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一会儿吧, ”霍彪像给小猫顺毛一样轻抚小少爷的头发,“睡着了就不难受了。”

小少爷努力闭上眼,但还是痒得睡不着,在霍彪怀里辗转不安地动了动,然后掀开衣服, 朝霍彪露出软软的小肚皮和脊背,“你再给我揉揉。”

那些零零散散的小红点在白皙光洁的皮肤上尤其明显, 也让霍彪瞧着异常刺眼。霍彪长期练习扣动扳机的掌心和食指都有枪茧, 在痘痘上揉刮的感觉虽然不能完全止痒,但还是能缓解一点。

只是唐浩初的皮肤太细嫩, 力道实在不好控制,太轻了他嫌不解痒, 重了又糯糯地嘟囔说把他弄疼了。——相对于霍彪平日里接触到的其他人来说,小少爷简直就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生物, 尤其是老k那样得力的伙计和雇佣兵出身的教练,哪怕中了几刀养个两天依然生龙活虎, 可若换成小少爷,霍彪连想也不敢想, 一指头都舍不得碰, 一点小伤都不敢让他受。

眼前这软软的一小团,又娇气又惹人疼,好像天生就是用来哄着的。

小娇气团子总算迷迷糊糊地趴在霍彪胸口睡了。

霍彪继续帮他揉红疙瘩,揉得很轻,免得他又软糯糯地喊一句把他弄疼了, 听着让人揪心。直到感觉他的呼吸越来越悠长和平稳,霍彪才停手,帮他拉好衣服盖上被子,再小心翼翼地把他挪到枕头上,然后起身下床。

临走之前,又借着床头灯的光看了看唐浩初熟睡的脸。只见他安安静静地躺在松软的羽绒被里,瓷白的小脸仿佛自带柔光滤镜,连带着毛绒绒的头发以及头下枕着的小枕头也泛着暖暖的纯白,犹如披了一片月光。

——他就是他眼里纯白的月光,是他最重要的家人和朋友。

霍彪轻轻呼吸了一口空气中唐浩初身上的味道,香香的,甜甜的,让人心里也泛起了甜。相比之下,医院的消毒水味就显得异常刺鼻和难闻,而霍彪半夜赶去了医院,幽灵般毫无存在感地来到住院部的某个病房,值守夜班的护士完全没注意到他的出现,连医院里装的探头都没有录下他的影子。

他不是来探病的,是专门来找人的,找的还是个老熟人,——曾跟着他父亲做事却背叛了他父亲而跟霍历狼狈为奸的孙妄。

许老二刚刚被捕的时候,还满心满算着霍历一定会保他出去,面对警方的问话一概不说,嘴硬得厉害。警方这边几乎全是黎瑞的人,而黎瑞这人做事向来滴水不漏,既然让许老二进来了,怎么可能放他出去,于是霍历派来保人的得力手下孙妄等人一下飞机,就因遭遇连环车祸而被送进了医院里。

黎瑞并不想掺和霍家的事,也不关心霍彪最后究竟能不能斗得过霍历,可偏偏霍历站错了队,站到了黎霖那里。所以黎瑞摆明了态度要整一整霍历,也不要孙妄的命,就是吓唬吓唬他,没事儿就让老k去医院‘探望病人’。

相对于笑面如花的黎瑞,和虽不苟言笑但一言一行都能当做礼仪规范的魏荣禛,老k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匪类,做起事来蛮不讲理,动起手来更毫不心软,导致孙妄一见着老k就浑身发颤,寝食难安。今日老k另外有事要做,没顾得上‘探望’他,他本以为自己终于能睡个安稳觉,却不料等来了霍彪。

霍彪转开门把,轻轻走进房内。

孙妄此刻还在睡,——他已经好几天都没睡过了,精神几乎撑到极限,被撞骨折的腿又疼得钻心,身心都非常难捱。霍彪无声无息地向孙妄靠近,从不知名的地方拿出一个注射器,熟练地弹了弹针筒,将空气排出来。多年练就的警觉让孙妄感到了危险,立即睁开眼试图躲开,但霍彪的动作更快,甚至看不清他是怎么出手的,针筒已精准且毫无半分犹豫地扎进孙妄的脖颈。

药剂让孙妄无法发声,只能死死盯着那个当年不被他放在眼里、但如今已迅速长大成人的霍彪,惊惧地睁大了眼。

“我只问你几个问题,”霍彪拿了纸和笔,“你只需要老老实实地把答案写下来。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写,决定权全部在你。”

面无表情的霍彪在孙妄看来却如索命的厉鬼般恐怖骇人。

霍彪半个小时后才离开病房。

除了孙妄,没有人知道他曾经来过,也没有人知道孙妄在这不长不短的半小时里究竟经历了什么。他整个人瘫软在病床上,本就快撑到极限的精神彻底崩溃,骨折的腿鼓胀得骇人,布满红血丝的双眼就像失去意识一样毫无神采,只有因疼痛而微微痉挛的躯体印证了他仍然好好活着的事实。

几乎同一时间,黎瑞去审讯室亲自见了许老二一面。

“其实你已经很清楚地知道了答案,——你被放弃了,不会有人来。”

黎瑞不管何时都能笑得真诚好看,哪怕对面是恨不得咬死他的仇敌,“但我和那种忘恩负义赶尽杀绝的人不一样,对于诚心悔过的人,我一向愿意给他重新开始的机会。所以现在,你要不要抓住这最后的机会?”

他轻缓的声线在狭小的审讯室里撞出回音,无端让人生出非常值得信任的错觉。但实际上,他天生就缺乏真诚和信任这种东西。他这辈子唯一信任的,就只有一个魏荣禛。

迟迟见不到孙妄和律师团的许老二最终为了自保把该说的和不该说的全交代出来。

变故来得非常快,短短两个晚上便发生了很多事,先是黎宏光海运的那条线和船上的货被警方扣了,紧接着黎霖负责的市政工程项目出了安全事故,——除此之外,唐浩初身上的水痘也彻底发了。

水痘这种东西就得让它发出来,不能喝药控制,否则会长期高烧,还得发第二次。唐浩初已经低烧了一个星期,连喜欢吃的东西也吃不下去,身上的小红点越来越多,开始变成半成型的水泡,最终在一夜之间全部发了出来。

因为脸上也起了水痘,爱面子的小少爷躲起来不肯见人。霍彪进屋的时候,就看到屋里漆黑一片,所有窗帘都拉得严严实实的,完全看不见小少爷躲到了哪里。

霍彪拉开了窗帘,并以最快的速度把凌乱的房间收拾了一番。

小少爷不爱收拾,又尤其娇贵,用过的东西每天都得换,身上穿的衣服、平日里用的什么毛巾杯子,全都要换新的。而且他喜欢用过了就乱丢,——有时候直接扔在地板上,有时候随手扔在椅子上,这两天又因为出痘不愿意让佣人进屋来收拾,导致乱成了一团。

这习惯已经从小养到了大,他从来没意识到自己乱扔的毛病不好,更重要的是,全家人甚至包括最严肃的魏荣禛,也都没意识到有问题。只觉得既然家里有这个条件请佣人收拾,小孩子多宠一点没什么关系。

霍彪是故意收拾东西的,因为想给唐浩初一点缓冲时间。但收拾完了,也没发现他的身影,心里忍不住着急起来,开始满屋子找人,最后竟在衣柜里见到了缩成一团的唐浩初。

霍彪把人抱进怀里,动作无比轻柔和小心,仿佛抱着什么无可比拟的宝贝。唐浩初乖乖地任由他抱了,却仍把脸埋进他怀里不给他看,像一只将脑袋藏进沙堆里的小鸵鸟。

“有没有再又起烧?”霍彪摸了摸他的额头,然后把他的小脑袋搭在自己肩上,轻轻地拍着他的背安抚:“不怕啊,只是几个水痘而已,不用担心。”

小少爷整个人都挂在霍彪身上,手臂搂着他的脖颈,小脸贴着他的肩窝,那几缕总是不听话地翘起来的头发都蔫哒哒地垂下来,强忍着委屈的声音听上去就透着一股让人心疼的小可怜劲儿,“我不想要长痘痘。”

“嗯,”霍彪将小少爷一路抱回床上,“很快就消了,消了就再也不会长了。”

直到唐浩初愿意把脑袋从霍彪怀里出来了,霍彪才抬起他的下巴,仔细查看他的脸。水痘感染的话的确有毁容的可能性,但不感染就不会留痕。小少爷的脸颊、眉心和额角分别出了一个水痘,但在霍彪看来依旧无比可爱。

在他眼里,不管他变成什么样子都觉得可爱。于是霍彪用非常认真的语气说:“一点也不丑,还是非常好看。”

小少爷强忍着遍布全身的难受的痒意,吸了吸小鼻子,“真的吗?”

“真的,”霍彪点头,“而且过几天就结痂了,等你生日之前,一定能全部掉完。”

唐浩初的生日和霍彪的就差一个月零几天,想到生日,他的心情又重新好起来,并和霍彪约定了到时候一起去吃巧克力火锅。

冬日的阳光很轻柔,小少爷像一只从冰天雪地里被人抱回家的小奶猫般被霍彪抱到飘窗前,重新感受到阳光的温暖。霍戎给他端了一杯热牛奶,又给他拿了医生建议吃的维c和维e含片。

唐浩初很喜欢这个,尤其是维c,甜甜的像糖果一般,立即张开嘴,任由霍彪像喂小孩儿般把维生素放到他嘴巴里。然后双手抱着牛奶杯子,一点点把维生素含化,再认真地将牛奶一口口喝完。喝的时候还会舔干净嘴巴,再惬意地仰着小脑袋,微微眯起一双水润的大眼,模样可爱的让霍彪舍不得移开视线。

——他的小少爷特别容易满足,只是一块糖果,一杯牛奶,甚至一句安慰,就能让他重新开心起来。他太好哄,却让霍彪想把所有好的东西都送到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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