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恩走CIA的偷渡渠道,准备带女儿回美国去。夏亚打算原路返回,不然在这种时期没有出境记录容易被追查的。
而且夏亚也不怕查,除了布莱恩和金米,其他人都没有见过夏亚的脸,见过的都被夏亚送下去了。
尽管少女金米也想留下来出庭作证,但老特工严词拒绝了,你还是老老实实给我回家去吧!
老头不希望女儿因为这件事而名声受损,外人也没什么可指责的。
有人在乎这种名声,但是有人就不在乎,比如金米的闺蜜,阿曼达就留了下来。
大把的女孩留下来作证,掮客组织的证据,法国方面的政要牵扯进案子的可是不少,富翁更多。
妥妥的大案子。
要不说美国人心大呢,告别的时候,少女金米已经恢复了正常。
巴黎政府想封城,几番犹豫后,终究是没下这个命令。
不过对于游客的离境,他们的审查倒是极为严格,按照官方说法,就是在为游客的安全负责,实际则是在搜捕制造血案的凶手。
完美犯罪在理论说是不存在的,什么密室杀人案件都需要大量的外部条件去配合,但那也是指谋杀一两个人,并且是在警方侦破手段有限,人手有限的前提下,才能做到。
科技越发达,所谓的完美犯罪越难实现。
现在一口气杀五百多人,停尸房都装不下了,街道密密麻麻地摆满尸体,这无论如何也是完美不起来的!
两个男人就是凶手,这是酒会现场宾客的口供。
他们把自己知道的信息和法国安全部门掌握的情报汇总,大致拼凑出事件的全过程。
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都很简单,这就是一个装逼不成反被那啥的故事,法国安全局接到命令,一定要找出凶手,可这个凶手实在是不好找。
各国领事馆都在组织游客撤离,符合标准的游客至少能找出八十万来,这还怎么找?
飞机票不好买,法国这边跟防贼一样,每个出境游客的护照都要反复看八遍,同时一一比对自己的数据库,想找找这是哪国的特工来自己国家作案!
无怪乎他们把怀疑对象放在特工身,实在是普通人没那个本事,阿尔巴尼亚人或许战力不高,但酒会现场死的很多保镖都是现役士兵,其中还有不少军队里的高手,这个等级的精锐死了一地,凶手能是普通游客吗?
来的肯定是特工,妥妥的还是王牌特工。
来巴黎旅行一趟,虽然挺刺激的,刚好让夏亚想起一本书,一个中等篇幅,有内涵,有讨论价值,格调很高,《达芬奇密码》。
一个畅销书作者的头衔在这边会很受欢迎。
原版的达芬奇密码他看过,但那会看的是译文版,和英文版还是有区别,把记忆转化成英文,再进行文字修饰,这个工作量不是太大。
达芬奇密码全书不到四十万字,他计划三天的时间来默写出这本书。
《达芬奇密码》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可是把天主教一阵黑,更是把梵蒂冈下属的主业会反复拉出来当反派用。
另外书中的一些观点也颇为犀利,比如说蒙娜丽莎就是达芬奇本人,再比如说,最后的晚餐面画的并不是十三个男人,而是十二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甚至还提到耶稣结婚并留有后代。
他一个美国人写书黑欧洲的教会毫无压力,如果引起热议,书的销量还会暴增呢。
双方顶多就是打打嘴炮,他们总不会把耶稣召唤出来对质吧?
回到住处,夏亚双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抄畅销书。
三天后,达芬奇密码的初稿已经写完,如今正在进行第二次修改和润色。
继续奋笔疾书,补充细节,修饰文字。
在两天后,看着自己校正过五遍的书稿,一共四十万字的《达芬奇密码》,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突然,电话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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