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有个年轻人听到这里就问道:“梅吉尔家族如此霸道,他们就不怕梅迪奥家族说他们败坏他们的名声吗?”

“一看就是个没见过世面,没挨过社会毒打的年轻人,你不知道也不能怪你,他们梅迪奥家族做的比他们的亲戚们更过分,我是在南边做买卖的,我听说南边有一个城市已经完全属于他们了,因为那边是他们家族的发源地,那边的官员全部都是他们家族的,所以那个城市已经变成了他们的后花园,他们在城里作威作福,把全城的人都当作他们家族的奴仆!”年轻人旁边一个商人打扮的中年人小声地说道。

“那城里的人不会逃出来吗?”

“你不知道,他们私自建立了军队,谁敢逃,整条街整个地方都会连坐,所以不是他们不想逃,而是做不到。”

人们在旁边议论纷纷,雷克斯越听越愤怒,梅迪奥家族和他们的远亲,这样地故作非为,平民百姓还怎么活的下去?

雷克斯问刚才说话的南方商人“他们这样,不怕被皇帝知道吗?”

来自南方的商人把雷克斯拉到一个没人的墙角对他说“嘘!你小声点,自古官官相护,他们那些大家族从古至今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次的联姻,早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切割了,我听过一个词,好像叫做利益共同体,皇帝早就在他们联手之下被封锁了外部的情报,皇帝知道的都是他们想让他知道的,皇帝早就是他们的傀儡了,雷克斯先生,你以为你父亲支持的那位英明神武的大皇子怎么会在争夺帝位中失败的,就是因为大皇子不好控制,而二皇子在他们眼里就是头猪,所以他们扶着一头猪上位了,而大皇子也被他们害死了!”

雷克斯一把把这个‘商人’摁在地上,压低声音问他:“革命军?你们跟踪我?”

‘商人’没有发怒,他笑着拍拍雷克斯的手背,对他说:“雷克斯先生,我是凯奇·拉莫尔,是革命军的情报员,我不是故意跟着你的,我要前往北方,这是个巧合,不然我也不会主动暴露,你不是也没有发现我吗?请放开我,你看我们已经引起别人的注意了。”

雷克斯一把把他拉起,帮他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右手伸出食指,指着他说:“我也希望这是个巧合,我真的希望你们不是在跟踪我,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吗?”

凯奇·拉莫尔笑着整理了下身上的衣物,小声对雷克斯说:“我说的当然都是真的,我有必要骗你吗?”说完对雷克斯行了个礼就离开了,一会儿就不见了。

雷克斯摇摇头,向着人群走去,这时,老霍根已经被他们打得遍体鳞伤了,米雅哭喊着想要他们放过爷爷,但是她被两个人拉着,根本过不去,阿尔曼没有理会米雅,他已经不耐烦了,觉得在这里已经浪费太多的时间了,他等不及想要一亲芳泽了,阿尔曼走到老霍根面前,狠狠地向老霍根的头部一脚踢过去,他这一脚要是踢实了,老霍根就死定了。

人们都闭着眼睛不忍再看下去,果然,里面穿出一声惨叫声,但这个叫声可不想一个老头的声音,感到疑惑的人们纷纷睁开眼睛,所有人都看向老霍根,加快速度就会乱,我再构思一下。但是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老霍根安然无恙地坐在地上,阿尔曼却躺在地上抱着腿惨叫着,在他旁边,一条血淋淋的腿安静地掉在地上,阿尔曼和老霍根之间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年轻人,年轻人单手持着剑,胆大的人向刚睁开眼的人们述说着刚才那一瞬间发生的事。

“你们这些胆小鬼可不知道,刚才阿尔曼想要踢爆老霍根的头的时候,一道银光闪过,阿尔曼的腿就断了,然后那个年轻人才出现在哪里,把刚插在地上的剑拔出来。”

“合着是阿尔曼把自己的腿往剑上踢啊?”

“看起来就是这样的,那年轻人动作太快了,阿尔曼根本反应不过来。”

雷克斯看着那个叫做阿尔曼的混蛋在地上惨叫,旁边几个阿尔曼的同伙才反应过来,他们把米雅放开,从腰间拔出剑,嘴里说着不堪入耳的话向雷克斯围过来,雷克斯冲入他们之间,剑光闪过,雷克斯回到了原地,人们这才看到那些混混们每个人都被切掉了一个耳朵。

“你们都给我滚…等下…把这个混蛋和他的腿带回去,以后再敢乱来,就不是一只耳朵能够解决的了。”混混们抬起阿尔曼,忍着恶心捡起他的腿,慌慌张张地逃走了。

雷克斯拉起老霍根和米雅,对他们说:“看来你们不能待在这里了,你们还有亲戚吗?我不建议你们继续待在这里,最好离开这里投奔亲戚去。”说完就从兜里拿出一枚金币,他把金币递给米雅,对他们说:“你们拿这枚金币去别的地方做点小生意,最好走得远远的。”

老霍根和米雅怎么可能收下恩人的钱,恩人才刚救过他们,双方推过来推过去,雷克斯佯装做发怒,他们这才收下了钱,米雅对雷克斯叩了几个头,她们确实很需要这笔钱,她在心里想,这钱就当做跟恩人借的,以后赚到钱,十倍还给他。

“不知道恩人尊姓大名?以后我们赚到了钱十倍奉还。”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