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走出公司的时候,全身都是湿透了,这娘们真是醉了,明明很非得让人说怎么这么蛋疼呢?

所幸这一分钟左右的煎熬终于熬过去了,脱离了超级赛亚人的魔爪,走着马路边缘的我有些饿了,不过我还是习惯性的来到了大润发超市的不远处,寻找突破口。

站在距离大润发几十米距离外的我,注视着进进出出的人群,喃喃道:“这家伙每天中午不出外面吃饭?别克也没开走,看样子是不出来了在超市吃了,得去接汤姆吃饭了。”

就在我转身准备打个出租车离开的时候,我看到了李情书从超市里走了出来,挎着名贵的包包,撑着花格格太阳伞,穿着漂白的长裙,款款向着她的蓝色座驾走去,每一个动作,都流露着属于美丽的气息,冰冷的神色都是绽放着迷人的光芒,高挂天空的太阳,仿佛成为了她美丽的工具,和她有一段间距的我都是可以看的到她身上所散发的光环,属于美的光环,多少次这样的瞬间,我都不得不承认,这娘们太美,路人的眼神与表现淋漓尽致的体现出她的魅力值,有人可以看着她撞电线杆,有人牵着女友的手却是死死的盯着她看。

加上那份从骨子里流露的冰冷,淡漠,更是加重了人们的探索心理,本来已经爆表的魅力值,更是加了一种动人的神秘。

就算是我也是呆滞了片刻,最后还是心中的愤慨将我拉了出来。

“我看这娘们干毛,长得漂亮又怎么样?心肠不好,还长得个榆木脑袋,傻逼娘们。”

我收起了目光,准备离开,可是转瞬又想,既然好几天了也找不到突破口,那就和她说说呗,不管相信不相信我的话,也要和她谈谈,不然找出陷害我的证据猴年马月了。

“喂,旷达啊,我估计得过一会儿才能去接汤姆,你告诉他,不要乱跑,一会儿带他吃好吃的。”

我边向李清书走去,边拨通电话和欧旷达说道。

挂断电话后,我也来到了李清书上马路的必经的地方,在她沿着小路上马路的时候,我突然站在了小路中央,很淡定的站在路中央,这么多次的交集我也算见识到了她的车技,我丝毫不觉得李清书会撞飞我,我之所以这样突然的出现,就是想要惊惊她,不过这种以受伤为代价的惊吓有些极端。

确实事实就是我心中所想,只见李清书开车看到我突然出现在小路上,淡然的神色也是变得有点惊慌,不过这宝马的刹车性能就是好,在即将要撞到我的时候,早早就是刹住了车。

李清书将车不安稳的刹住,将脸上的惊慌被冷漠与愤然掩盖,但并没有被愤怒所驱使,打开车门直接叫骂,而是淡漠的看着我,按动着刺耳的车笛,响彻云霄,波及花丛小草的车笛声波,满满都是带着李清书无形对于我的厌恶,我他娘在她的心里已经烙上了金光印,或许这辈子都抹不掉了。

不过我并不准备就这样让开,不知为什么我只要一看到李清书,心里不知名的争斗就已经萌生了,或许是因为我栽在她手里太多次,心里不平衡的缘故吧?

随着车笛响彻的节奏,我走近了蓝色跑车,站在驾驶位的车窗前,含着笑意打量着李清书,为了避免她果敢的开车离开,我特意将一只脚踩在了蓝色跑车的前车盖上,挑衅的敲敲车窗玻璃,示意让她打开车窗。

李清书见我竟然将脚踩在了她的爱车上,神色瞬间就变了,虽然没有那么明显的愤怒,但对于这个经常把冰冷挂着脸上,不喜其他神色的女人来说,算是不错了。

靠,我这是什么心态,怎么就想李清书生气呢?难道生气起来的样子很美?只是不知道她笑起来是什么模样?估计这辈子是不可能看到了。

这时的李清书也不能将车随意的发动开走,听话般的将车窗摇下,用冰冷的眼神,带着厌恶的气息看着我,冷冷道:“我真的无话可说了,世界上还有你这样的人,我此时此刻真的无法形容你,或许人渣这个词已经不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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