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伍德拉夫之后,唐宁立刻冲到画室吩咐画师更改内容,将可口可乐加进去,虽然时间有些紧、而且要求看起来有些荒谬,但好在难度不大,画师们很快就按照唐宁的要求增加了相关内容。

虽然唐宁觉得伍德拉夫的这个植入有点扯,但事实证明效果好像真就不错,而且这也让很多厂商得到了启发,于是在接下来一堆厂商来找唐宁商讨合作,要求将自家产品植入到蜘蛛侠身上。

最开始唐宁还挺高兴,毕竟能多赚一份钱嘛,而且对主体剧情也没什么影响,但随着合作厂商越来越多,唐宁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了,因为他感觉蜘蛛侠马上就得跟《大腕》里的泰勒似的浑身上下挂满广告,甚至连两只脚的鞋子都不是一个牌子的......(如果有没看过这部电影的朋友强烈推荐去看一下,这是我心目中冯裤子最好的两部电影之一,另一部是《1942》。)

于是唐宁将几个主创召集了过来开会道:“虽然咱们的蜘蛛侠运营的越来越好,前来合作的厂家也越来越多,但不能因为这些合作而影响了蜘蛛侠的形象,所以我打算新建一个超级英雄来帮助蜘蛛侠分担一些压力!你们有什么关于新英雄的提议么?”

因为唐宁早就跟他们说过以后要创建新的超级英雄,毕竟不能指望着一个蜘蛛侠打天下,所以大家也算是有心理准备。

于是立刻有人说道:“老板,我设计了一个蜻蜓侠!”

“我也设计蝴蝶侠!”

“我的是蜜蜂侠!”

“......”

唐宁一边看手下们提供的样稿,一边在心里吐槽,你们这帮家伙就没点子创意么?怎么都是昆虫?就不能写点别的?比如绿巨人、黑寡妇什么的,哪怕你写个长颈鹿侠也能让我眼前一亮啊......

想到这里,唐宁忽然想起一件事,于是开口问道:“对了,艾玛那个蚂蚁侠现在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跟市面上那些模仿咱们的漫画都差不多,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看个新鲜,看多了之后就发现故事情节都差不多,所以现在的销量越来越差!”谢琳得意的答道,作为之前的竞争对手,自然是看到艾玛越不成功她就越开心,所以她一直都非常关注艾玛新报社的进展。

自从《彗星》的《蜘蛛侠》成功之后,市面上就冒出了一大堆模仿者,一时间各种“侠”漫天乱飞,艾玛虽然弄明白了“蜘蛛侠”的运作方式和画风,但最关键的一点也就是故事情节她弄不到,毕竟这些都在唐宁的脑子里,所以她的“蚂蚁侠”自然也就没能成功。

“其实蚂蚁侠也是一个不错的创意,可惜艾玛的故事没有写好!本来我也想过写蚂蚁侠的,甚至还把故事都写好了,但可惜现在是用不上了!”唐宁这话并不是在乱说,因为他的确将《蚁人》的故事写了出来,只不过他写的不只是《蚁人》,而且也不是专门为了《蚁人》而写的,而是将自己脑中所有的漫威DC故事都写了出来,以备将来使用。

但是很快唐宁就后悔自己说了这段话,因为第二天他的家里就出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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