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饿吗?中午吃过饭到现在已经夜里十一点钟了,只要是个正常人估计都饿了。
也不知这周鸿鹄是不是吃了石头,一直到现在,整整十个小时,居然没见他停车休息一会。
黎岚原本就有低血糖,如果不是因为饿,估计她这一觉还不会醒。
周鸿鹄说的粥铺开在路边,一间不大的店面,倒也布置得干净雅致。
车里坐着还不觉得,这会一下车,被冷风一吹,黎岚觉得一阵寒意袭来,不禁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周鸿鹄走在她前面,这会又走回去打开车门,将自己的衣服拿出来递给她,“这里正是风口上,先披上挡挡风,不要着凉了。”
黎岚确实觉得冷,也就不再坚持,将衣服穿上。
她个子娇小,穿了周鸿鹄的衣服,就像套了一件袍子。
开店的是一对老夫妻,看到他们进门,热情的倒了茶水,“姑娘,这山上冷,快喝点热水御御寒。”
黎岚道了谢,双手将杯子握在手中。杯子的热度传到掌心,她这才觉得手暖和了许多。
周鸿鹄要了两份大枣红豆粥和蒸饺,粥已熬的入化,砂锅端上桌子刚一会,稠厚的米粥上很快结出一层粥膜,看上去十分诱人。
吃完粥出来,黎岚觉得困意终于消了一点,她抬头望望天空,月影西斜,群星璀璨,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样的景象了。
上了车,周鸿鹄打开音乐,居然是舒缓而略带忧伤的《昨日重现》。
黎岚一愣,脱口而出,“周总也喜欢听这首曲子?”
“这首曲子这么有名,很多人都喜欢,怎么,你也喜欢吗?”
岂止喜欢两个字形容。
那时候,就因为蒋方智用萨克斯吹着这首曲子,让情窦初开的她惊为天人,头脑发热什么也不顾的嫁给了他。
从此她自己为自己挖下人生中最大的坑,要她毕其一生来填坑。
她摇摇头,讪讪的说,“听过,说不上喜欢。”
周鸿鹄说,“你好像很少熬夜的样子,这挺让人羡慕的,不像我,晚上睡不着,还不如找点事情做。”
黎岚知道她是婉转的说她睡得沉,倒也不觉得难为情,“我儿子读小学,每天早上要送他上学,所以通常晚上会睡得早一些。”
“怪不得,有孩子的家庭作息都很规律。”
“不过现在事情多了起来,晚上加班的时间也多了。只是再怎么忙,肯定也是不能和你们当老总的比。”黎岚十分谦虚。
“我那也不叫忙,只是既然进了这一行,总有些身不由己的应酬,便感觉很忙,其实,也没有忙出个什么来。”
“我年轻时,也是一个很文艺的青年,喜欢音乐,喜欢水墨字画,清高自傲,轻易不肯向世俗低头的。”
“那你的字一定也写的很好,什么时候有幸能够一饱眼福?”
“很久没写了,已经手生了。”周鸿鹄说。
“后来为了让家人过得好一点,同时也满足自己想要获得成功的虚荣心,开始涉足商场,结果真的是应了一句话,一入侯门深似海啊!想要抽身却再也不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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