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驶出宾馆的院子,上了公路。
“从这里到咱们厂宿舍,顶多十分钟。”周大林开着车,就对黄玲说。
兵工厂的子弟,无论走到哪里,即便是跟周大林一般,跟这个兵工厂没有一点关系了,相互之间说话,在说到兵工厂的时候,还是习惯地把这厂子叫“咱们厂”。
这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态,或者是一种什么心情,没有人能搞清楚。
“十分钟,太短了呀!”他就感慨说,“可是,我还有好多好多的话,想着和你说。”
黄玲就看着他笑,然后说:“早就猜到你会这么说。”然后就问,“说吧,去哪儿?”接着说,“专门用来幽会的地方,我可不去。”
这句话,听着挺正经的,其实已经是给周大林机会了。
如果黄玲坚持要回家,他也会跟她回去,见一下李胜文。请他们两口子撮一顿,在李胜文面前显摆显摆,把他给比下去,让黄玲后悔嫁给李胜文,出了心里这口恶气,也就罢了。
可偏偏黄玲就给他了独处的机会。
兴许,是黄玲突然明白了,周大林初中时候是喜欢她的吧?也许,是周大林的炫富,产生了什么效果。
现在,坐在车里,近距离看黄玲,这女人除了眼睛和鼻子好看一些,也就算中等靠上的人才。
面颊上有零星的雀斑,好像初中的时候就有。屁股也过于大了一些,身子有些圆滚滚的,偏胖了。
初中的时候,黄玲好像也是这偏胖的身材和这模样,比起程晓来,模样、身材,都差得远了。
他现在都搞不懂自己,为什么初中的时候,会把黄玲做为“开蒙”的偶像了呢?兴许,仅仅是因为她当时发育的早,比起其他女同学来,更性感一些?
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他懂人事之后,第一个日思夜想的偶像啊。和人生当中第一个偶像发生点什么,好像是每个男人都向往的事情。在这一点上,周大林恐怕也不能免俗。
守着黄玲刻意显摆,想尽一切办法制造独处机会,他做这一切,好像都有些不由自主。
如果黄玲没嫁给李胜文,他兴许也就是找个机会和她独处一下,诉说一下当年自己对她的向往,仅此而已了。
可黄玲偏偏嫁给了李胜文,这个整个初中三年里,他最厌恶的家伙。
特么的,你说这好白菜,为啥偏偏都让猪给拱了?
九九年的小城,除了公园,还真没有适合两个人独处的地方。
那时候街上的小饭馆,基本都是乱糟糟的,很少有独立安静的空间。而其他地方,又过于暧昧了,容易让黄玲误会了。
“公园咱们不能去。”周大林思考着说,“万一碰见熟人,让你回去跟胜文没法交代。这时候吃饭又太早,去哪儿呢?对了,听说公园边上的人防工程改了舞厅和咖啡厅了,里面有那种火车厢座椅一样的小独立空间。咱们可以去那里,边喝咖啡边聊聊过去,你觉得怎么样?”
所谓的人防工程,就是备战备荒年代挖的防空洞,这时候已经没什么利用价值了,人防部门就把它给租赁出去,搞经营了。
那地方都在地下,阴森森的,很少有人愿意去,那个咖啡馆,一天没几个客人,离着关门也不远了。
这地方,倒挺适合二人聊天。没有别人,也不怕被发现。而且是公共场所,有服务员在,也不怕周大林有其他不礼貌的举动。
“好吧。”黄玲就答应了。
周大林把车开到防空洞门口,找个地方停下,让黄玲先下车进去。待她进了防空洞里面好一会儿,他才从车上下来,慢慢走进去。
他这样做,自然是为了保护黄玲的名声,避免被外人看到他们在一起。
二十年以后的程晓,之所以会爱上周大林,就是因为这些对待女人的小细节,他做的太好了,让她觉得,他太体贴,太理解女人了。
一起过马路,他会走在来车的一边,护着程晓。进商场或饭店的大门,他会抢先为程晓推开大门或者帘子。程晓给客户做宣传,累个口干舌燥,他会泡好了茶水,在程晓躺在床上,懒得起来的情况下,搂起她的头,喂她喝。甚至是晚上洗漱,他也会为程晓把牙缸弄好温水,牙刷上挤好牙膏。
他太暖了。没有一个中年女人,可以经得住如此暖暖的,无微不至的照顾而不缴械投降。
如今,他这一个为了保护黄玲名声的细小动作,也让黄玲感觉心里暖暖的,刹那间放松了所有的警惕。
地下的咖啡厅,就是一段五十余米长,两米半宽,不足三米高的防空洞。顶子是半圆的,周边都刷了绿漆,盖住原来的水泥色,再安装上些彩灯。整个走廊一般的地洞里,就多了些温暖浪漫的色调。
一排火车厢式的座椅,占据了走廊的一边,只在另一边留出一条一米多宽的通道来。里面除了两个坐在柜台里冲盹儿的服务员,就再没有其他人。
所谓咖啡,就是用商场里袋装的速溶咖啡冲泡的,然后给两块方糖,一个小勺,便算是咖啡了,连咖啡伴侣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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