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金锋必须要拿下这方印玺,没有人能比金锋了解这方印玺的来历和出处。

一百万。绝对千值万值。

与孙林国分手以后,金锋去了二环的西城棚户区。这里曾经是锦城最繁华的地段,在抗战中整个神州最后的大后方。

东瀛国的飞机曾经也炸过锦城,棚户区就是被炸的地方之一。

这块区域自解放以后就保存到现在,一直都是锦城的一块心病。

曾经也有人想照搬其他历史名城模式,把这里做成锦城的古城老街,也有千亿级的大财团想把这里做成新的商业中心。

但最后都没了下文。

这块大蛋糕,由于种种原因,没人能啃得下来。

直到今年,这个锦城最后的棚户区才正式纳入重点建设项目。

因为要拆迁,搬家的人很多,家里废旧物件肯定不少,这些东西肯定要处理掉。

金锋到了地头,板车一放,拿出破旧的喇叭,摁了下去。

“收废书废铁废铜废电缆,烂电视烂冰箱烂洗衣机……”

“高价回收旧电脑旧空凋旧手机。”

蹲点守候的效果那就是没有效果!

二手喇叭电池很快耗尽,废铜烂铁收了不少,二手电脑一台,金锋想要的破烂却是没见着一件。

金锋知道,像这种要马上拆迁的地方,早就被铲地皮的各个军团和散兵游勇犁了一遍又一遍,但凡有点名堂的,早就被这些人一网打尽了。

就像是在当年的天都城,八旗弟子们没了活路,变卖家产,那些走街窜巷的小商贩就是以此为生。

距离最后拆迁的日子还有十六天,等不及的住户早早的就搬离了这里。

剩下的老锦城人行色匆匆,也在忙着准备搬家的事宜。

偌大的棚户区空空荡荡,早已没有了昔日的繁华和喧嚣。

守到太阳下山,收了满满一车破铜烂铁、废纸废报、一台电脑、一台显示器,骑了两个小时的板车才回到垃圾场。

已是晚上九点,孤独的菊灯下,金锋站在门口。

窄窄杂乱的小房间门口,摆着一张小小的折叠餐桌,三张自己做的椅子,黑得发亮。

窄窄的桌上重着垒着七八盘菜肴,卤猪蹄、卤猪头、泡凤爪、兔儿脑壳。

半个面盆的酸菜鱼,一大碗的红烧肉,满满一大盆肉丸粉丝汤。

各种香味在空中缠绕交汇,令人食欲大动。

露天的厨房里、蒜苗豆豉回锅肉的美味沁人心脾,金锋喉咙管忍不住的咕嘟作响。

一个身材一米七五的男子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半身赤裸,下半截穿着条红色的短裤,脚下是一双人字拖。

半截头发盖着丹凤眼,双瞳如星,剑眉斜飞,薄薄的双唇迷人的弧线,嘴角边叼着一支烟,带着一抹邪气。

半露的身体古铜色的肌肤,健硕的肌体,惨淡的灯光下,八块腹肌棱角分明,兀自闪着一层油亮。

整个后背满满的一头青龙纹身,黑云密布中,一头青龙跃然而上,龙骨铮铮,狰狞凶恶,怒目昂视,须发俱张,气势威严,栩栩如生。

五只龙爪苍劲有力,尖锐锋利,似乎就要夺体而出,令人不寒而栗。

男子没有小鲜肉的柔美,却有着一种与众不同的气势,身上散发出来的是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和阴寒。

男子端着回锅肉看了看金锋,手定在半空,任由滚烫的油滴落在自己的胸口。

眼睛里,满满的全是冷傲,哪怕是在看金锋的时候,他的眼睛里除了冷傲,还有一丝……

深深的鄙视。

“回来了?”

金锋的手依然把在板车的车把,闷了几秒,冷冷清清的嗯了一声。

周淼抱着一箱啤酒一瘸一拐的回来,高兴的叫喊金锋。

“锋哥,你真准时啊。我还说打你手机。”

“傲哥做了好大一桌子的菜哦,全是你最喜欢吃的。”

“我还买了冰啤酒,王大妈那拿的。她听说傲哥回来了,还少收了我五块钱嘞。”

周淼放下啤酒,赶紧开了三瓶,转过身去接金锋的板车。

“锋哥你饿了先吃饭,我来收拾这些。”

金锋的手一直握着手把,周淼掰了两次没掰开,满堆笑容的说道:“锋哥,吃饭吧……傲哥难得回来一次……”

金锋缓缓松开手把,脱掉手套往地上狠狠一砸,冷冷说道:“去给我拿馒头。”

周淼楞了楞,灿灿笑说:“锋哥……你……”

“拿馒头!”

金锋冷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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