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珊座位的斜对面就坐着狗男女。
表子配狗,天长地久。
上官恬做作的给黎耀投喂食物,好似那男人没手似的,浓情蜜意的交头接耳。
极度恶心。
越看越碍眼,林依珊愤怒的狂饮两杯红酒,她早已经不在乎黎耀了,只是咽不下这口气。
当年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她丝毫没有招架之力。
在国外她很少喝酒,除了工作剩下的时间都是用来陪十一。
她是这个家族里最不待见的人,若不是曾与表妹云曦交好她也不会来此。
既然来了就做好面对一切的准备。
上官恬五年前抢了她老公生在孩子,上官家的人除了云曦,竟然没有一个人站在她这边替她说一句话。
反而都劝她成全上官恬,谁让人家生的是个儿子,生儿子才能站住脚。
价值观在家族利益里可以随意的扭曲变形。
豪门的嘴脸和吃相往往让人大跌眼界。
酒足饭饱,也看够了上官恬演的甜蜜戏码。
“黎耀,明天早上十点,民政局签字离婚,过期不候。”
帅气的丢出这句话,是她早早在脑海中预想很多遍的。
要飒,要有风度,要很不屑。
气质拿捏的甚好。
“好,依珊姐,不见不散。”上官恬替黎耀回答,喜于言表,她早就等待这一天,把黎太太的头衔拿回来好名正言顺的耀武扬威。
就算林依珊如今再美也不过是被遗弃的生过孩子的女人,谁还会爱她娶她?
咸鱼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把同父异母的姐姐狠狠地踩在脚底下,那叫一个爽快。
心情差喝酒容易上头,林依珊晕晕乎乎的往外走,香槟色的长裙时不时绊了高跟鞋的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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