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日回去的路很短,却被他走的很漫长,一步一步的走过,十一月此时的天色已经被一轮明月照着,可这城市繁华,这路上人来人往,有无数的影子。

曾几何时,你是否也像许日一样,走在车水马龙之中,融入凡尘闹市里。

许日再度站在咖啡店门前,久久的回味,回忆几小时前第一次遇见顾尘西,这是千百年来从未感受过的心跳。

在岁月长河中的慢慢,许日是一个被抛弃的执法者,为什么说是被抛弃的,因为许日曾等待过遇见自己的同类,可并没有,他一次一次的见证了人的发展,从原始社会到现在,又从人类文明的顶端时期,人类作茧自缚。

许日他看着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他不在意,就像自己的永生,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如果不是一见钟情的遇见顾尘西。

许日在自己的房间里看见了打印机,单子已经做好了,顾尘西已经看过了,现在万事具备,只差一样东西了。

许日站在蓝色的房间里,一刹那间的闪过,许日的腿边多了一个黑色的行李箱。这是执法者的魔法。

打开行李箱,里面就是几件衣服,许日整理好挂在衣柜里,拿出了笔记本电脑。

单子上的名字不多,就一面的十几个可以点的东西,做好后,给顾尘西发了照片。

顾尘西过了两三分钟,回道,“嗯,挺好的。晚安。”

许日发了个表情包,是个狗崽在睡觉,配字是晚安。

许日发完后,拿着手机一直看着聊天页面,想等到顾尘西的回复,半个小时候也没有收到回复。

许日有些丧丧的去洗澡了,这就是感情吧,在默默的为那人开心和难过。

许日着件,恐龙的睡衣,后面还有条软软的小尾巴,手上拿着毛巾在擦头发,看着有丝丝的可爱,可许日的表情一直都是冷冰冰的。

许日的头发差不多的干了,有些微湿的凌乱,许日都已经拿着笔记本电脑座靠在床上,就连被褥都是蓝色的房间里,只有床头的夜灯还亮着,柔黄色的灯光,将许日的影子呈现在墙上。

从墙上的影子中还可以看见许日头上翘起的几根呆毛,头发参差不齐的纹理,很妖孽,如果许日再去换掉这可爱的睡衣,一定会更为糜丽。

顾尘西在一句感叹许日的效率后,顾尘西买的是小独栋的两层楼,洗完澡后,顾尘西便半躺在顶层的沙发上抬头就可以看见透明的房顶之上的星空,这里的距离很远,只有数不清的闪闪光芒,将深蓝的夜色照耀的格外炫亮。

顾尘西将衣领不经意间拉开了些,露出了骨形明显的碎骨,修长的脖颈,雪白的有些晃眼,但在半露出来的右肩上似是写着些什么。

顾尘西在原主的日记本找到了这些看不懂的东西的含义。

这是在胡一涵十六岁生日那天,胡一涵和顾尘西一起去纹的,都纹在了右肩的位置,一样的意思一样的字体。

赫然显现着:&意思就是:胡一涵和顾尘西。

在后来胡一涵去当兵走时,胡一涵把这纹身洗掉了,还做了皮肤修复,没有留下丝毫的痕迹。

顾尘西在笔记本电脑的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按着,神色专注的打着字,恰好,文档打到了顾尘西和胡一涵的在一起的几年时光。

日记本里看得出顾尘西和胡一涵的甜甜蜜蜜,从初中到高中,从高考到大学,一路欢喜,两个人的青春只有彼此。

顾尘西的故事是在微博上写的,主要用的就是倒序,从分手写到当年的模样。

顾尘西两三天发一章,一章大约是在将近一万字左右,前前后后的加起来都差不多快三十万字了。

顾尘西笔名用的是原主想用的,叫做“故里”。名字也是用原主在日记里写的,叫做“最好的遇见”只是可惜,这是原主在年华和胡一涵最好时想写的,很甜的故事

但顾尘西却在第一章就写了后来的遇见,顾尘西的微博转载却在一夜之间被转载过几十万,剧情很真实,文字之间感染着悲伤,引起万人的共鸣,分分感叹,当年的我们也不过是如此地步的深爱一人。

现在顾尘西已经是坐拥百万粉丝的博主,顾尘西写的故事也快完结,差一个结局,一个顾尘西和胡一涵的结局。

817对顾尘西这种行为或多或少的有些不能理解,写下原主的故事,字斟句酌的写,昨夜还问顾尘西,“为什么要写这故事?”

顾尘西难得的有了别样的表情,有些悲伤和压抑的说道,却又像是玩笑般的说道,“想做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

817知道顾尘西太难琢磨,也不能说些什么,便迎合了句,“好吧。”

远在千里之外但张陌谣也是几天前看道了这为博主的写的故事,看了开头,觉得写的不错,可看了两三章,觉得这个故事似乎是有自己的。

看到了主角的离开,张陌谣刚刚只是猜测,现在是恍然大悟,再仔细看了看博主的详细资料。

一个连贯的画面在模糊的记忆中展现,那天,顾尘西喝的醉醺醺的,胡一涵坐下木桥边,顾尘西和张陌谣趴在木桥的扶手上,顾尘西嘴里醉气的,放肆的喊道,“我生命中最为浪漫,我最最好的事情,就是遇见你,这是我最好的遇见!”

“我想把我们的故事记下来,然后……然后就是长安归故里,不胜江西暖!”后面就是逻辑不清,乱七八糟的的胡言乱语。

张陌谣回忆至此,笑了笑,喃喃自语着说,“原来一直以为你和文艺不沾边,现在才发现你是个隐藏的有文笔的姑娘。”

很多的故事过后,愿我们都能调侃以对,起码这样,我们都学会了放下。

冷清的太阳在现在就已经升起来了,顾尘西才刚刚起来,现在是早上的七点整。

昨夜是到了夜里两三点钟才睡的,顾尘西把稿子改了四五遍,自己不是原主,没有办法全部还原一些事物和想法,只能详细的推敲,反复的琢磨。

817又销声匿迹了,不过这也正常,周六的时间817肯定是在追剧,817还为了追剧同时充了好几个会员呢。

顾尘西来到店里时,许日都已经把店门打开了,什么都准备好了,包括早餐。

顾尘西穿了件中领的毛衣,毛呢子的大衣,黑色工装牛仔裤,脚上的,和许日今天穿的那双白色的是同一个系列的,只是顾尘西穿的是浅蓝色的高帮。

许日把早餐都摆放在了桌子上,许日现在正在熬珍珠,用来做珍珠奶茶。

顾尘西推门进来,打招呼道,“早。”

许日端着两杯奶茶朝着放早餐的桌子走了过来,许日的头发看起来没有昨天的那么整齐,有些许凌乱。

“早啊!老板。”许日扬起灿烂的笑容,顾尘西觉得好看,赏心悦目,心情倍好!

许日把奶茶放好,“刚才烤好的。”许日看向那些小饼干,今天的形状和颜色都是不一样的,更为精致。

许日绅士的帮顾尘西拉开了凳子,自己又做到了对面。

顾尘西看着那彩虹色的陶瓷杯中,在奶茶的表面还有个爱心的花纹。

顾尘西脸上的表情虽然依旧冷淡,心里面在默默嫌弃着许日,起码几亿岁的人了,怎么有些傻傻的幼稚,画爱心。

许日的被子里也是一个爱心的图案,刚刚许日用可可粉撒上爱心时,也是头脑发热,总想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来表达自己的喜欢,尽管在自己看来简直太傻了。

尤其是顾尘西现在打量着自己的眼神,许日的耳朵因不好意思的羞涩红了许久。

许日便慌张的眼神乱看了几下,便低头吃起面包来。

顾尘西吃东西的速度不快,都可以说是有些慢,可并不拖拉,看上去赏心悦目的美好。

“好吃。”顾尘西拿起摆放好的纸张,握折了两下,擦了擦嘴,对许日说道。

许日被突如其来的夸奖,很是惊喜,只是他的面容大概和顾尘西一样,有些面瘫,只是说道,“喜欢就好。”

顾尘西也没有开店的经验,不知道该去干些什么,顾尘西现在又不缺赚的钱,就在店里呆着。

许日收拾完东西后,忽然兴致勃勃的对顾尘西说,“我去拿吉他。”

顾尘西还没反应过来,许日就已经消失在面前,过了两三分钟,许日拿着吉他走了下来。

顾尘西想起来了,昨天是说要让他教自己弹吉他来着。

许日都已经抱着吉他做在了面前的位置,许日看着顾尘西说,“老板!现在又没有人,我们一起赖学习吧!”

顾尘西听着这话,总感觉那里怪怪的,一种微妙的傻傻的语调是怎么回事。

许日坐在了顾尘西身边的位置,看起来比顾尘西高出许多,许日便接着说道,“那老板你想学什么曲子?我可以先弹给你听。”

顾尘西也没有什么想学的,可事情在刹那间已经发展成了这个样子,顾尘西就硬着头皮说了一个绝对经典的歌名,“南山南。”

许日调了调音调,许日白皙修长的手,开始在六弦之上拨动,许日满眼的认真。

咖啡色的吉他,民谣的模样,顾尘西现在的感觉却不是岁月静好,而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似曾相识的意识。

总有一种记忆,自己曾经经历过这样的画面,片刻的深思,可想来想去的也就只有那几个问题,自己也不知道答案。读书啦ushul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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