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话,黎久拿这酒杯卖钱的计划就泡汤了。

毕竟1500金镑虽然非常香,可是明显,这酒杯隐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或者说宝藏。

也许比1500金镑要香很多很多倍,钱反正爆头就能赚,错失一个巨大的秘密宝藏,就得不偿失了。

重新将酒杯放回了酒柜里,黎久还特意隐藏了一下,这家里可不怎么安全,必须赶紧搞钱搞人,起码得保证待在自己城堡里是绝对安全的才行,否则整天提心吊胆太难受了。

这时,老约翰来汇报说乔恩已经装袋完毕了,黎久点了点头说:“走吧,我们去一趟杀手码头,因斯矛斯的人们已经太久没有听到福克家族的威名了,他们已经有些忘记了,这片土地真正的主人到底是谁了,我得给他们提个醒。”

“是的,少爷,我去备车。”老约翰还是一如既往的忠诚,一丝不苟地执行他的命令。

同时,黎久发现了,他的眼中没有了之前那么多的茫然,更多的是一种看透了生活的睿智。

看来,巴巴罗萨没有骗他,老约翰的确变得更厉害了,他不仅忠诚,还拥有了能力。

很快,马车就备好了,乔恩的尸体被吊在马车的后面,正在一点一点地渗血出来滴落在地上。

很好,黎久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上了车,老约翰一扬马鞭,马车朝着城里驶去。

因斯矛斯现在虽然都被用来代指可以停泊船只的因斯矛斯港,但实际上,它是一整个岛屿,它的整体大小大概相当于黎久前世的一个县区的大小,只是由于人口不够,目前开发的只有港口附近的一些土地。

在这些土地上,由最初跟随福克家到来的水手后代,和后续的新移民共同建造了一些住宅,店铺,和一些公共设施,组成了现在的因斯矛斯港城。

至于说福克家的城堡则高踞因斯矛斯港城不远处的一处山坡上,正好可以俯瞰整个港城。

说是港城,其实整个因斯矛斯常住人口不超过一千人,顶多算是个大一点的镇子。

马车很快就冲入了港城之中,因为这些年福克家族衰败,根本没有钱拿出来维护港城,整个港城的路面破烂不堪,马车行驶在上面颠簸到了极致。

好在黎久已经成为航海家了,他的平衡性变得非常之好,那点颠簸对他来说完全不是问题,倒是被他吊在马车后面的那位老兄就可怜了,不断的颠簸里,鲜血滴滴答答地流了一地,像是一条指引的红线一样,在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而此时正好是下午时分,港城的人们经历了忙碌的上午后,正吃了午饭在休息,看到马车出现,大家都知道是福克家的人来了。

毕竟马车这玩意,在这岛上只有两辆,一辆是属于福克家的,另一辆则是属于戴维先生的。

戴维先生那辆马车是从王国的首都卡斯迪亚买来的,华贵漂亮,而福克家的那辆则老旧衰颓,一如这个家族一样。

所以大家一看马车就知道是谁了。

只是福克家衰弱至今,连新继承人上位,都没有按照惯例来游城,怎么今天忽然驾着马车来了?

那位福克家的小少爷,小男爵想干什么?

等到人们逐渐看清马车后正在流淌的鲜血后,大家更吃惊了,那是什么?血吗?

福克家的小少爷杀人了?杀的谁?

被那鲜血吸引,很多人不自觉地出门跟上了马车,想要看看福克家今天到底要搞什么鬼。

因斯矛斯港城不大,马车跑了十来分钟就已经跑到头了,然后慢慢在杀手码头停了下来。

杀手码头这个称呼的由来,是当年福克家刚刚在因斯矛斯立足的时候,有对头派杀手来刺杀福克家的先祖,结果被福克家先祖反手干掉了,顺手挂在了因斯矛斯最大的码头上。

然后这里就被称作杀手码头了,是福克家当年用来炫耀武力的,现在则逐渐成为海员们用来炫耀自己的海上收获,寻仇结果的地方了。

这时杀手码头上人也很多,不少人刚刚卸完货,看到福克家扎眼的马车后,都是停下手头的工作围了过来。

等到看到黎久从马车上跳下来,这些人立刻开始阴阳怪气起来:

“福克家的少爷今天怎么有空来码头巡视啊?”

“听说福克家的少爷昨天掉海里了,这是学会游泳了?”

“看看他那瘦胳膊瘦腿的样子,我一只手就能把他打趴下!”

“滚回你山上的狗窝里去吧,福克家的小子!”

黎久不理他们,看了一眼老约翰道:“开始吧。”

老约翰点点头,利落地将乔恩的尸体从袋子里放了下来,顿时,挤压的鲜血开始不要钱地流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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