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山野小道并不好走,光线昏暗,坑坑洼洼,有些地方的杂草更是长过她的膝盖,看不清里面有没有落脚的地方。
如果是现代,只少有一双好的户外靴子吧,那些虫啊,蛇啊,路上的地刺啊都不用担心,现在李云初穿着的软底绣花鞋在这山道上行动,简直跟打赤脚没有两样。
好在多年的经验让她选了一条近道,走到那荒废的小道观时,也没有花多少时间。
天还没有完全黑透,但四周已经一片黑暗,小道观残破不堪,两扇摇摇欲坠的木门上挂满蜘蛛网,有两只小孩拳头大的蜘蛛在上结网,地面更是积了很厚一层灰和落叶,走一步就会激起一阵扑面灰尘。
我去,约这种地方见面,也不怕得肺结核啊。
李云初手袖子捂着口鼻,轻轻推开木门,可手一碰,那木门就从门框上掉了下来,啪的一声巨响,灰尘扑面而来,还好李云初反应快,一下退后三步远,躲过了一场沙尘暴袭击。
等灰尘落定,李云初才走进小道观,那小道观只有一个主殿和两个偶殿,站在开井处就能看清小道观格局,现在三个殿里都是黑沉沉完全看不见有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在里面。
李云初拿出火折子一甩,点燃了手里的火把。
“这位兄台,我都来了,你也别躲了,出来吧,早点谈完我们也好早点回去休息,这个破地方又黑又冷的。”李云初看到三个殿里的屋梁有十几双眼睛发着幽幽寒光,正盯着她看。
雌雄难辨的声音从正前方黑暗中传来,“晋王妃还真是有胆量敢一个人来,而且为了救一个与你毫无血源关系的人,果然遗传了你祖父的性格。”
“少废话,我不是来听你拍马屁的。有本事站出来说话,躲躲藏藏算什么男人。”李云初仔细的观察的四周的动静,那房梁上倒挂着的是蝙蝠,只要那人一声令下这些蝙蝠都会向她袭来。
雌雄难辨的声音怪声怪气地笑了起来,“你怎么知道我是男人,有意思。那你可知道我为什么要你来这里?”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是来换燕辛瞳的。我现在来了,你可以放她走了。”李云初晃了一下手里的火把,对那个提的问题一点也不感兴趣。
她知道自己越表现得不感兴趣,对方越是想告诉她,这就是人的古怪心理。
果然,那雌雄莫辨的声音笑不起来了:“我要你的血。”
“用我的血喂你养的这些蝙蝠吗?所以之前这边客栈里的人也都是你杀的,为的也是他们的血。”李云初在心里想着,难道这人已经知道自己的血能救人治病,所以他就引自己来这里用宁王的女儿换她的血。
“看来白雨霁还没有告诉你,你的血有什么用途了,哈哈哈,那我来告诉你吧。你身体里有一只毒蛊王,所以你的血堪比蛊虫啊,只要一滴就能控制住对方,明白吗?不明白我再说明白一点,我要想控制谁,只要让那人饮下你的一滴血,这个蛊就成了,而且你的血可以适用任何蛊术没有限制,比养蛊虫方便,还省时间。而且一瓶你的血,我就可以控制千军万马,你说是不是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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