就算不吃不睡,一个时辰要写一千二百个字,那是不可能的……”

“写多少算多少吧。”沈默一咬牙道:“快回去写了。”两人便匆匆分开,各自回去写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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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贺正在扶着床沿在地上慢慢行走,便见沈默从外面跑进来,叫一声‘爹’,便从书箱里拿出一摞宣纸,再挑一根舒适的羊毫笔,就端坐在桌前,小心的磨起墨来。

“先生留作业了?”沈贺小心的问道,唯恐打断了儿子的节奏。

沈默蘸蘸墨汁,悬笔在纸上,轻声道:“八千八百字。”说完就打开一本千字文,开始抄写‘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一行工整漂亮的蝇头小楷便跃然纸上。

他的底子是很好的,起初还因为几日没动笔,有些生疏,写着写着便越来越快。渐渐的,他的呼吸平顺了,眉宇间的焦躁之气也消失了,每一次落笔提笔都不假思索,彷如流水般缓缓淌出。

沈贺悄无声息的站在他背后,望着凝神静气,奋笔飞书的儿子,这一阵子以来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他其实早就察觉,自从沈默从病中醒来,整个人便成熟了许多,为人处事圆滑自如,进退之间拿捏得当,仿佛二世为人一般,让他这个当爹的自叹弗如。

而且这孩子仿佛一下子开了窍,左一个点子,右一个主意,让人觉着似乎没有能难倒他的事情一般。

事实上,巨大的赞誉,士绅的赏识,甚至一些财富也接踵而来,这一切都可以向他佐证,自己的儿子是多么的优秀!

其实沈贺也深知,儿子天生就是个做官的料,只要能鱼跃龙门,金榜题名,将来呼风唤雨,光宗耀祖,似乎根本不用他担心。

可越是这样,他就越是担心。他十分担心儿子在巨大的赞誉面前,飘飘然不知所以然,以为凭着自个的聪明才智,不废吹灰之力,功名利禄便能唾手可得了。

因为不管沈默有多聪明,都必须在‘县府院、乡会殿’这六次大考中走一遭,与天下刻苦读书的士子学生,比一比苦功夫、真学识。而‘学识’这东西,乃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聚小流无以成江河’的,一丝一毫都由不得松懈——可不是天生聪明就能应付的!

‘伤仲永’的故事人人皆知,却有几人能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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