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混一下激动起来,“你抢钱吗?一次药居然要二十五两!!”
沈若曦淡定地反问,“你大哥的命不值二十五两吗?”
小混混张了张嘴,“你……,可是二十五两也太贵了!”
沈若曦把药瓶拿了回来,没什么耐心道,“我这人没什么耐心,就说这病你治不治吧?”
“治,把钱拿给她。”债主指了指小混混,他这病都没得治了,人家给他治好,多收一些钱也是应该的。
小混混不情不愿地把钱给了沈若曦,“你要是没把我大哥的病治好,我们一定不会放过你。”
沈若曦无视小混混,对债主说道,“酒色就别沾了,不然你这身体神仙都救不了。”
“知道了。”债主谁的话都可以不听,但是大夫的却不敢不听,不然命都没有了,还怎么拽?
拿了药,收了钱,债主就被小混混们扶着离开了。
这一幕引起了沈婉霓的强烈嫉妒,治一次病,沈若曦竟然赚了二十五两银子,她辛辛苦苦一天才赚几钱银子,她凭什么!
越想越嫉妒,沈婉霓把碗都砸了。
“嘭”地一声,吸引了沈若曦的注意力,她扭头看去,看了一会儿,没什么动静,她回了屋子。
坐到床边,她闭上眼睛看好感系统,她想兑换一件好看的汉服。
一来她喜欢,二来明日考试,也需要穿得得体一些。
她此时只有二十好感值,兑换的汉服都很一般,但是比她身上穿得好多了,挑选了一番,她选择了一件藕荷色的汉服,简约好看,适合考场那样的场合。
用所有好感值兑换了这件汉服。
沈若曦把汉服换上试了试,长度和大小都刚好合适,“很好看。”
除了衣服,还得有一双搭配的鞋子。
她脚上的鞋子已经又破又旧,也应该换一换了。
想了想,沈若曦把衣服换回来,然后拿上三十两银子,去了县城。
径直来到卖鞋子的店铺,她给家人一人选了一双,后面又给爷爷奶奶各买了一双,东西很便宜,九个人的鞋子,八钱银子。
然后来到卖布料的店铺,衣服她不知道他们穿多大的,买布料回家自己做。
村里人的衣服颜色都是那种朴素耐脏耐磨的,于是她选择了棉布做里衣的材料,外衣的布料就选择加了麻的耐磨布料,买下所有布料花了二两银子,一大堆,好几种颜色,拿回家他们自己挑选。
布庄的掌柜见沈若曦买的多,主动提出帮她送货,有了货车,在路过粮食铺的时候,她又买了五十斤精米,五十斤面粉,一起拿回了家。
三十两银子,回家的时候只有二十五两多了。
这偌大的阵仗看呆了村里人——
“买这么多东西,沈若曦发财了吗?”
“这得花不少银子吧?”
“肯定是刚才她给债主看病赚了钱,真是太有钱了,买这么多东西。”
沈若曦将伙计把东西运到她家的门口,然后搬回了家里。
徐青兰等人在地里种玉米,听着大家的议论声,赶紧跑回来家,看到大车东西,眼睛里充满了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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