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后,正在和李胜利一起借用录音室的吴在荣再一次被人通知到杨贤硕办公室。
吴在荣挑挑眉毛,“你等下录完东西就走吧,不用等我了。不要把东西搞坏了。”不是吴在荣啰嗦,而是李胜利根本就不是让人省心的性格。
坐着电梯,社长找我到底有有什么事,吴在荣稍稍皱皱眉头。
了解了这位杨社长的性格,吴在荣也没有那么多的理解,推开门“社长,什么事?”
“过来,过来。”杨贤硕一脸得意,像是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的孩子,等着人夸奖。
把一个文件夹交给吴在荣,“看看。”
吴在荣打开文件夹,笑了一下“原来是上次交给社长的那两首歌。”然后看向社长。
“对,”杨贤硕拿了一下腔调“其中一首歌被公司买走了,”
“作为专辑的曲目。”杨贤硕一副你替我长脸的模样,“虽然是新人创作人,但朴振荣这次的诚意很足。”
“对了,你以前卖过歌吗?”
吴在荣挠了挠头“卖过一首,”完全知道杨贤硕的意思“因为以前公司不支持,只能以个人的名义卖。结果被人狠狠地压价,一首完全不错的曲子,只得到了100万韩元,版权也不是我的。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想卖了。”
虽然说得很轻松,吴在荣心里还是有点遗憾。
自己本身就不是那种高产型的作曲人,除了偶尔的心血来潮,每一首歌曲都是反复推敲才得来的,再加上借用公司的录音室进行编曲的功夫。真的不是想象的那般写写画画就出来的。
就算拿出去卖掉的歌曲,也完全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力作,只是不符合自己的风格而已。
100万韩元6000元人民币,200份紫菜包菜的价格,连版权都没有捞到,吴在荣当然不乐意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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