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人,就没有不对魔法感兴趣的。
麻瓜恐惧巫师吗?
不不不。
他们不是恐惧。
他们是嫉妒,他们对魔法的渴望甚至超过了巫师自身。
就像是x战警里面的人类和变种人。
他们单纯的就是嫉妒。
不患寡而患不均。
当别人有,而你没有,且十分羡慕的时候,就会产生强烈的嫉妒心里.
如果一方不能镇压另一方,彻底的分开两个阶层,不然只要双方碰撞在一起,嫉妒的心里会引起双方的战争。
他故意挑起赫敏对魔法的兴趣,让赫敏忍不住去看魔法书。
走路的时候,王云的路径偏移了一点点。
赫敏父母感觉良好,一切正常,但凡知道王云就知道他不正常。
正常年轻人并排走的时候,总有人把另一个挤到路外面去。
这种事情很正常。
利用这些正常的动作,几百米开外就把赫敏带到这个井盖面前。
对角巷可是不少人吃过这个井盖的苦头。
英雄救美,百试不厌,女孩子们都吃这个。
方法老套,但是管用啊!
赫敏看他的眼睛都有点躲躲闪闪的。
然后王云很绅士的与赫敏保持距离,不在有半分的接触。
这样做的就是为了让身后的赫敏父母安心。
你看看,我这都没趁机揩油,你们可以安心的把女儿交给我了。
我可是很绅士,很正直的。
“基本都买齐了,只剩下魔杖了,想要施法,就需要魔杖。”
“整个对角巷,也只有一家售卖魔杖,当然了,那只是普通的魔杖。”
赫敏不亏是原著中三小强中最聪明的那个,很快发现王云话中的盲点:“琼斯,普通魔杖………难道说,还有其他魔杖吗?”
“还有一种是通灵魔杖,就是我身上的这根。”王云掏出那根乌黑麻漆的不规则花纹的圆柱体……木棍。
“有了魔杖就能施法了吗?”
“还需要了解魔咒,当然了,普通魔杖一般人这辈子也只会有一个最适合自己的,其他人的魔杖会遭到一定的排斥。”
“只有通灵魔杖是个例外。”
“通灵魔杖适合所有人。”
“它看起来好漂亮啊,这很贵吧?”赫敏眼睛不自觉就被通灵魔杖给吸引了。
每一条细细的纹路都是那样的巧夺天工。
没人能抗拒通灵魔杖。
王云的通灵魔杖自生道纹,加上王云映照的道纹,融入龙血,独角兽的羽毛,凤凰的尾羽,龙骨,等很多的神奇生物的组织祭炼而成。
通灵魔杖有一种强烈的特别美感,让你的内心痴迷,恨不得把它融入体内。
这是生物本能对道的向往。
天下万物因道而生,以道为美,有时候不是你以为她很美,其实是她长的很符合道对美的定义。
就像是修行到最后,经历过一次次的脱胎换骨,重塑肉身,越来越美一样。
而那些俊男美女,大多天赋也不会差。
王云回了一句:“不贵。”
嗯,这种专为自己定制的魔杖,成本也就几百个金加隆,真的不贵。
他也就是卖出去的时候会翻个一千多倍而已。
巫师界的有钱人虽然不多,但也不少,这魔杖一人只能买一次,他要是不下死手把地皮都给刮起来,以后就刮不到了。
“走吧,去奥利凡得的店铺,那里是翻角巷唯一卖魔杖的地方。”
如果是别人,这时候会把魔杖送给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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