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我只把你当成妹妹,我爱的人是南星,是我对不起你。你……别怪我。”

婚礼现场,穿着白西装的英俊新郎丢下话筒,冲下仪式台牵起另一个女孩的手。

季欢不敢置信地站在原地,脸色惨白。

台下宾客看热闹的目光针一样扎在她的身上。

今天是她的婚礼,她的新郎却要当众带另一个女孩逃婚。

作为季家大小姐,季氏目前掌权人,整个晋城小辈中最完美出色的模范,她一辈子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却在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丢光了脸。

季欢嘴唇都在颤抖,纤细的身形却依然优雅挺直:“庄煜。”

她清丽的眸子里含着水光:“这么多亲朋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你非得……”

非得这个时候闹吗?

他们从小就有婚约,这二十年他不反悔,准备婚礼的一年多不反悔。

非得在婚礼当天,当众逃婚,让她成为整个晋城的笑话吗?

季欢耳中嗡嗡的,台下宾客窃窃私语,羞耻和难堪把她钉在台上。

从小的礼仪教养却不允许她露出脆弱,抿紧了唇。

庄煜微顿。

和他牵手的女孩红着眼睛喊他:“阿煜,我不能没有你。”

庄煜不由怜惜。

她一个女孩,要鼓起多大的勇气,才敢来婚礼现场抢婚?

“欢欢,我想你会理解我的。”他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没有意义的。”

说完,他拉着女孩的手,头也不回地冲出教堂,拦了辆出租车扬长而去。

季欢的眼前一黑,大脑一片眩晕。

她用力地闭了闭眼睛,肩膀突然被人大力拍了两下。

“老大。”熟悉的声音满是八卦:“啧,这季大小姐也太惨了。婚礼上被丢下一个人,晋城明珠要成为那些人眼里的笑话了……”

“季大小姐冷是冷了点,但长得漂亮啊!庄煜这小子真是瞎了眼。”

季欢:?

谁这么不体面,看戏还要跑到她面前来说感想?

睁开眼睛,她突然意识到不对。

本该站在台上接受众人审视的她,此刻竟坐在座位上,身上的婚纱变成了西装。

她轻吸一口气。

西装做工精致,却连领带都没打,衬衣领口大喇喇地开了三颗扣子,袖子更是挽到了手肘,露出一截胳膊。

小麦色,肌肉结实蕴藏力量。

跟她精心保养、纤细白皙的手臂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完全不同。

这股粗鲁不规矩的味道,真是该死的熟悉。

季欢心脏“砰砰”乱跳,下意识往台上看。

一个穿着婚纱的她,也正满脸震惊地往这个方向看过来。

季欢:!

季欢:!!!

救命!

既然这具身体不是她的,那她身体里的那个人,难道说是……

她猛地站起身,高大的身形撞到了椅子发出一身沉闷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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