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木小洲

清风剑派.

乾元大陆自古以来修真盛行,光门派就有一到九品之分,从上到下,一二品能叫某某仙宗,三四品的尊称古教,五六品的则叫某某门,七□□品的就只能叫做“××派”了。

清风剑派就是一个七品门派,据说万年前也是个名震修真界的古教,可惜后人不争气,打架输了地盘,被人从资源最丰厚的中土赶去了东南的边缘小岛上,沦为多如沙海的七品门派的一员。

但俗话说得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清风剑派还是比不入流的门派好许多的,七品宗门中论底蕴也算是佼佼者了,是以在乌木小洲混的不错,成了岛上的土霸王。

不少凡人渴望着能拜入清风剑派,出人头地,脱离凡尘。

如果能在清风剑派里混到内门弟子,那就太了不得了。

如果还是大师兄,那简直是乌木小洲上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出门不横着走都对不起自己的身份。

可方远完全高兴不起来,他坐在蒲团上,看着“大道无为”的挂墙直叹气。

他,方远,是个穿书者,前世是个普通且快乐的大学生,熬夜看小说猝死,再睁眼就到了这个世界。他花了三天时间整理信息,终于确定自己是活在了书里的世界,就是那本他熬夜看的小说——《逆袭之修仙》。

书名简单粗暴,内容毫无营养:主角莫小凡父母不详,从小流浪,凄凄惨惨→拜入清风剑派后备受欺负,凄凄惨惨×2→遭受陷害离开宗门游历大陆,凄凄惨惨×3→喜欢的女人惨遭反派抢夺,凄凄惨惨×4……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方远看到一半就猝死了,但想必后续剧情就跟点家其他书一样的套路:主角遭受大变后终于黑化,脚踩反派拳打正道,最后一统修真界称王称霸。

没劲。

可如果早知道会有穿书这一遭,方远一定仔仔细细把这本书读个八百遍,而不是囫囵吞枣导致现在只记得个大概。最残酷的是,他穿越的这个身份,是前期与主角作对的最大boss——清风剑派大师兄,也叫方远。

一个横行霸道、平平无奇的炮灰。

现在,他已经把主角这样那样欺负了个惨了,还对主角暗恋的女人——清风剑派的小师妹垂涎不已,在主角面前耀武扬威:

“就凭你这个杂种,也敢多看小师妹一眼?莫小凡,你也不去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滚滚滚,再让我看到你,我就一剑一剑切断你的手指头!”

……

想起原主曾经说过的话,方远整个人都是麻木的,多么标准的无脑反派语录啊。

他好想躺平做一条咸鱼,可仇恨已经拉满,他躺平的后果可能是成为一条死咸鱼,还是被挂在旗杆上鞭打的那种。

“笃笃笃。”

方远正郁闷,竹楼的门突然被敲响,一个男声在下面说道:“大师兄,小师妹已经回来了。按大师兄吩咐,其他人都已经准备好,就等着大师兄到场了。”

准备?准备什么?

方远这几天把人认了个遍,自然知道下面的人是原主的一号狗腿,炮灰天团的螺丝钉,常安。常安因为曾经被原主救过,就一根筋儿的认准了原主,原主杀人他递刀,原主踩人他擦鞋,堪称狗腿中的典范,三观不要到了失智的地步。

可外表看起来却是清瘦斯文的,像个读书人,因为二十七八的年纪,气质还比较稳重,没有其他狗腿的油腻和轻浮。

常安见方远一直看着自己,不由理了理衣袖:“大师兄,我身上有什么问题吗?”

方远摇摇头:“没有。”

两人一起前往山门,常安在前面引路,方远走在后面,一边看风景,一边漫无边际的想剧情。

他一会儿要见的妹子是清风剑派的小师妹,叫木栖吾,主角莫小凡暗恋的对象,颜值top1,不是女主胜似女主,不但牢牢吸引着主角注意力,书里的几个大佬也为她框框撞大墙,包括反派萧情。一群人为了她斗得你死我活,可最后竟然是萧情得了手,只是萧boss在把人抢到手之后就火速变脸,婚宴上公然抛弃她导致木栖吾自杀,给当时还在凄凄惨惨游历大陆的主角造成了十万年伤害,不可谓不狠。

这么一个女孩子,会长的什么样呢?

方远生出了一点好奇。

他虽然对主角/反派的女人不感兴趣,但总要见见,方便下次避开。

两人很快到了山门,路两边已经聚集了很多人了,可见小师妹的人气高超。不少男弟子翘首盼望,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但见到方远出现,便如潮散的退了一大圈。

方远轻哼一声,心安理得的靠在石柱边。

莫说,原主长得还是人模狗样的,十八岁正是长开的年纪,褪去了过分的青涩,少年腰细腿长,挺拔劲瘦。面容说不上俊美,但五官组合让人舒服。尤其是方远灵魂洗去了原主眉眼间的燥郁和阴沉,整个人都清爽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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